当前位置: 智迪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7篇

| 来源:网友投稿

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7篇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7篇,供大家参考。

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7篇

篇一: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

  文号:浙财农字〔2007〕57号

  颁布日期:2007-4-11实施日期:2007-4-11点击次数:2664

  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移民管理机构:

  为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省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五日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资金)是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安排的后期扶持基金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等。

  第二章

  扶持的范围、标准、期限及方式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第四条

  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浙移领〔2006〕2号)的有关规定,由省核定到县(市、区),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移民扶持人数一经核定不再调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移民扶持人数按照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进行核定,每年核定一次。

  后期扶持对象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浙移领〔2006〕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

  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第六条

  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第七条

  扶持方式: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扶持人口,能够核实到人的,原则上应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以下简称直补),用于移民生产生活的补助;直补之外的扶持资金实行项目扶持(以下3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简称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三章

  年度的预决算管理

  第八条

  后期扶持资金实行年度预决算管理。

  第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省核定的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和国家规定的扶持标准,将中央和省后期扶持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给各市、县(市、区)。

  第十条

  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算控制额度内,根据经批准的本地区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年度具体预算(格式详见附件1),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预算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各地报送预算时应当附编报说明,内容包括本地区移民基本情况、下年度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前3个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预测等。

  下达给各县(市、区)的后期扶持资金应严格按4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照预算安排支出。

  第十一条

  审批后的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审批后的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预算,各县(市、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

  年终县级移民管理机构须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后期扶持资金支出决算,于次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后期扶持资金年度拨付和使用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2、3),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

  后期扶持资金决算应当附编报说明,内容包括年度资金收支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效益评价、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三条

  年度直补资金的结余和已完工的项目扶持资金的结余,全部纳入下年度项目扶持资金预算,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经审批后使用。

  年度未完工的项目扶持资金的结存,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与拨付管理

  第十四条

  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包括直接补助支出(以下简称直补支出)和项目扶持支出。

  (一)直补支出是指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给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的支出。

  (二)项目扶持支出包括基础设施项目支出、生产开发项目支出、科技推广项目支出及经批准的其他支出。

  基础设施项目支出是指用于解决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所必须的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地方交通、社会福利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供电设施、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助的支出。

  生产开发项目支出是指用于扶持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及二、三产业的补助的支出。

  科技推广项目支出是指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等费用支出。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经批准的其他支出是指经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

  后期扶持资金中直补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六条

  后期扶持资金中的项目扶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级移民管理机构须在当地开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户”,专户产生的利息计入项目扶持资金本金,实行统一管理。

  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县(市、区),可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对项目扶持资金进行支付管理。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拨付的后期扶持基金3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后期扶持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后期扶持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扶持资金足额拨付到同级移民管理机构开设的项目扶持资金专户,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直补资金足额拨付给当地县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银行)。

  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水库移民后期扶7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持规划未经批准的,暂缓拨付后期扶持资金中的项目扶持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扶持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县级报账制是指县以下项目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预算和施工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附合法有效的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集中核算并统一支付的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扶持资金报账时应附的材料:项目建议书(报告);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预算批复);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合同书、预付资金审批表、项目施工进度报告、项目工程(预)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等;项目承建(实施)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的须提供正式招投标的各项资料;报账申请单和合法有效的支出凭据,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条

  项目扶持资金报账时应经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报账的具体程序、要求和办法由各地在实施细则中研究确定。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移民后期8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扶持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在后期扶持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移民管理机构,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定期绩效考评通报制度,确保后期扶持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和移民管理机构应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后期扶持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期限,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后期扶持资金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9

  DP05b_205_215TC005092-661解决方案

  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县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工作程序,做好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地制订的实施细则报省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篇二: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关键字】汇报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汇报

  篇一:关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6—7月份的主要工作安排,6月中旬至7月中旬,由农资环工委、县农办、移民办、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和联系农资环工委的常委会委员组成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调研组在宣长友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县移民办、腊口镇、温溪镇、船寮镇等部门,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移民户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围绕“迁得出、安得下、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全面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移民和谐融入进程,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政策措施深入到位。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发[XX]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意见》精神,及时成立了青田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

  公室。先后出台了《青田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等13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政策上确保了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内移民安置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对每个移民安置村、居委提供办公经费补助,切实加强了移民基层组织的建设。制定落实了“联幢联户、联人联心”、“一户一策一干部”、移民利益诉求“联审联议”、部门联系安置点建设和发展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移民的和谐融入。

  (二)后扶资金使用规范。依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等系列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对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了资金的高效有序运转。目前按实际核定直补到人的资金2165余万元已全部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扶持资金633余万元也按省、市批复的计划实施使用。

  (三)扶持方式多策并举。县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后期的扶持工作,采取多种扶持方式,促进移民就业和增收。主要方式有:积极开展移民劳动力技能、农业实用技能的免费培训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移民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来抓;通过移民

  就业招聘周向移民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移民实现就业;积极鼓励移民发展来料加工业,发展来料加工经纪人48人,带动来料加工移民2200人,收入近1000万元;积极引导农民发挥区位优势,发展房东经济、农家乐以及种养殖业,增加移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开展低保救济工作,帮助解决特困移民的生产生活难题。

  (四)移民生活明显改善。移民新建房屋在质量上较搬迁前更宽敞、明亮、清洁。90%的移民由平房和土木结构房改变建成了砖混结构的楼房,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33平方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米增加到89.5平方米。移民房屋绝大多数都建在沿江公路或村社街道沿线,生产、生活较为方便,区位优势明显。移民户的水、电、路基本实现了三通。全县有移民安置点的乡镇都建有小学和中学,移民子女就学较为方便,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较以前大大提高。各移民安置点离乡镇卫生院都比较近,移民们均参加了合作医疗,医疗条件和医务水平较搬迁前有所改善和提高,移民就医较为方便。由于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XX年移民年人均收入达到4133元,绝大部分移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条不紊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但受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有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移民增收比较困难。一是移民就业观念比较落后,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等、靠、要”等依赖心理十分明显,“高不成低不就”现象严重,真正想自己去发展、去创业的人不多。二是大部分移民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就业信息闭塞,自身就业能力较弱。三是移民创业启动资金普遍紧缺,金融机构对移民的信用贷款持普遍谨慎态度,部分移民有发展思路而没发展资金。四是移民收入渠道、途径单一,特别是部分年老体弱、无技能的移民,由于耕地面积的减少或丧失,以前完全靠农业收入来维持生活的局面被打破后,难以做出增收文章。

  (二)安置遗留问题较多。一是举债现象普遍。移民复建房屋面积虽然比以前有所增大,质量大大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举债扩建房屋现象普遍,经济负担沉重。二是工程款拖欠问题不能忽视。已建房的移民户中还有5%的移民未结算工程款,已结算移民中还有8%的移民未实现工程款,而对有关移民房工程款的诉讼案件,县法院基本不予受理,致使施工队无法正常及时拿到工程款,从而导致包工头与移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三是移民安置房“两证”至今未办理,移民无法取得抵押贷款,发展资金筹措困难。四是一些后期帮扶政策的有效期将至,给移民的长远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如《青田县滩坑水电站县内安置移民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移民享受的时间期限除特殊规定外均为三年,《青田县鼓励滩坑水电站移民发展农业生产若干意见》的试行期为两年。

  (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设施不配套,造成生产力水平低,直接导致农业收入减少,严重制约了农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如腊口振兴移民区的生产用地主要位于瓯江边,地势低下,一到雨天就成水淹地而影响耕种;船寮舒庄移民点由于船寮港流域河道下降,原有灌溉水渠无法正常取水,农田灌溉用水极为紧张。二是部分移民区(如温溪山根移民区)地下管网口径偏小、堵塞,无法正常疏导雨水,导致大雨天山水溢渠直接淹到居民家中,影响移民正常生活。三是缺少必要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有的移民村(居)虽有健身器械而没有地方摆放现象比较突出。

  篇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五年工作总结

  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五年工作情况报告

  省移民局: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通知?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XX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XX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小岩头电站38人)。

  二、政策实施情况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高度重视移民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一)后期扶持对象及扶持方式的核定情况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XX]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

  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汇报)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移办发[XX]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

  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基础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名单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行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3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该认定的进行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XX?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进行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实现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XX年下半年至XX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XX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XX年第四季度至XX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实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实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未实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实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实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实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项目和生产开发项目,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XX年下半年至XX年第四季度项目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项目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项目未验收;织金县计划38个项目,已完成项目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项目资金量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小,计划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项目扶持,按程序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XX]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XX年省以黔财企(XX)84号拨付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XX)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XX年省以黔财企(XX)41号下拨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81万元,地区财政局、移民局以毕地财总(XX)

  此文档是由网络收集并进行重新排版整理.word可编辑版本!

  5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篇三: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汇报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水库基本情况水库位于崆峒区以西12km的崆峒山下,坝址位于泾河前峡出口聚仙桥上游约1km处,泾河为其主要蓄水源。水库于1971年10月动工兴建,1980年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376万元。水库主要由拦河坝、输水洞、泄洪洞、溢洪道、水电站和泾河灌区引水渠等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总容量2970万m3,兴利库容2230万m3,死库容600万m3。水库运行管理由崆峒水库管理处按照水库运行规范严格操作。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7万亩,实际灌溉面积万亩,灌区内辖崆峒、柳湖、四十里铺、白水、花所、白庙等6个乡镇、69个村、337个合作社。二、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我区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扎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扶持政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工作环节多、运作难度大、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为深刻领会国家政策精神实质,促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甘肃

  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抽调区发改、水利等部门和崆峒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在移民村成立由驻点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在区镇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广播、会议、标语、宣传材料、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在工作组、镇村干部和移民群众中扎实开展政策培训,培训骨干132人次,为广大移民宣传讲解了党的惠民助农政策。区镇两级共发放宣传材料多份,张贴宣传标语60多份,出动宣传车14辆。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各级干部和广大移民群众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为顺利开展移民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区上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城建、土地、水务、水保、交通、民政、扶贫、林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和有关政策的指导。制定完善了土地、用电、通水、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人才培训、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组织保证。3、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核实移民人口。按照《甘肃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办法》和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自下而上、逐级摸底上报的工作方针,对崆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进

  行了认真核定。经查实有关档案资料,向老

  党员、村社干部和库区群众走访了解,确定了原始搬迁人口。修建水库时,因住宅或土地淹没,先后搬迁崆峒镇韩家沟村6个社共155户、806人,其中住宅淹没搬迁116户、636人,土地淹没受到影响搬迁39户、170人。在1975、1976两年,集中对上述群众进行了搬迁安置,分别安置在崆峒镇西沟、官庄、韩家沟、蒋家沟4村。在查阅有关资料、走访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区镇两级抽调人员,分别深入4个安置区逐户了解原始搬迁人口从1970年至6月30日人口变化情况,并由户主签字盖章,确定了安置区现状人口。经核实,原迁人口已由155户、806人增加为306户、1352人,其中住宅淹没的241户、1001人,土地淹没受到影响的65户、351人。今年7月5日,省水管局最后核定我区崆峒水库库区移民人口为241户、1001人。另外,经核实,我区有外迁水库移民3户15人,为1958年修建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三里店水库时,于1964年进行后靠搬迁迁入我区白庙乡白庙村,已按要求上报省发改委核查。4、充分尊重移民意愿,民主确定扶持方式。根据《甘肃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崆峒区区情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差、产业结构不优、群众致富门路不广、经济发展落后的现状,通过召开村社会议、走访群众等形式,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对移民群众进行扶

  持。项目规划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确保了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遵循了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优先解决移民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和长远发展相结合;三是移民村群众直接受益;四是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的监督。5、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扶持项目。在核定移民人口、确定扶持方式的基础上,以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安置区长远发展、提高移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重点,编制了《崆峒区崆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崆峒区崆峒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已上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审查。后期扶持规划中,计划在4个安置点实施16个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基本农田建设投资22万元,安全饮水投资万元,道路建设投资54万元,学校建设投资万元,卫生所建设投资万元,产业开发投资万元,科技培训和推广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库区移民资金万元,自筹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计划在4个安置点实施12个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水利设施配套项目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元,产业开发项目万元,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万元,地方自筹万元。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

  对国务院17号文件等政策学习不

  够,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够准确;二是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的机构不健全,程序不够到位;三是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缓慢,扶持难度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库区移民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对移民安置村社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移民脱贫致富步伐。2、积极做好政策兑现的前期工作。按照后期扶持政策启动兑现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启动实施。3、进一步完善规划,做好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和移民安置区实际,对已上报的两个规划,进行充实和完善,优化和靠实规划项目。对规划确定的项目,在听取移民意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效益分析等移民关心的内容进行公示,确保移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尤其是对计划实施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加大工作深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实施。4、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抽组一定的人力,按

  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做好一切可能发生事件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四: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促进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第三条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一)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后期扶持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省水利厅下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预算执行监督,指导、督促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指导各地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1

  金投向及分配建议,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具体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后期扶持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资金审核拨付、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的编制、项目库建立、项目筛选、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提出资金和项目具体安排方案,做好绩效管理具体工作。移民管理职能未划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县(市、区)由县移民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后期扶持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移民补助;

  (二)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水利等基础设施、生态和环境保护、生产开发、移民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等;

  (三)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补助支出,包括水库移民脱贫攻坚2

  补助支出、避险解困补助支出等;

  (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经费支出;

  (五)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支出。

  资金不得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第五条后期扶持资金按以下类别分配下达:

  (一)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直补资金,以经核定的各县(市、区)移民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下达至各县(市、区)。

  (二)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项目资金和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70%采取因素法分配、30%由省级统筹安排。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移民人数因素权重占55%,绩效评价因素权重占45%,资金下达至各县(市、区)。移民人数因素以经核定的各县(市、区)移民人数为依据;绩效评价因素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

  省级统筹安排资金,由省水利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出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保障重点工作的资金分配方案,资金下达至有关县(市、区)。

  (三)省级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以经核定的小型水库库容总量为因素分配,资金下达至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根据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将资金分解下达至有关县(市、区)。

  第六条省级可在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项目资金中按合计不超过0.5%提取监测评估费用;县级可在所在县(市、区)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项目资金中按不超过1%提取监测评估费用。监测评估费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生产状况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结果评估等支出。

  第七条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预算,组织辖区内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第八条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预算文件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分解下达资金,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

  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后期扶持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以上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

  第十条

  后期扶持资金取消县级报账制核算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结转结余资金应从严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应当将后期扶持资金分配结果依法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后期扶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分配、管理、使用后期扶持资金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十三条

  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篇五: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移民开发局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县移民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省市移民开发局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令471号、国发〔XX〕17号以及国家14部委29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以解决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移民收入为目标,加快移民群众致富步伐,切实提高移民生活质量,维护和促进了全县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现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情:XX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曲靖市中部,素有珠江源头第一县、“入滇锁钥”、“入滇第一州”之美誉。国土面积2801平方公里,辖3镇5乡,总人口43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彝、回、苗等19个民族。XX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资源丰富、区位明显,境内矿产、水能、旅游、人力资源丰富,是云南省重要的粮烟、能源、化工、冶金、生物资源开发基地。

  “十一五”期间,全县上下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严重霜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县域经济实力明

  显增强。XX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96.4亿元,比XX年增61.2亿元,年均增15.2%;财政总收入10.44亿元,比XX年增5.4亿元,年均增15.8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43亿元,比XX年增3.09亿元,年均增18.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03元,比XX年增6845元,年均增12.6%;农民人均纯收入4813元,比XX年增2153元,年均增12.6%。XX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75元,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82元;到XX年末,预计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6800元,移民人口人均纯收入接近或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县移民局情况:XX县移民开发局是县政府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直属工作部门,XX年10月23日批准成立,为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科、安置扶持科3个科,核定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于XX年11月30日组建完成,12月3日正式展开工作。截止目前,县移民开发局共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6人,缺2人,8个乡尚未成立移民开发站。

  二、以民为本,认真落实移民后扶政策

  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XX县境内建成花山、西河、白浪、偏桥、新屯、石坝、洞上7座中型水库,21座小型水库,107座小型水库。其中:花山、西河、白浪3座水库隶属于

  曲靖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直管;偏桥、新屯2座水库建在XX境内却属宣威市管理和使用;石坝、洞上2座水库建在XX境内却由富源县管理和使用。全县最终核定登记大中型水库移民4498户共11090人,分布于全县8个乡、97个村委会、463个村民小组,共涉及大中型水库23座,其中:市内水库17座、市外水库3座、省外水库2座、三峡移民2人。其中:西平镇1482人,XX镇4314人,白水镇1114人,播乐乡311人,炎方乡3386人,德泽乡6人,菱角乡291人,大坡乡186人。

  移民人口管理及核减工作。全县最终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11090人,建立移民人口后扶档案11090份,均录入XX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信息管理系统,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认真做好移民人口核减工作,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减工作每季度1次,由乡牵头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逐一核减,每季度初上报前一季度移民人口核减情况,由县移民开发局汇总整理全县核减情况,经审查核实后上报市移民开发局。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减移民后期扶持人口254人,核减人口当月停发后扶资金,同时上报市移民开发局备案。

  移民人口直扶兑现工作。核定登记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群众,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补助20年。全县核定登记的后期扶持对象11090人,已按每季度每人150

  元的标准,采用一人一折的方法进行了资金直扶兑现,至今,全县已兑现XX年7月至XX年3月直扶资金共3125.875万元。XX年4月以后的移民直扶资金待市级拨付后,我们将及时、准确、全额直扶兑现到移民手中。通过直补扶持,移民每年人均增加现金收入600元,相对贫困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占农民纯收入的20%,移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资格确认、动态管理、按季发放、群众与社会监督”的运行管理机制。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做到资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兑现到移民手中。同时积极探索扶持模式,不断提高移民收入,坚持“一把尺子量、两种方式扶、三方面兼顾、四两拨千斤”:“一把尺子量”就是移民直扶实行一个标准,不错一个不漏一个,确保资金直补顺利发放;“两种方式扶”就是现金直补和项目扶持两种方式,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三方面兼顾”就是考虑到移民利益的同时,兼顾库区、安置区非移民的利益,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四两拨千斤”就是用有限的移民专项资金,去整合社会的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资金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发展。

  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XX年4月,组织开展第一期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移民收入,以提高移民致富技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期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转移培训25名学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机械工程、机械加工与数控、焊接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等四个专业。经过一个月的培训,25名学员全部合格,统一转移就业7人自主就业18人。

  XX年9月,市移民开发局联合云南工业技师学院组织开展一期为期三年全日制职业教育培训,我县组织了13名学员参加培训。培训毕业后,就业于云南新威电子有限公司,月收入1700元以上。通过培训,拓宽了移民群众就业渠道,提高了移民生活水平。

  移民信访维稳工作。面对群众来信、来访,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反复做解释政策、劝解说服工作;二是反复做调查工作;三是反复做汇报工作。在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及各乡的配合下,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大大减少了,成效比较明显,XX年度共接待来访群众109人次,XX年至今共接待来访群众17人次,信访件2件,所反映的问题都得到圆满解决。信访工作做到了“二个下降、三个提高、四个无”的目标。即:“二个下降”:移民集体上访人次明显下降,来信来访人次明显下降;“三个提高”:移民来信来访处理效果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移民收入稳步提高;“四个无”:无越级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无移民聚众围堵国家机关、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无故意阻挠水电站工程施工,无人为重大事故案件。

  三、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后期扶持项目

  严格执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经济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政策倾斜,改善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制。

  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立项根据《XX县XX—XX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县移民开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对移民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筛选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编制好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市移民开发局审批,并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下达项目基建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前,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设计、编制工程拦标价、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工程拦标价、施工合同在签订之前送请县审计局进行前置审计,经审计局审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后期扶持项目中50万元以上的项目

  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委托招标公司进行邀请招标,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移民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项目实施管理。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实施前,与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实施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效益和违约责任等,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加强日常质量监管,项目实施中县移民开发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专业的工程监理,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项目监理费用在项目总投资中列支。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现场监理的乡村组干部验收,报县移民局审定确认后,方可隐蔽,并做好记录。

  项目资金管理。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承建单位在建设中或工程竣工后,凭项目工程建设支出的有效凭据报账。县移民开发局根据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给承建方。项目竣工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施工单位做出结算报审计局审计,经审计局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剩余工程款。后扶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每个项目预留该项目投资额5%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所需费用从质

  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原施工单位支付。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拨付质保金申请,经县移民开发局审核并对项目实施后一年来质量进行复核,无质量问题后退回质量保证金。后扶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存款利息纳入后扶资金统一管理。

  项目验收管理。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竣工后,组织移民部门、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财政、审计、发改、纪委、相关专家、项目所在乡、村、组领带及群众代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依据行业规范逐条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时提交不合格理由和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待施工单位整改后,另行组织验收。在组织验收时,单个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移民开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自检自查验收后,报请市移民开发局组织复验;单个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项目移交使用管理。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移民乡村组管理使用,并签订《移交协议》。对今后项目管理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意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项目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档案管理。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后,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收集整理好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合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设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的合格证或实验报告,设计、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书、项目维修保修书,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及时立卷归档。每年12月底,把当年的各类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做好局会计、科级、人事、移民、文书等档案,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档案保存、查阅、保密等工作。档案查阅,严格按档案查阅管理制度执行,为查阅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好登记。

  截止目前,全县“十一五”期间实施后期扶持项目24个,累计投入资金1048万元,其中:库区基金670万元,后扶结余资金288万元,冰冻灾害资金25万元,抗旱资金25万元,应急资金10万元,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涉及村庄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方面。其中:XX年实施的冰冻灾害项目、XX年实施的腻诺村庄道路硬化工程、XX年实施的荣兴村庄道路硬化工程共投入资金175万元,已移交移民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良好,社会效益突出;XX年上半年实施XX第二批库区基金项目12个,共投入资金320万元,工程建设现已完工,县移民开发局于7月20—22日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第四纪工委、设计院、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所在乡、村委会领导及群众对工

  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为合格工程。现正完善后期工作,准备移交移民村管理使用。XX年申报的炎方乡母官村庄道路硬化工程正在实施,设计建设长2279.83米、宽4米混泥土道路,投入资金90万元,受益人口2146人,受益移民人口120人,预计10月底竣工;XX第四批库区基金项目共6个,共投入资金350万元,现正进入招投标程序。

  四、科学规划,努力做好项目编制工作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XX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大多地处贫困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饮水难、用电难、出行难、看病难、读书难”五难问题突出,在实施后扶政策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矛盾,“十二五”规划是解决好这些矛盾的有效措施。因此,在编制“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移民自愿,合理确定扶持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顾,维护稳定。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十二五”后期扶持方式经召开移民村群众会议、走访移民和移民村群众等方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广泛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确定后扶方式延续“十一五”期间的扶持方式,移民人口采用一人一折现金直补的方式。后扶结余资金用于信用社发放贴息贷款扶持移民村组群众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行业。加大移民培训力度,增强移民养殖、种植、生产、务工技能

  培训,达到能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到XX年末,预计全县移民人口人均经济总收入可达25783元,人均纯收入可达6800元,移民人口人均纯收入接近或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令471号、国务院〔XX〕17号、国家14部委2978号文件精神,继续把解决水库移民温饱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作为后期扶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牢固树立“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注重民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维护稳定的原则。结合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十二五”规划项目222个,共计投资8318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5800万元,其它专项资金2472万元,当地自筹46万元。项目类别有:移民新村建设4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849万元;农田水利配套项目19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1212万元,当地自筹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3341万元,其它专项资金1344万元,当地自筹33万元;社会事业项目93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48万元,教育、卫生等部门投入专项资金1186

  万元;移民劳务及科技培训项目15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210万元;生产开发项目3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140万元。项目覆盖全县7个乡68个村委会,累计受益430568人次,受益移民移民人口43846人次。

  五、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搬迁安置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移民工作十原则”,以移民为本,把维护、发展和实现移民利益放在首位,全力抓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实现共享改革成果的目标。

  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涉及XX县3个乡、8个村委会、18个村民小组,需要搬迁安置移民人口112户452人。移民安置房屋建设按统一风貌、统一时间、统一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确定为农户自建方式,由村民小组组织农户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建盖移民安置房。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本着就近靠后安置的原则,选择了梅角塘、椿树坪、椿树坪3个安置点,移民安置房建设已竣工,移民群众于XX年底已搬入移民安置房居住。

  宣威红石岩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宣威红石岩水库涉及XX县炎方乡卡居村委会和播乐乡奴革村委会的37户、175名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现已完成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

  的实物指标调查,由县、乡、村组抽调人员完成了37户移民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实物指标调查和复核工作,移民搬迁安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XX县移民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XX县移民开发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县政府、省、市移民开发局的正确领导、指导、关心和支持下,县移民开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实际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1、县、乡移民开发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移民机构成立时间较短,从体制到制度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县移民开发局由于参公管理及事业管理性质没有得到省的批准,人员不稳定,人少事多,且没有匹配的职称考评机制,长期下去会给职工思想带来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移民开发工作的有效推进。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具体业务工作在乡,而乡又没有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人员,造成在全面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推进中有一定困难和被动的局面。3、县移民开发局无办公地点,缺公务用车,正常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难于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和争取大项目工作。4、移民致富就业技能不强,有待加强移民培训力度。5、后扶形式单一,需加大对贫困移民养殖业、种植业、小额贴息信贷等工作的开展力度。

  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XX县移民开发局在县委、县政府、省、市移民开发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按“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开展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扶政策的落实。基本工作思路是“11356”,即:

  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移民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明确好移民工作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移民后扶和安置政策,达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奔小康”的总体目标。

  突出三个重点,做好五项工作,强化六项措施。一是突出建立健全县、乡移民机构,理顺体制。县、乡移民机构存在人少事多、机构不定性、上有头下无脚等问题,建议县移民局参照省、市移民局定性为参公管理,并在乡设立移民站,配备相应的人员编制,解决上有头下无脚、人少事多等问题。二是突出对县移民开发局无办公地点的部门加强建设。建议把改善县移民开发局办公条件建设列入省、市、县财政预算,分批建设;加大对办公必须用品的投入。三是突出对边远贫困移民县、乡、村扶持政策的倾斜。建议加大边远贫困移民县、乡、村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移民增收。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管理,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现到移民手中;

  二是做好后扶项目工程建设,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做好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拓宽移民就业渠道,增加移民收入;四是做好移民人口核减工作,实行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五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维护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强化六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建设一支能力强、业务熟、素质高的移民干部队伍,为落实好移民后扶政策做好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转变移民干部工作作风;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移民后扶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四是加强协调,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移民增收;五是加强宣传,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让移民政策深入人心;六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移民开发工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篇六: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基金),是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按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2006年7月I日以后搬迁的,按原迁人口核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I日起再连续扶持二十

  年;对2006年7月I日后搬迁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连续扶持二十年。

  第三条

  后拥扶持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第四条

  后期扶持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筹集:

  (一)全国统筹,分省(区、市)计征;

  (二)企业、社会、中共与地方合理负担;

  (三)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四)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

  第五条

  后期扶持基金的筹集渠道:

  (一)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

  (二)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包括用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安排的资金和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资金。

  (三)经营性大中型水库应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后期扶持基金从2006年6月30日起开始征收,以6月30日抄见电量计征。

  第七条

  后期扶持基金由各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按月上缴中央国库。中央财政接电网企业代征额的2‰付给其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在该项其金的预算支出安排,由中央财政分别支付给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支付方式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代征电网企业不得在代征收入申直接提留代征手续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期扶持基金的具体征收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对当地电网企业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进行征缴,并实行直接缴库方式。省级电网企业应于每

  月10日前向驻当地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销售电量和应缴纳的后期扶持基金,专员办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并向申报企业开具征缴后期扶持基金《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级电网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按照专员办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

  缴资金。

  驻各地专员办应根据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实际销售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应缴后期扶持基金的清算和征缴。

  第九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不得延期缴纳。如发生延期缴纳,专员办应责令其尽快足额缴纳基金,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2‰。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

  电网企业代中央财政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减免后期扶持基金。

  第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接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扶持标准,核定应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第十三条

  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基金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地方政府必须接照经国务院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使用基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扶持方式,保证将基金专项用于改善移民生产和生活。

  第十四条

  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纳入中央财政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4类第8411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收入,作为中央固定收入科目,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支出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第84类第8411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作为中央与地方共用支出科目,反映中央和地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及向电网企业支付的代征手续费。

  第十五条

  中央财政根据后期扶持基金征收入库情况,按季度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移民管理机构,依照分配给本地区的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年度后期扶持基金收支预算,年终编制决算,并将预决算报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后期扶持基金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移氏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设立专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门财务会计人员。地方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移民个人或家庭档案,以及对移民发放资金的账册和账户,确保后期扶持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十九条

  使用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每年一季度截止前,将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书面报送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审计和移民管理机构应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拨付、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需要对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以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后期扶持基金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

  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细则,并报财政部、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原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处理,由财政部另行研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库区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2003]57号)和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电力工业部

  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及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

  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6]1号)所设立的各项库区后期扶持基金,以及各省(区、市)自行批准向发电和电网企

  业征收的各种涉及水库移民的基金、资金一律停止征收。

  附:

  各省(区、市)从销售电价加价中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各省(区、市)从销售电价加价中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省(区、市)

  北京

  天津

  上海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基金征收标准

  8.38.38.33.53.23.18.35.53.98.3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8.38.38.38.38.38.38.38.38.38.38.38.38.36.35.08.33.51.92.12.8

篇七: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工程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工程实施情况进展了抽查。现将xx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如下: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xx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小岩头电站38人)。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屡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

  高度重视移民干部队伍建立,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xx]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的通知(黔移办发[xx]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那么、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根底。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实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按照方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根本原那么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根底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展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再次进展公示,承受群众监视;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展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展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该认定的进展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阔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开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

  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根底设施建立的意见(毕署发xx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根底设施建立。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确实定进展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夯实了根底。

  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xx年下半年至xx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xx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xx年第四季度至xx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兑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兑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

  未兑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兑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兑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兑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工程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工程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管理暂行方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承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工程和生产开发工程,并严格按方案进展。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根本情况的根底上,切实编制工程扶持年度方案,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详细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xx年下半年至xx年第四季度工程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工程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工程未验收;织金县方案38个工程,已完成工程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工程资金量小,方案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工程扶持,按程序履行工程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方法(财企[xx]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xx年省以黔财企(xx)84号拨付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xx)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落实国家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的要求;是移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题中之义,也是我州当前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根据省政府对我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人口核定的批复,我州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范围的共有以下9座水电工程:康定县境内小天都电站(装机24万kw)、冷竹关电站(装机18万kw)、金康一级电站(装机15万kw);九龙县境内滨东电站(装机10万kw)、玉龙电站(装机6.6万kw)、沙坪电站(装机16.2万kw)、一道桥电站(装机8万kw)、五一桥电站(装机13.2万kw)、偏桥电站(装机21万kw);泸定县境内冷竹关电站。其中冷竹关、小天都、金康一级、滨东、玉龙电站属已建工程,沙坪、一道桥、偏桥、五一桥电站属在建工程。以及三峡工程、瀑布沟水电站、龙头石水电站自主外迁到我州安臵移民。

  1、已在建中型水库后扶人口情况:我州各在建、已建中型电站库区登记在册后期扶持人口共1082人。其中:九龙县343人;康定

  县500人;泸定县239人。截止目前,累计核减14人,现可实际享受后期扶持政策人口为1064人。

  2、省内外迁入我州移民后扶人口情况:迁入我州各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的外迁移民共107人,目前实际享受我州后期扶持政策人口为107人。其中三峡库区外迁至我州的移民4人;龙头石水电站外迁至我州的移民36人;瀑布沟水电站外迁至我州的移民67人。

  目前我州未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新建大中型电站共13座,其中2座电站已完成移民搬迁安臵,并完善相应手续,按照后期扶持工作程序,已核实申报新增后扶指标38个待批。

  (三)全州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库区基金政策和后期扶持节余资金帮扶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州库区和移民安臵区的社会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使部分移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同时也让移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目前,我局向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申请我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166万,其中后期扶持培训资金36万已下达,按照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方法,组织开展移民干部及移民技能培训200人次,现行移民法规政策藏文翻译及解读1000人次。同时加大了对正

  在实施的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工程和库区基金工程的监管力度,时时跟踪落实已下达的工程方案,力争确保工程质量。

  全州涉及的小水电工程344座,总装机294.159万千瓦,其中以建小水电工程162座,装机47.382万千瓦,拟(在)建小水电工程182座,装机246.777万千瓦。涉及征地移民共1443人,农业人口1423人,非农业人口10人,永久征占耕地1292.488亩。由于这

  些小型水库多数地处偏远山区,目前涉及的搬迁移民生活水平偏低,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

  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性惠民政策,也是我州当前水库移民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州在近年实施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取得成果的根底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这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州在后期扶持实施工作中采取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付的检查监视工作,同时与州财政局携手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标准资金发放程序,对资金的拨付、管理、发放、使用进展全程跟踪监控和抽查,确保该项资金使用平安、标准、有效,保障了国家的支农惠民政策及时落实到每个移民。

  几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我局始终把为移民谋利益、办实事好事作为水库移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库区基金后期扶持工程的实施,加大了移民安臵区根底设施建立力度,极大地改善了移民安臵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实现移民到达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确保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开展的移民搬迁安臵目标创造了条件。

  我局今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州移民干部培训(现行移民法规政策藏文翻译及解读)、库区移民技术技能培训、移民档案培训工作。一是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围绕藏区移民工作开展的长期需求,开展的干部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既有宏观理论,又有现实操作性,政策性、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对提升基层移民干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极大的益处。二是根据移民意愿和我州市场需求,依托优势教学资源开展移民技能培训,专业设臵

  多样化,以机修、建筑、电工、旅游民居接待等专业作为培训重点,不仅适应州市场需要,同时也充分满足了学员需求,进一步提升了移民群众综合素质,提高了生产技能和致富本领,从而促进库区和安臵区和谐稳定、移民安居致富。

  后期扶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对国家后期扶持政策的宣讲力度。本着对所有移民在享受后扶政策上一视同仁的精神,认真核查落实移民身份,克服山高路远、驻地分散、情况不明、资料不齐、交通不便等困难,我局坚持长期组织州、县工作组深入移民户中,采取集中开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将后扶政策宣传到移民群众中。通过宣传,移民了解了后扶政策的目的、范围、对象、标准、期限,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面达100%。

  为预防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开展的矛盾纠纷,我州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那么,从民族地区移民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了强有力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健全了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响机制,力求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萌芽时期,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州、县涉稳部门及时制订了维稳预案,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切实把稳定工作落到了实处,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程档案作为反映移民后扶工程建立全过程的记录载体,是衡量移民工程立项、实施、验收及资金使用、管理、效益的重要依据,是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后扶工作的重点内容。工程档案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实施管理的水平,还将影响到移民后期工程扶持工作的整体效果。

  岫岩满族自治县地处辽宁东部山区,位于北纬40°—40°49’,东经122°52’—123°45’。东邻凤城市,西接盖州市、大石桥市,南连东港市、庄河市,北与海城市、辽阳县接壤,县境总面积4502km2,人口约50万人。

  岫岩县共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7924人,移民主要外省12座大中型水库和本省外市18座大中型水库。xx年,岫岩县移民办成立,初步建立了岫岩县水库移民工作的运行机制,经过八年来的运行,岫岩县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由模糊到清晰、粗糙到细致的标准完善过程。起初由于政策理解不到位、制度不够完善、机制尚不健全等原因,工程档案的收集较随意,缺乏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xx年7月,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出台了辽水合【xx】14号《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管理方法》的通知,根据省、市文件的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岫岩县本着“围绕条规、结合实际、便于操作、方便群众”的原那么,对移民后扶工程方案工作、移民后扶工程实施工作、移民后扶工程验收工作、移民后扶工程财务管理工作等进展了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实施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过制度的完善和流程的梳理,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目前,工程档案管理日臻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渐趋标准。

  如何进一步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档案管理工作,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其进展了探索。

  根据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档发【xx】4号文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方法的通知》,移民后扶工程应按照档案管理方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档案资料,移民后

  扶工程档案资料以单个工程为单位按年度,实行一个工程一个档案,即“一项一档,分项归档”。

篇八: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号),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后期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移民温饱问题,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在核定移民身份、确定扶持方式及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接受移民和社会的监督。

  3、坚持“三不”的原则。即:移民后期扶持不算老帐、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4、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管理体制的原则。地方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工作。

  5、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完善和调整移民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2006年—2010年):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和组织移民把后期扶持资金和其他惠农资金结合起来,做好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及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六改五通”工程,逐步实现每人有一块稳产高产的农田,每户有一个稳定收入

  的产业、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转移一个劳动力、建一个沼气池等目标。到2010年,全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

  2、中长期目标(2011年—2026年):每5年编制一次扶持规划,根据移民生产生活状况适时确定新的目标,突出新的工作重点,总体思路是巩固和提高低收入移民的温饱水平,逐步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二、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标准、期限及方式

  (一)扶持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将中央核定给我的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186.13万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到有关市、州、县,不再调整。各有关市、州、县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的政策。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二)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三)扶持期限。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

  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再次搬迁的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

  (四)扶持方式。

  2006年6月30日以前,移民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对原迁移民安置后增长的人口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原迁移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进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资金直发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帐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的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五)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移民人数核定以后,移民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5年编制一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按照核定的移民人数和经移民及移民村群众讨论确定的扶持方

  式、扶持项目,以村为单元编制,经县(市、区)平衡、汇总后形成本地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移民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同时报移民主管部门备案。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分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按照近期目标(2006年—2010年)确定的扶持重点,解决好水库移民的脱贫致富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规划与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继续巩固提高扶持成果,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实施步骤

  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调整和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9月中旬)。

  1、核实移民人数到市、州、县。按照国家核定我的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移民局将各自分管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实到有关市、州、县,今后不再调整,并签订人口核实纪要。

  2、制订配套政策。根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文件,制订、细化我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1)制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2)移民局制订《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3)财政厅、移民局制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水库移民项目扶持实施管理办法》;

  (4)监察厅、移民局制订《关于严格后期扶持政策和严明工纪律的意见》;

  (5)移民局制订《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6)委宣传部按照中央统一的宣传口径,制订宣传工作具体方案。

  3、培训移民干部。

  里抓好市、州、县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市、州、县抓好乡镇、村移民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动员试点阶段(9月—10月底)。

  1、政府召开全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发〔〕号文件,全面安排部署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宣传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口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活

  动。

  3、在宜都市、随州市曾都区、襄樊市襄阳区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

  实施,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公安厅、移民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指导试点工作。10月下旬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认真总结试点成果,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及办法。

  4、各市(州)制订实施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民政府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11月—12月底)。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若干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队,深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1、核定移民人数。按照确定的范围、原则、程序,将核定的扶持人数能够核实到人的尽量核定到人。实行资金直补到人扶持方式的,必须核实到人。不能核定到人的,将移民人数核定到移民村组,实现项目扶持方式。移民人数核定情况在乡(镇)、村两级公示。11月底完成。

  2、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移民人数核定以后,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3、按年度计划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到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由县(市、区)负责管理使用工作。

  4、督促检查。12月底,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移民资金直补到人情况及项目扶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副长同志任副组长,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监察厅、公安厅、审计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物价局、信访局、移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移民局,由政府副秘书长同志任主任,移民局局长汪元良同志任副主任。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市、州、县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二)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移民管理机构。移民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根据中央要求,政府明确由移民局负责全水库移民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也要设立专门的移民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明确责任。移民工作属政府行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移民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依据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优先安排移民扶持项目,用5年时间,切实解决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行

  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五难”问题。

  (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移民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及时研究出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五)妥善处理非农业安置移民的扶持问题。对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的扶持问题,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城镇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对有就业欲望和能力的移民优先安排再就业。

  (六)加强政策宣传。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由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与领导,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口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对移民的关心和爱护,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方针政策,宣传移民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移民群众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上来。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宣传媒体作用的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七)严肃移民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政策,对在核实移民身份和人数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对挤占挪用移民后扶资金以及各种违反移民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篇九: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研究

  摘要: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大规模兴修水利工程,如我们所熟知的三峡水利、小浪底水利等,这些水利工程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造成水库移民的出现。为保证水库移民利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条例,旨在保证水库移民脱离贫困,提高生活质量。在后期扶持政策中,其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扶持与项目扶持,为确保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效果,近些年,我国逐渐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机制,但笔者在调查今年监测评估数据中发现,其中评价信息并不能全面反映移民的生活水平,因此,需要探讨一种更加科学、客观、准确的评价方法,可以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接下来,笔者将深入探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相关内容,希望有所参考价值。

  【关键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

  引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是国家相关移民政策条例落实的基础工作,是真正加强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的重要方法,是保护水库移民合法权益、促进库区与安置区综合发展的主要途径。水库移民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长期工程,大多移民都是非自愿的,因此,水库移民呈现出强制性、规模性、扶贫性、时限性等特点。在2006年国家出台《关于完善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之后,水库移民生活水平发生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很多具体问题,如地区扶持资金标准偏低;地区政府统筹使用直补扶持专项经费等,因此,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则十分重要了。该效果评价应充分结合移民的环境、文化、生活、信仰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当前使用较多的是典型调查、专家评价、统计分析评估方法,这些方式还是存在一定主观性,无法确保评估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基于此,本文将就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展开分析1]。

  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

  [

  1.

  直补资金扶持。在2006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完善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中规定了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方式,为补贴移民生活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具体移民手中,并自建每年每人扶持六百元,连续扶持二十年。

  2.

  基础项目扶持。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农田水利等行业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改善水库移民的居住条件与经济困境,地区政府应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项目扶持工作。1)用水安全。应提供一个良好的水资源环境,确保周围人畜用水安全。2)交通设施完善。库区与安置区周围交通运输建设十分重要,为解决移民的出入问题,地区政府应结合不同区域进行交通规划,解决村组内道路与机耕路等问题。3)通讯电力设施完善。通讯电力设施是否完善,对库区与安置区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地区政府应加快完善通讯电力基础设施,扩建部分线路,完善农村电网系统,切实提高移民的生活用电质量。4)医疗、教育、文化基础设施配套。教育建设对提高水库移民整体素质非常最重要,还能够解决移民子女的上学问题。另外,还应加强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假设,真正解决移民“看病难”等问题。

  3.

  产业扶持。主要指充分结合地区各项资源以改善水库移民生活水平、提高水库移民经济收入为目的,通过高效益、高质量的产业来扶持水库移民。目前,产业扶持主要包括支柱产业、主导产业以及高新产业等。而随着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也面临着转型(主要指由生存角度转变为发展角度)与升级(主要指由“输血”升级为“造血”),产业扶持工作也应跟上脚步,加强安置区与水库区的“造血能力”。在此过程中,地区政府应加快完善各项目扶持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效益分配最优化,切实改善水库移民生活质量。

  4.

  生产技能培训扶持。旨在加强水库移民的市场就业竞争能力,通过生产技能培训扶持帮助水库移民由主体农业生产转变为其他产业发展,扩展经济收入渠道。目前,生产技能培训扶持工作中主要以培训种植业、手工业、养殖业等与水库移

  民原来生产技能相贴近的领域,并结合行业市场实际需求,进行针对性岗前培训,提高移民的劳动技能与市场竞争力。另外,国家政府应加强与职业技术学校的合作,定向招收水库移民子女,提高水库移民整体素质2]。

  5.

  基本农田保障。为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保证水库移民有地可耕,应对基本农田进行保障。目前,我国水库主要分布于山区地带,在安置区,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移民主要以农业经济收入为主,针对这一情况应进行如下工作:1)基本口粮田改造。在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地区耕地具体情况进行。2)农田水利配套。耕地需要有完善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并提高相关生产设施的使用效率,才能切实提高农业生产力。

  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的重要作用

  1.

  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结果全面、真实,充分反映水库移民的实际生活状况,为地区政府相关政策条例调整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2.

  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结果能够有效提高后期扶持资金利用率。

  3.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结果能够促进监测评估工作有效推进[[3]。

  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的应用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主要指根据后期扶持模式,通过水库移民的生活水平、经济收入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后所达到的效果,能够及时从中发现问题并进行有效调整。

  (一)效果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效果评价体系是后期扶持工作评价的重要基础,只有创建科学合理的综合效果对比指标系统,才能够真实反映水库移民的问题,也是决策者可靠的数据支持。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全面系统性原则。2)符合地区经济发展原则。3)可执行性原则。4)数据准确性原则。5)有效性原则。

  (二)模糊综合评价法。主要采用模糊变换原理来对后期扶持工作中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主要包括确定评价因素、建立权重集、明确评价登记标准、因素模糊评价、综合处理等内容,具有结果准确、系统性强等特点4]。

  (三)监测评估法。主要由监测与评估两部分组成。监测工作主要是保证项目进度、成本、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而评估工作则是通过对项目基本信息以及进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应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主要定义为:在实施相关扶持政策条例后,根据安置区移民生活质量与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建设情况来评估政策对水库移民的影响,从中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具体方法包括入户座谈、典型案例调查、抽样调查、统计分析、综合评估等。

  结语

  由上可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主要包括直补资金扶持、生产技能培训扶持以及产业扶持等,对改善水库移民生活质量,提高经济收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条例的落实效果,近些年,我国逐渐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机制,并对其数据信息处理与评估模式进行不断完善,但是,很多评价数据并不能全面反映移民的实际生活水平,还需要探讨一种更加科学、客观、准确的评价方法,可以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本文重点探究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与相关方法,希望能够有所作用5]。

  【参考文献】

  [1]朴墁秋.浅谈如何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J].南方农机,2019,13:277.

  [[

  [2].《梅州市梅江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解读[J].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7:38-40.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2021,02:48.

  [4].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J].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03:32-36.

  [5].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L].2020-12-28:,2020.

篇十: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7.01.12?

  【字

  号】云政办发[2007]8号

  ?

  【施行日期】2007.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云政办发[2007]8号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指大中型水库移民是指经中央和省批准实施的全省大中型水库工程农村移民。移民身份由移民管理部门负责核定。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指后期扶持资金是国家补助给移民改善生活、生产条件的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其来源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

  第四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央和省批准的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

  第五条

  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尽量直补到人(户)的原则;

  (三)坚持总额包干、分类实施、综合平衡的原则;

  (四)坚持专款专用,专户专账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第六条

  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门管理,移民管理部门配合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后期扶持资金的兑付、使用、管理,移民人口的核实、界定,以及项目实施计划等负总责。

  第七条

  财政部门负责后期扶持资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确定后期扶持资金年度总预算及资金采源;

  (二)审定并批复后期扶持资金使用;

  (三)审核办理资金拨(兑)付,并对后期扶持资金的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审批后期扶持资金年度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

  (五)协助上级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移民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移民人口的核实。具体职责如下:

  (一)审核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和具体规划;

  (二)核实、分解后期扶持移民人口分布及明细构成;

  (三)编报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预算;

  (四)编制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汇总编报后期扶持资金年度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

  (六)监督检查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执行情况;

  (七)协助上级移民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

  范围、标准、期限

  第九条

  扶持范围:云南省境内经中央和省批准的全省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为原迁人口。

  第十条

  扶持标准:凡纳入全省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第十一条

  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第四章

  扶持方式

  第十二条

  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按照“1个尽量,2个可以”的方式执行。即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若不能量化到个人的也可以折算到农户,但必须确定户主,专项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

  后期扶持资金难以核实发放到移民个人或户的,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扶持方式。

  具体实施办法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移民管理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实行直接发放扶持资金给移民个人的,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必须对扶持人口进行核实登记,建档立卡。财政部门根据移民管理部门提供核实的移民名单和移民有效证件以户为单位直接发放到个人。不得代领或集体领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抵扣其他税费。

  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银行办理存折(卡)向扶持对象定期直接兑付,确保移民受益和资金安全。具体兑付办法由各地制定。

  第十四条

  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必须经绝大多数移

  民同意,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签章认可方可实施。项目重点是基本农田及配套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实施管理要求逐级审核报批。

  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达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后期扶持资金的具体管理机构,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省对各地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办法。

  第十六条

  后期扶持资金年度支出预算,由各州(市)移民管理部门依据经批准的本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上年10月底前报送省级移民管理部门,经省级移民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核拨(报送格式详见附表1)。

  第十七条

  省财政厅根据经核定的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以及全省统一的后期扶持标准,会同省移民管理部门,下达各州(市)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额度控制数,各州(市)、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再逐级分解落实到人(户)和项目,并将分解核实情况逐级汇总上报省移民管理部门,经省移民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作为正式下达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依据。

  第十八条

  各州(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移民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编制后期扶持资金年度拨付和使用情况表,于每年2月底之前报送省财政厅、省移民管理部门(报送格式详见附表2、3)。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年度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和规定用途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延期拨付,严禁截留挪用。

  第二十条

  各级移民管理部门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在后期扶持资金中开支。

  第二十一条

  后期扶持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纳入后期扶持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继续用于移民的后期扶持。

  第二十二条

  移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对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移民管理部门要加强后期扶持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移民安置、补偿标准及执行情况;

  (三)后期扶持资金征收、入库、拨付和使用情况;

  (四)实行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情况;

  (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预(概)算、决算和审计情况;

  (六)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情况;

  (七)会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情况;

  (八)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和公示内容档案管理制度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和移民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无论采取哪种扶持方式,对于补贴对象、补助资金和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等事项,必须实行乡村两级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移民管理部门,加强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后期扶持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对后期扶持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移民管理部门、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当事人,应当接受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审

  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会人员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纪行为,要及时报告,保证后期扶持资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改变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对象、期限,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后期扶持资金,以及因失职、渎职而给后期扶持资金造成损失的;

  (二)用移民资金进行担保、放贷、支付各种赞助、捐赠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伪造、编造、故意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伪造、编造、故意毁坏移民领取后期扶持资金原始凭证等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滞留、拖欠后期扶持资金或移民经费,影响移民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移民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____________州(市)20_____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申报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

  │

  │

  │

  其

  中

  │

  │

  │

  │

  ├──────────┬───────────┤

  │

  │

  地

  区

  │

  合

  计

  │直补到人

  │

  项目扶持

  或说明

  │

  │

  │

  ├─────┬────┼──────┬────┤

  │

  │

  │

  │

  人数(人)│

  资金

  │

  项目(个)│

  │

  ├───────┼──────┼─────┼────┼──────┼────┼───────┤

  │

  ***县│

  │

  │

  │

  │

  │

  ├───────┼──────┼─────┼────┼──────┼────┼───────┤

  备注

  资金

  │

  │

  │

  │

  ***县│

  │

  │

  │

  │

  │

  │

  ├───────┼──────┼─────┼────┼──────┼────┼───────┤

  │…

  │

  │

  │

  │

  │

  │

  ├───────┼──────┼─────┼────┼──────┼────┼───────┤

  │

  ***市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附表2

  _________州(市)20_________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

  │

  │本年可用后期扶持资金│

  │

  本年实际拨付的后期扶持资金

  │

  │

  │

  │

  ├──┬──┬────┤

  ├──┬───────┬───────┤

  │

  │

  │

  地

  区

  │

  │

  │本年

  │

  本年

  │

  │

  直补到人

  │

  项目扶持

  │本年结余│

  备注或说明│

  │

  │合计│上年│实际

  │计划支出│

  │

  │

  │

  │

  │

  │

  │

  │

  │收到

  │

  │

  ├───┬───┼───┬───┤

  │

  │

  │

  │

  │结余│

  │

  │合计│

  人数│

  │

  项目│

  资金│

  │

  │

  │

  │

  │

  │

  │

  │

  │

  (人)│

  资金│

  (个)│

  │

  │

  │

  ├───────┼──┼──┼────┼────┼──┼───┼───┼───┼───┼────┼──────┤

  │

  ***县│

  │

  │

  │

  │

  │

  │

  │

  │

  │

  │

  │

  ├───────┼──┼──┼────┼────┼──┼───┼───┼───┼───┼────┼──────┤

  │

  ***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附表3

  ________州(市)20________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情况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

  │

  │

  上年累计已完成│

  本年安排项目

  │

  │

  │

  │

  项目

  ├────────┬─────────────┬─────────────┤

  │

  │

  │

  │

  │

  │

  │

  │

  │

  地

  区

  │

  │

  合计

  │

  计划当年完成

  │

  计划分年完成

  │

  │

  │

  │

  │

  │

  │

  │

  备注或说明│

  │

  ├───┬────┼───┬────┼───┬────┬────┼───┬────┬────┤

  │

  │

  │

  项目│

  已安排│

  项目│安排扶持│

  项目│

  项目

  │安排扶持│

  项目│

  项目

  │安排扶持│

  │

  │

  │

  (个)│扶持资金│

  (个)│

  资金

  │

  (个)│

  总投资│

  资金

  │

  (个)│

  总投资│

  资金

  │

  │

  ├───────┼───┼────┼───┼────┼───┼────┼────┼───┼────┼────┼──────┤

  │

  ***县

  │

  │

  │

  │

  │

  │

  │

  │

  │

  │

  │

  │

  ├───────┼───┼────┼───┼────┼───┼────┼────┼───┼────┼────┼──────┤

  │

  ***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篇十一: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左萍;蔡萌生

  【摘

  要】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已历时6a,监测评估作用日益显现,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难以进行全国范围的监测评估工作汇总、监测评估时间相对滞后、行政评审代替专家评审、监测评估成果应用不足等。经梳理,提出了加强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和对监测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增强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力度,注重监测评估结果应用等措施,以促进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保障各类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好移民的合法权益。%Ithasbeen6yearssincemonitoringandevaluationonpost-supportpoliciesforresettlementoflarge-mediumres-ervoirswascarriedoutandtheeffectofmonitoringandevaluationwasincreasinglyprominent.However,therearesomechallen-ges,forinstance,theresultsinmonitoringandevaluationaredifficulttobesummarizedincountrylevel;themonitoringande-valuatingworkisrelativelylaggingbehind;professionalevaluationisreplacedbyadministrativeevaluation;andtheapplicationofmonitoringachievementsisinsufficient.Thispaperproposestotakesuchmeasuresasenhancingtheabilityofresettlementauthor-itiesatdifferentlevels,intensifyingsurveillanceandmanagementofmonitoringandevaluationdepartments,strengtheningmoni-toring,evaluationontheimplementationeffectofpost-supportpolicies,andattachingimportancetoapplicabilityoftheevalua-tionresults,whichwillbehelpfulforoverallandin-depthdevelopmentofthemonitoringandevaluationtoguaranteesuccessfulimplementationofvariouspost-

  supportpoliciesandsafeguard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ofmigrants.

  【期刊名称】《人民长江》

  【年(卷),期】2014(000)017

  【总页数】4页(P104-107)

  【关键词】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实施效果;水库移民

  【作

  者】左萍;蔡萌生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

  移民局,河南

  郑州450003;黄河水利委员会

  移民局,河南

  郑州45000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2.4

  监测评估对于管理领域来说是近30a才出现的新概念,它通过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1]。自2008年对全国移民大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试点以来,已历时6a。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从无到有,监测评估内容不断完善,监测评估队伍日益壮大,涉及省份、县(市、区)范围持续扩大,监测评估作用逐渐显现。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或问题,厘清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深入开展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监测评估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1全国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整体情况

  移民监测评估是一个基于社会学理论的管理工具,它通过使用社会学的工作方法,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受影响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等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定期的调查、对比、分析,对阶段性的工作予以判断、评定,总结经验,并找出移民安置工作的差距和潜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1.1基本情况

  (1)监测评估依据。当前监测评估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17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1033号文件)及国家和相关省、市(自治区)的配套文件;监测评估单位与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签订的监测评估合同,监测评估方案和大纲,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

  (2)监测评估时限。不同的委托单位对监测评估时限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分为两种:①以计划年度为时限,即以下达的年度计划为监测评估时限;②以自然年为时限,如2012年监测评估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监测评估范围和对象。监测评估实施范围受时限的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以计划年度为时限的监测评估范围是下达的年度计划和实施的工作;以自然年为时限的监测评估范围是监评年所下达和实施的所有年度计划及其他工作。监测评估对象较为统一,均为实施后期扶持工作的有关各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与扶持项目。

  (4)监测评估内容与方法。监测评估内容主要是监督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监测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调研法、访谈法、问卷法、参与式评价,以及统计分析、对比分析、综合评价等。

  1.22012年度监测评估整体情况

  到2013年底,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2400余万人。各省基本上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监测评估工作,实行了分级管理,一般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以县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的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经费主要从中央下达的后期扶持政策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中安排,部分省根据《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从预算中安排监测评估费,各级专项工作经费的下拨使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得到了保障;监测评估成果主要涵盖省级、市级及县级报告3种类型,各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依据本行政区实际情况,分别对省级、市级及县级报告进行评审、验收,基本上能够做到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本省级报告;主要采取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确定监测评估单位。一般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与监测评估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也有市、县级移民管理机构作为甲方的情况。整体看来,监测评估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2后期扶持监测评估面临的困难

  2.1监测评估全国汇总存在障碍

  虽然国务院17号文件及1033号文件对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规定和要求,相关省份亦根据1033号文件制定了省级监测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和办法,但受后期扶持实际工作内容与侧重点不同的影响,不同省份之间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差异较大。国务院17号文件及1033号文件两个文件较为宏观,其对移民生产生活改善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缺乏科学规范和统一的衡量标准[3],加之受移民工作不断面临的新变化、监测评估工作日益深化、监测评估单位构成繁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省级技术牵头监测单位多是根据本单位对国务院17号文件和1033号文件理解及具体省份的实际情况编制监测评估工作大纲、设计监测评估指标,从而出现大纲、核心指标不统一的问题,监测评估全国汇总工作面临较大困难。此外,个别省级监测评估报告只反映了样本县的情况,未反映全省情况,因而不能体现全省后期扶持工作的现实状况。

  2.2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及能力建设不足

  (1)各省级移民管理机构重视程度有差异。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成立了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移民管理机构较为重视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的,该项工作均能较顺利地开展。如省级局/办领导给予较多关注,或由一位副局长主抓,全局/办各相关处室配合力度较大,监测评估工作都能按照严格招标、技术培训、成果评审、验收等管理程序进行。有的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主要由具体负责后期扶持工作的处室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力度和工作力度受到影响,虽然监测评估工作也可以开展,但面临着更多的实际困难。

  (2)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及能力建设有待提升。①机构建设有待加强。有后期扶持工作任务却未成立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以A省为例,到2013年底,只有40多个县设立了移民管理机构(含临时机构),占全省涉及后期扶持工作任务县的30%左右。②已成立移民管理机构的县,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量大、人才结构不合理、办公条件较差、办公经费不足、行政级别不高等因素,影响到监测评估工作资料收集、入户调查等工作的开展。③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项目管理能力薄弱,开展监测评估工作较为困难,这种困难并不是来自于移民机构的配合度,而是由于该县项目管理不够规范[4]。

  2.3监测评估单位管理工作薄弱

  选好监测评估单位,是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保证[5]。

  (1)监测评估单位构成复杂。整体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得到较好执行,对于单价低于50万元的监测评估项目分别采取打捆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确定监测评估单位,监测评估单位在资质或经验方面具备较高水平。市场机制的引进,对于提高监测评估工作质量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虽然1033号文件没有对监测评估单位的独立性加以明确说明,应该由独立于项目实施者的第三方进行,以保证监测评估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值得关注的是,受招标工作机制及程序的限制,一些没有能力完成监测评估工作或没有监测评估工作经验的单位也能中标,由于能力不足导致不能高质量地完成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监测评估任务,影响到监测评估工作的整体质量。

  (2)监测评估单位人才建设不足。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需具备熟悉后期扶持政策、熟知资金项目管理知识、掌握社会调查技巧、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以及从事该项工作的稳定性等条件。整体看来,监测评估单位人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监测评估人员构成复杂,高学历、专业人员相对较少;部分高校或研究机构类监测评估单位人员以在校学生为主,人员更换频繁,具有不固定、流动性较大的特点。

  (3)监测评估单位缺乏监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主要是由监测评估单位对监测评估对象开展的,而针对监测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在缺乏外部力量监管的情况下,容易出现监测评估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测评估报告质量不高、与监测评估对象发生矛盾等问题。

  2.4监测评估时间相对滞后

  监测评估时间相对滞后主要有两个层面:①监测评估成果的年限相对滞后。监测评估单位提交成果的时间往往会比监测评估年限晚1~2a。以2012年度监测评估工作为例,监测评估单位在2013年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在2014年初提交监测评估成果。也就是说,2014年得到的是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内容,时效性较差、借鉴意义受到影响。②监测评估工作开展时间相对滞后。受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财年预算的影响,省级监测评估经费下达时间约为财年的上半年,确定监测评估单位的招标或委托工作会顺延到9~11月,监测评估单位开展外业的工作时间一般会顺延1个月,成果提交及评审亦会顺延1~2个月,在

  经过修改、验收的过程后,最终成果的提交会距招标时间约6~8个月,甚至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评估报告晚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抄送财政部、水利部”时间的要求。

  2.5行政评审代替专家评审

  各省、市(自治区)开展监测评估报告评审情况各有不同,有的对各级监测评估报告均进行评审,有的只对省级报告进行评审,有的只对市级、县级报告进行评审。不论评审的形式如何,普遍存在行政评审代替专家评审的问题,即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或各市级或县移民管理机构代表作为评审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主要依据监测评估对象的地区或部门利益、监测评估大纲等内容的开展情况,其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影响。

  2.6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性不足

  各级监测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的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认为监测评估工作所提意见、建议并不一定是必须整改的内容,上级移民管理机构也缺乏对整改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如某县历年监测评估报告反映的诸多问题及建议,没有得到整改或整改情况较差。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将监测评估报告束之高阁的情况,这既有对监测评估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性不高的原因,更有对监测评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性不足致使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存在失去应有作用而流于形式的蔽端。

  3几点建议

  3.1编制全国性后期扶持评估实施细则

  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之所以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在于它属于公共政策的反馈阶段,只有建立正确的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才能够对现有政策进行修正和完善[6]。建议国家发展改革、财政、水利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在对全国各省级监测评估报告汇总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后期扶持工作实际,制定适用于全国的监测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或办法。实施细则应包括监测评估扶持政策实施情况,扶持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等[7],明确监测评估报告提纲、核心指标,并对核心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3.2加强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1)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引导移民任务较重的市、县尽快成立常设移民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充实工作人员队伍。

  (2)进一步保障移民工作经费,将中央专项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移民管理部门。

  (3)加强移民干部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培训移民干部及技术人员,提升行政及项目管理能力。

  3.3加强监测评估单位的监督管理

  (1)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委托方的作用,不仅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各市、县进行监测评估[8],还应注意监测评估单位的能力,并强化对监测评估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涉及监测评估工作的市级、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监测评估单位的过程监督,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省级移民管理机构。

  (3)监测评估单位应定位明确,做好自我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测评估业务水平。

  3.4加强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力度

  为规避监测评估时限影响时效性的问题,可试行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通过对样本村组、样本户和抽查项目的监测,实时收集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成果,科学评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提供科学、及时、有效的监测评估工作成果和参考依据。

  3.5改进监测评估成果的评审工作

  不断减少行政评审的数量和规模,增加专业评审工作力度。可试行两种策略:①扩大评审专家组的规模,评审专家按照一定比例将名额分配至行政官员、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专家;②逐步实现专家评审取代行政评审,评审专家均由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专家组成。此外,为增强评审成效,可在正式评审前,组织各利益相关者进行预评审,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再行组织正式评审。

  3.6注重监测评估结果的应用

  监测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发[2006]17号文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9]。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的利用,是监测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成果是对包括监测评估专家、移民干部、移民与非移民群众等诸多群体的有关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综合反映与评价,既是对一定阶段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总结,又是对开展未来一段时期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梳理,可为改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提供帮助[10]。监测评估与稽察、审计的最大不同在于它的非强制性,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充分认识到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及指导意义,以更好地迎接稽察、审计。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办法,将县级移民管理机构采纳监测评估意见与建议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机构给予表彰,对于较差的予以通报或处罚。

  4结语

  深入、全面地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离不开对当前所面临问题、困难的反思和总结。随着全国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安全保障、各项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移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促进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1]

  杨建设,左萍,杨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J].水利规划与设计,2009,(5):44-45.

  [2]

  苗立峰.论有效开展移民监测评估的作用及相关建议[J].水利规划与设计,2008,(3):47-50.

  [3]

  李晓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效果监测评估法研究[J].计算机仿真,2011,(7):31-33.

  [4]

  蔡萌生.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统计台账制度研究[J].人民长江,2013,44(23):93-96.

  [5]

  余国平.加强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

  提升移民工作管理能力[J].老区建设,2011,(11):53-54.

  [6]

  詹峰.我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研究述评[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3,(1):100-105.

  [7]

  杨建设,左萍,杨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研究[J].人民黄河,2011,(11):141-143.

  [8]

  宇文振国,杜观奇.河北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0,(5):86-87.

  [9]

  郑瑞强,沈顺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行为的分析[J].水力发电,2013,(1):12-15.

  [10]

  郭喜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的思考[J].山西水利,2012,(12):49-50.

篇十二: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简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自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开始实施以来,为一丝不苟地执行水库移民政策,帮助目前的水库移民解决生活生产所遇到的问题,政府不留余力地建设改善政策检测评估体系。这种体系,能够针对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程度,进行追踪检测。对政策的落实起到监督的积极作用。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缘由

  我国针对水库移民的安置方案,主要采取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的方法。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以各项补偿不足以帮助水库移民,在安置后回复到以往的生活水平。所以,国家只有通过后期的扶持政策,才能帮助水库移民尽快达到甚至超越曾经的生活水平。这是我国对水库移民进行后期扶持的根本原因。

  水库居民的迁徙,是特定区域化发展改革带来的举措。是一项集社会,人文,经济建设,经济发展规划等及其复杂的改革项目。这也意味政策实施困难,特别是与水库居民的沟通工作十分艰巨。而且,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比如,水库移民在新环境的适应程度,日后从事生产工作机会的多寡,都会对水库移民的生活质量照成直接影响。所以处于对迁徙居民的生活保障及收入保障考虑,国家的后期扶持政策可以起到过度,缓解的作用。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测评估

  2.1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测评估的必要性

  确定国家政策是否有条不紊地贯彻落实,需要一套完善的政策监督评测体系。在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过程中,建立与完善检测评估体系是众望所归的事情。主要表现为:

  (1)国家的明文规定

  国务院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必须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测评估体系。针对水库移民的迁徙安置,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式的全面监督评测。

  (2)根据政策的实施特点所决定

篇十三: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山西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山西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好扶持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山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复函》(发改农经[2008]2169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8]37号)、《山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综[2008]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来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采取项目扶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等。

  第三条

  扶持方向:

  (一)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二)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安全、沼气、交通、供

  电、通信广播等基础建设项目。

  (三)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项目。

  (四)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五)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及职业介绍项目。

  (六)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有市场前景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开发项目。

  (七)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临时性、突发性等事件的应急处置补助支出。

  (九)纳入《各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项目和纳入《市、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的项目。

  (十)小型水库受影响村的后期扶持项目。

  (十一)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测评估费用。

  (十二)用于移民工作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整合资金、统筹兼顾,集中财力办实事;民生优先、公益优生、效益优先,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

  活水平;部门协调、各司其职,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

  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各级移民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六条

  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管理。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按照项目规划和扶持方向要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

  第七条

  各市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移民办公室统一编制汇总,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后,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第八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包括中央和省级)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需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或设计报告)提前逐级上报,经省移民办公室同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专家审查同意,由省移民办公室批复后,方可纳入年度计划。

  第九条

  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阶段发生的勘测设计费、项目管理费、监理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行业规程规定列入项目概算。

  第十条

  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按照当年的项目资金额度的

  8%列入支出预算,用于规划编制、干部培训、移民工作检查、宣传等费用。

  第十一条

  预留10%的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作为全省统筹资金,重点用于应急项目以及重大项目设计变更所需资金。

  第十二条

  使用扶持移民个人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扶持的(包括两者结合用于项目的部分),不能跨村使用。应在充分征求移民及安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定项目,由同级移民管理机构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执行,报省、市财政、移民部门备案。

  第三章

  项目计划下达

  第十三条

  对省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调整的,应按原程序逐级报批。

  第十四条

  对擅自变更项目计划的市、县,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市级。以省当年投资总额为基数,扣除变更资金额的三倍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的上限。

  (二)县级。以省当年投资总额为基数,扣除变更资金额的五倍后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的上限。

  (三)随意变更项目计划的资金额度超过下达项目计划数额的30%的,必须限期予以纠正。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的,暂停市或县下年度项目计划的安排。

  对擅自变更项目计划的市、县,由省移民办牵头组织进行调查。对资金去向不明或挪作它用的,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备案制度。市、县移民管理部门转发的计划文件,要分别抄报上的一级财政和移民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市、县移民管理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联系,保证项目计划按照批复及时实施。

  第四章

  预决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第十七条

  项目扶持资金衽预决算管理。由省移民办公室编制全省下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收入计划。每年3月底前,编制上年度项目资金使用决算,报省财政厅审批。省财政厅在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使用决算的批复结果上报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同时会同省移民办公室,根据各市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向财政部申请本年度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预算,并抄报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用于项目扶持的资金由移民管理部门实行专账管理,不得与地方配套资金、单位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混淆。使用扶持移民个人每年600元搞项目扶持的(包括无法核实到人的和两者结合用于项目的部分)资金应转入项目资金专账管理。

  第十九条

  移民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报账制管理的原则是”根据年度施工计划报账预拨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报账拨付资金;小型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报账拨付资金。当年未完工项目的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凡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开工建设后,可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其余资金根据工程进度予以拨付。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资金项目,可预付40%启动资金,其余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10万元以下午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项目责任主体是报账制的申请单位,项目报账的依据是:省、市、县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或批复的变更计划)及批复的施工计划(或技术设计);项目责任主体经过招投标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省、市、县对工程项目验收的结果。

  第二十条

  建立地方配套资金制度。凡需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年度计划中安排项目主体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以物折资和投工投劳的,可以作为配套资金。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部门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做到公开透明,严防暗箱操作。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尽量减少项目资金拨付的层次和中间环节,保证财政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和移民管理部门要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移民办公室对全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查和指导。

  市级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扶持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县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是乡(镇)、村项目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工程建成后的经营和管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行责任主体制、招标投标制和监理制,项目责任主体(或为主)负责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管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及时与项目主体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确保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六章

  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第二十六条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由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国家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由省级负责。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级负责。国家补助

  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级负责。

  第二十七条

  市级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财政、省移民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县级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市级移民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第二十八条

  建立项目成果库。省、市、县各级已验收的项目的申报文件、运行报告及验收结果,均应纳入项目成果库,度适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档案由移民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省移民办公室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效果进行监测评估。上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应于次年2月底前上报省移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各级财政、移民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管理单位要积极接受和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移民监督、社会监督和论监督。

  第三十二条

  对项目实施管理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山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

  法》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移民办公室备案。

篇十四: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

  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

  篇一: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五年工作总结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通知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2006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2009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小岩头电站38人)。

  二、政策实施情况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高度重视移

  民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一)后期扶持对象及扶持方式的核定情况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2006]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移办发[2007]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基础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名单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行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该认定的进行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2007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

  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进行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2009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2009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兑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兑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未兑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兑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兑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兑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项目和生产开发项目,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第四季度项目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项目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项目未验收;织金县计划38个项目,已完成项目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项目资金量小,计划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项目扶持,按程序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8]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2008年省以黔财企(2008)84号拨付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2008)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篇二:甘孜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调研

  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落实国家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的要求;是移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也是我州当前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基本情况。

  (一)全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政府对我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人口核定的

  批复,我州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范围的共有以下9座水电工程:康定县境内小天都电站(装机24万kw)、冷竹关电站(装机18万kw)、金康一级电站(装机15万kw);九龙县境内滨东电站(装机10万kw)、玉龙电站(装机6.6万kw)、沙坪电站(装机16.2万kw)、一道桥电站(装机8万kw)、五一桥电站(装机13.2万kw)、偏桥电站(装机21万kw);泸定县境内冷竹关电站。其中冷竹关、小天都、金康一级、滨东、玉龙电站属已建工程,沙坪、一道桥、偏桥、五一桥电站属在建工程。以及三峡工程、瀑布沟水电站、龙头石水电站自主外迁到我州安臵移民。

  1、已在建中型水库后扶人口情况:我州各在建、已建中型电站库区登记在册后期扶持人口共1082人。其中:九龙县343人;康定县500人;泸定县239人。截止目前,累计核减14人,现可实际享受后期扶持政策人口为1064人。

  2、省内外迁入我州移民后扶人口情况:迁入我州各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的外迁移民共107人,目前实际享受我州后期扶持政策人口为107人。其中三峡库区外迁至我州的移民4人;龙头石水电站外迁至我州的移民36人;瀑布沟水电站外迁至我州的移民67人。

  (二)全州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搬迁移民后期扶持情况。

  目前我州未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新建大中型电站共13座,其中2座电站已完成移民搬迁安臵,并完善相应手续,按照后期扶持工作程序,已核实申报新增后扶指标38个待批。

  (三)全州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库区基金政策和后期扶持节余资金帮扶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州库区和移民安臵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使部分移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同时也让移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目前,我局向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申请我州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166万,其中后期扶持培训资金36万已下达,按照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移民干部及移民技能培训200人次,现行移民法规政策藏文翻译及解读1000人次。同时加大了对正

  在实施的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和库区基金项目的监管力度,时时跟踪落实已下达的项目计划,力争确保项目质量。

  (四)、全州小水电工程移民基本情况。

  全州涉及的小水电工程344座,总装机294.159万千瓦,其中以建小水电工程162座,装机47.382万千瓦,拟(在)建小水电工程182座,装机246.777万千瓦。涉及征地移民共1443人,农业人口1423人,非农业人口10人,永久征占耕地1292.488亩。由于这些小型水库多数地处偏远山区,目前涉及的搬迁移民生活水平偏低,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取得新成效

  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性惠民政策,也是我州当前水库移民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州在近年实施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这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加强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移民手中。

  我州在后期扶持实施工作中采取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付的检查监督工作,同时与州财政局携手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力度,严格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对资金的拨付、管理、发放、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和抽查,确保该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保障了国家的支农惠民政策及时落实到每个移民。

  2、积极为移民谋利益,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计划实施取得了新进展。

  几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我局始终把为移民谋利益、办实事好事作为水库移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库区基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加大了移民安臵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极大地改善了移民安臵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实现移民达到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确保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移民搬迁安臵目标创造了条件。

  3、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强化干部培训、移民技能培训。

  我局今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州移民干部培训(现行移民法规政策藏文翻译及解读)、库区移民技术技能培训、移民档案培训工作。一是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围绕藏区移民工作发展的长期需求,开展的干部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既有宏观理论,又有现实操作性,政策性、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对提升基层移民干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极大的"益处。二是根据移民意愿和我州市场需求,依托优势教学资源开展移民技能培训,专业设臵多样化,以机修、建筑、电工、旅游民居接待等专业作为培训重点,不仅适应州市场需要,同时也充分满足了学员需求,进一步提升了移民群众综合素质,提高了生产技能和致富本领,从而促进库区和安臵区和谐稳定、移民安居致富。

  (二)加大宣传力度倾情移民,营造良好的后扶工作氛围。

  后期扶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对国家后期扶持政策的宣讲力度。本着对所有移民在享受后扶政策上一视同仁的精神,认真核查落实移民身份,克服山高路远、驻地分散、情况不明、资料不齐、交通不便等困难,我局坚持长期组织州、县工作组深入移民户中,采取集中开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将后扶政策宣传到移民群众中。通过宣传,移民了解了后扶政策的目的、范围、对象、标准、期限,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面达100%。

  (三)制定维稳预案,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为预防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矛盾纠纷,我州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从民族地区移民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了强有力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健全了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力求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萌芽时期,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州、县涉稳部门及时制订了维稳预案,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切实把稳定工作落到了实处,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三:浅谈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管理,是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工作实践,提出通过全面掌握移民后期扶

  持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流程环节以及项目档案内容和管理归档要求,实现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规范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后期扶持;档案管理;水库移民

  项目档案作为反映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记录载体,是衡量移民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及资金使用、管理、效益的重要依据,是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后扶工作的重点内容。项目档案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的水平,还将影响到移民后期项目扶持工作的整体效果。

  岫岩满族自治县地处辽宁东部山区,位于北纬40°—40°49’,东经122°52’—123°45’。东邻凤城市,西接盖州市、大石桥市,南连东港市、庄河市,北与海城市、辽阳县接壤,县境总面积4502km2,人口约50万人。

  岫岩县共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7924人,移民主要来自外省12座大中型水库和本省外市18座大中型水库。2006年,岫岩县移民办成立,初步建立了岫岩县水库移民工作的运行机制,经过八年来的运行,岫岩县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由模糊到清晰、粗糙到细致的规范完善过程。起初由于政策理解不到位、制度不够完善、机制尚不健全等原因,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较随意,缺乏统一的格式规定和内容要求。2011年7月,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出台了辽水合【2011】14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省、市文件的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岫岩县本着“围绕条规、结合实际、便于操作、方便群众”的原则,对移民后扶项目计划工作、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工作、移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移民后扶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过制度的完善和流程的梳理,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目前,项目档案管理日臻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渐趋规范。

  如何进一步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档案管理工作,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其进行了探索。

  健全制度,规定流程,做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管理基础工作

  根据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档发【2012】4号文件《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移民后扶工程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资料,移民后扶项目档案资料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按年度整理,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即“一项一档,分项归档”。

篇十五: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疏勒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疏勒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疏勒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根据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安排,我办自20xx年4月以来承担了卡达苏盖提水库库区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喀移民传【20xx】10号《转发自治区移民局的通知》要求,我县扶贫办(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的贯彻实施,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经疏勒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新和为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环保局、信访局等25个行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扶贫办具体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抓好当地基础设施和经济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制定各类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顺利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我县及时制定了分级负责制。即实行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制;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即建立了专门帐户,明确库区移民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建立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即由监察和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即对移民区发展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估,奖优罚劣。

  3、加强政策宣传,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我县积极向库区移民宣传党和国家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引导移民群众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发展上来。及时、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二、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

  20xx年,由县发改委牵头对我县1958-1960年因修建卡达苏盖提水库而搬迁的移民进行造册登记,20xx年1月上报地区,20xx年10月自治区移民局核准1

  我县享受移民补助的人员为149户671人,我县移民主要分布在塔孜洪乡12村、13村、14村。

  三、库区移民直补资金及灾情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73.3148万元。其中:

  1、直补资金: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底(共51个月,每月50元)到位资金171.105万元,实有为149户671人发放直补资金171.105万元(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2、灾害直补资金:为149户671人灾害直补到位资金2.2098万元,实有发放资金2.2098万元(每人33元),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库区移民项目执行情况

  1、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7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为库区塔孜洪乡12村13村修建2.63公里防渗渠工程,系项目已实施完毕,利用170万元为塔孜洪乡12、13村库区续建防渗渠项目,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已启动,正在实施。2、库区移民培训资金:30万元。其中:

  1、拖拉机驾驶培训资金8万,培训移民100人。该项目依托县农机局已实施完毕并报账。

  2、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资金13.5万元,培训移民290人。该项目依托塔孜洪乡人民政府实训基地培训,已实施完毕,待报账。

  3、库区移民砌筑工技术培训资金8.5万元,培训移民50人。该项目由塔孜洪乡人民政府实训基地承担已实施完毕待报账。

  五、主要做法1、建档立卡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要持续20年,为使此项工作有延续性,便于动态管理,20xx年,县扶贫办(移民管理局)组织专人负责为149户水库移民建立卡达苏盖提水库移民电子、纸质档案。

  2、编制项目规划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自治区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政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开展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工作紧急通知》、地区《大

  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培训材料》要求,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编制了20xx年度《疏勒县库区移民项目计划》,专项计划惠及了移民安村全部移民,依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进一步合理确定计划任务,重点放在改善库区移民安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移民素质上,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编制的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分3大类、6个项目,投资总规模2049.8万元,其中:农田水利配套项目484.8万元,水土开发项目901万元,防渗渠项目664万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疏勒县移民管理局自20xx年起挂靠在县扶贫办,上级部

  门没有对县水库移民办公室专门配备编制,县扶贫办依靠扶贫办现有人员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因我办人员少,且要负责扶贫开发、国际农发基金项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德财政合作项目监测等多项工作,工作量大,且无办公经费,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十分艰难。建议为水库移民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解决人员编制问题,设立办公经费,以便于工作正常开展。

  2、上级下发至我县直补资金文件只发至县财政局,没有同时抄送县移民局。致使移民直补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建议上级移民局发放直补资金文件时同时抄送县移民局。

  疏勒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五年工作总结

  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五年工作情况报告

  省移民局: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通知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20xx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20xx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1小岩头电站38人)。

  二、政策实施情况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高度重视移民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一)后期扶持对象及扶持方式的核定情况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20xx]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移办发[20xx]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

  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基础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名单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行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该认定的进行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20xx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进行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20xx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20xx年第四季度至20xx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

  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兑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兑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未兑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兑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兑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兑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项目和生产开发项目,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第四季度项目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项目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项目未验收;织金县计划38个项目,已完成项目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项目资金量小,计划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项目扶持,按程序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拨付、使用情况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xx]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84号拨付毕节地

  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20xx)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41号下拨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81万元,地区财政局、移民局以毕地财总(20xx)

  319企14号下拨织金县191万元、纳雍县190万元。

  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43号下拨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494.07万元,其中:黔西县104.57万元、毕节市43万元、金沙县346.5万元。

  20xx年省以黔企(20xx)205号下达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366万元,其中:大方县67.5万元、黔西县85万元、金沙县37万元、织金县86.5万元、纳雍县90万元。

  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167号文下拨我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010.8万元,其中:毕节市30万元、大方县172.8万元、黔西县400万元、金沙县140万元、织金县220万元、纳雍县58万元、威宁县20万元。

  2、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水电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计划实施项目8个,投资70万元,主要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雪凝灾害恢复重建,各县实施情况如下:

  大方县:计划实施项目1个,投资8万元,维修鸡场乡背座村岩脚组因雪凝灾害毁坏的移民公路500米,该项目整合其他资金捆绑建设,已实施但手续未完善没有付款。

  黔西县:计划投资15万元,实施五里乡双塘村人畜饮水复建工程,该工程县移民局配套投入30万元,工程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金沙县:计划实施项目2个,投资19万元,其中:投资7万元维修西洛乡阳灯村提灌站设备,更换变压器一台、配件及管道100米,工程已竣工验收;投资12万元,实施源村乡源村组梯子

  岩、岩子头组提灌站设备维修:更换变压器一台、配件及管道,工程已完工但未验收。

  织金县:计划实施项目3个,投资20万元。其中:维修以那镇危房15户投资4万元;恢复营合乡三甲、沙坝、光明三个村人畜饮水水池投资10万元;恢复八步镇沟边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10万元,3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纳雍县:计划实施项目1个,投资8万元。实施乐治镇塘坝人畜饮水恢复工程,项目已完工,决算投资2.7万元,剩余资金5.3万元用于补助受雪凝灾害影响房屋损坏的陈胜昌等移民户。

  (2)20xx年省拨付移民后期扶持结余381万元,计划项目9个,建设地点在织金、纳雍两县,实施情况如下:

  织金县:计划在八步镇实施项目6个,投资191万元,目前工程未启动。

  纳雍县:计划在乐治镇礁叉坝移民村实施项目3个,投资190万元,其中:投资25万元,修建312.5平方米砖混结构卫生室一栋;投资165万元建设礁叉坝安置点进点公路,项目已验收并投入使用。

  (3)20xx年拨付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6个、资金494.06万元。

  毕节市:金家河小桥项目13万元已实施,未报账,天生村库区排污沟改造项目30万设计方案已通过,即将实施。

  黔西县:黔西县附源村通村公路2.5Km,附廓村通村2.7Km,桃园村通村公路3.5Km,总投资104.57万元,目前桃园村通村公路已用其他资金修建,其他两条公路未实施,资金暂存104.57万元。

  金沙县:金沙县西洛乡阳灯村通组公路、渠道建设、提灌站、大棚蔬菜种植、经果林种植、奶牛养殖、村庄整治7个项目、投资346.5万元,项目变更资金304.5万元未批复,其余投资42万元项目已实施。

  (4)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167号文下拨我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010.8万元,项目于3月份批复,目前各县正在组织实施中。

  (5)20xx年省以黔企(20xx)205号下达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366万元,目前各县正在实施项目。

  (四)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资金计划及项目执行情况20xx年现有后期扶

  持项目的续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大方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个,投资22.425万元。①规划投入资金15万元在鸡场乡松林村种植经果林300亩,通过实施共完成经果林种植258亩,投入资金5.8694万元,剩余资金9.1306万元,用于实施20xx年项目。②规划投入7.425万元用于250个移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实施共完成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253人,完成实用技术培训任务940人。

  2、黔西县:20xx年省级统筹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49.504万元,实施工程项目4个,劳动力转移培训320人。①林泉镇移民村灌溉沟渠计划维修3公里,投资10万元。该工程原规划只进行简易维修(土沟渠),实施时村委及群众强烈要求修建为混凝土沟渠,根据群众的要求,县移民局委托县水利局进行了规划设计,实施为混凝土沟渠需投资21.5万元,由于投资不足,该合同实施了850米,投资9.15万元。剩余工程量已协调其他资金进行了建

  设。②林泉镇移民村果树种植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实施种植核桃苗10300株(170亩),投资核桃苗款8.24万元。该项目实施后,由于受干旱的影响,目前成活率只达到60%左右,拟准备今冬明春联系林业局补种。③新仁乡化屋村通组道工程计划投资10万元。实际实施通组道路硬化440米,投资为12.27万元,其中:中小型水库专项资金10万元,其他资金2.27万元。④新仁乡化屋村生姜项目计划种植200亩,投资10万元。该项目由新仁乡政府组织移民自行实施,投资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200亩生姜种植肥料、农药和部分姜种补助,移民种植后经验收按实地测量面积每亩补助500元,每亩纯收入达1800元。⑤劳动力转移培训320人,投资9.504万元。由于20xx年度移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后,计划尚未下达,为支付培训费用,县移民局在“乌江六年规划”中列支了08年度培训经费9.504万元。

  3、金沙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个,投资26.534万元。①投资3万元,用于省级移民新村示范点西洛乡阳灯村提灌站维修工程,购置160千付安变压器一台,工程已竣工验收。②投资4万元,改善西洛乡阳村学校公路500米,工程已竣工验收,结存资金1万元。③投资6.5万元,硬化阳灯村连户路5公里,工程已完工,实施单位未报帐,目前预付资金1万元。④投资4.5万元,整治点上移民住房60栋,完成投资2.5882万元,已预付2万元工程款,工程已完工验

  收,实施单位未到移民局报帐。⑤投资2万元、维修村办公室350平方米房屋及设施,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成投资我1.9995万元。⑥投资6.534万元,用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220人和实用技术培训,该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完成投资5.0155万元,结存资金1.5185万元。

  4、织金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个,投资28.91万元。①投资8.91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300人。②投资20万元,计划用于1500头生猪养殖及配套设施,实施中变更用于硬化八步镇移民新村碧云东路300米,工程已竣工验收。

  5、纳雍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个,投资21.237万元。①计划投资3万元,用于乐治镇礁叉坝省级示范新村移民农机设备购置,实施中,拨付乐治镇政府10万元,用于礁叉坝移民村移民村购置农机设备。②计划投资12万元,用于礁叉坝移民村玉米种植、烤烟种植、茶叶种植、家禽养殖,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③投资6.237万元用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

  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的续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大方县:一是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4个,投资23.316万元,①计划投资5万元,在松林村种植经果林100亩,结余资金4.6万元。②计划投资8万元,养猪200头。③计划投资2万元,饲养家禽22400只,以上项目正在实施中。④计划投资8.316万元,用于280个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项目已实施完毕,完成投资5.7207万元,结存资金2.5953万元。二是20xx年和20xx两年项目实施后结余资金16.3354万元(其中: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结余资金2.5953万元、省级示范点项目建设结余资金13.7401万元),计划用于移民生产发展项目,在鸡场乡松林村建蔬菜大棚20xx平方米,经果林100亩,土地整治200亩,建设畜圈1000平方米,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2、黔西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个,投资54.85万元。①新仁乡化屋村生姜项目计划种植200亩,投资10万元。该项目

  由新仁乡政府组织移民自行实施,10万元投资主要用于生姜种植肥料、农药补助。②新仁乡化屋村通组道路和连户便道项目计划投资33.75万元,其中专项目资金10万元,其他资金23.75万元。该工程由新仁乡政府组织实施。中小型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移民铺设院坝及户间便道的水泥、砂石等材料款,每平方米补助80元,实施面积1250。③投资3万元,为林泉镇移民村新修垃圾池6个100m3,解决移民居住环境卫生问题。④投资3万元,为林泉镇移民村新建远教室60,改善移民村办公条件和丰富科技文化知识。⑤投资15.62万元,为移民村移民实施住房外观改造7100,其中专项资金投资14万元,其他资金投资1.62万元。⑥20xx年度培训费投资14.85万元,培训移民任务500人次。上一年结余培训费9.504万元,共计23.354万元。09年度培训移民560人次,投资4.5万元,转移80人次,投资3.5154万元。08、09年度结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费16.3386万元。经县移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对56个移民进行驾驶技能培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部分移民已进入驾校培训,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3、金沙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4个,投资20万元。①计划投资8.91万元,用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人次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实用技术培训1525人,完成投资8.266万元,结转资金0.684万元。②计划投资6万元,硬化省级移民新村示范点连户道路300米,已预付资金2万元。③投资6万元,用于示范点上蔬菜种植,已预付资金2万元。④投资8万元,用于点上移民住房整治。以上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但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实施单位未到县移民局报帐,目前只预付部分资金。

  4、织金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3个,投资52.256万元。①计划投资14.256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480人,培训任务已完成。②计划投资20万元,用于八步镇移民新村街道绿化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投入使用。③计划投资1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洪家渡水电站茶店乡120人,目前,该项工作已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移民部门积极配合,茶店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完毕。

  5、纳雍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3个,投资22.128万元。①计划投资14万元,用于乐治镇礁叉坝省级示范新村移民街道硬化。②计划投资0.6万元,用于乐治镇礁叉坝省级示范新村20个沼气池建设。③计划投资7.128万元,用于240人移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已按计划完成。

  20xx年各县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地区财政局、移民局、水利局认真审核各县上报项目计划后,于今年9月以毕地财企(20xx)45号下拨各县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11个、资金169.4万元,20xx年至20xx年以来,11

  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因发改部门无计划配套实施而暂存地区444.59万元,根据省移民局“易地扶贫搬迁以能进入发改部门年度计划人数为依据,今年10月地区财政局、地区移民局以毕地财企(20xx)43号下拨库区各县444.5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9个。

  1、大方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划投资23.316万元,实施项目3个①计划投资5万元,在松林村种植经果林50亩。②计划投资10万元,建蔬菜大棚20xx平方米。③计划投资8.316万元,培训移民280人,项目已实施完毕。二是毕地财企[20xx]43号文拨付资金60万元,用省级移民示范新村项目畜圈1500平方米,正在实施中,未结算。

  2、黔西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56.632万元,实施项目3个。①投资20万元,新修新仁乡化屋村公路1公里。②投资20万元,实施林泉镇移民村户间便道2400平方米。③计划投资14.85万元,培训移民500人次,目前黔西县正与乡镇及相关部门联系,拟于近期实施。二是毕地财企[20xx]43文下拨资金164.5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2个。①投资84.59万元,修建新仁乡化屋村排污沟1公里、化粪池60立方米,变更实施危房改造和道路硬化,项目正在实施中。②投资80万元,完成林泉镇移民村水浇地工程(地下机井1口、安装20KV变压器1台、10KV输电线路1公里、输水管道4公里),项目实施完毕未验收。

  3、金沙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29.801万元,实施项目4个。①投资5万元,新修西洛乡阳灯村1公里。②投资5万元,西洛乡阳村连户路硬化20xx平方米。③计划投资10万元,建蔬菜大棚10个、补助蔬菜种植、建设蔬菜基地30亩。④投资8.91万元,培训移民300人。二是毕地财企[20xx]43文下拨资金8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3个。①投资48万元,油化改造西洛乡阳灯村三角山至新迁二组道路1000米。②投资27万元,建设西洛乡阳灯村百亩大田灌溉渠道20xx米,上述两个项目变更未批复。③投资5万元,补助移民建设蔬菜大棚5个900平方米,项目已完成。

  4、织金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34.256万元,实施项目2个。①投资20万元,实施八步镇移民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400平方米。②投资14.256万元,培训移民480人。上述两个项目已完工。二是毕地财企[20xx]43

  12

  文下拨资金80万元,实施八步镇二期项目(铺青石板2500平方米、安装照明设施、电视屏1个),该项项目和20xx年下达的结余资金191万元捆绑实施,目前项目正在招投标阶段。

  5、纳雍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34.256万元,实施项目4个。①投资13.4万元,实施乐治镇碓叉坝村耕地运输道400平方米,项目正在实施中。②投资0.8万元,碓叉坝村改厕10个,项目已完工。③投资0.8万元,碓叉坝村改圈5个,项目已完工。④投资7.128万元,培训移民240人,项目已完工。二是毕地财企[20xx]43文下拨资金60万元,计划项目2个。①乐治镇碓叉坝村街道绿化工程(60个花池、62棵行道树),投资4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②乐治镇碓叉坝村20户移民房屋亮化工程,投资20万元上述项目正在实施。

  (五)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20xx年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计划投资445.94万元,实施项目8个①投资65万元,修建毕节市长春镇宋村人饮工程(安装输水供水管5.1公里、改造渠道0.5公里、维修公路1.4公里),已实施完毕,资料不齐,未验收。②投资65万元,实施大方县陡坡村人饮工程(安装输供水管8公里),工程已实施完毕,未验收。③投资70万元,实施黔西县水淹坝渠道防渗工程1.3公里,已实施完毕,未验收。④投资2.079万元、培训毕节市移民70人,投资1.782万元、培训黔西县移民60人,投资2.079万元,培训威宁县移民70人,已完成任务。⑤投资70万元,修建金沙县继红水库(渠道防渗2.1公里),工程已实施完毕,未验收。⑥投资40万元,实施织金县后寨水库渠道防渗工程2.1公里,工程已完工,验收决算后移交使用。⑦投资30万元,修建纳雍县铁厂村干河组村级公路工程3.5公里。工程已完

  工决算,未验收。⑧投资10万元、实施赫章县平山乡滑石板水库渠道防渗工程2.4公里,投资40万元,实施赫章县平山乡碾子沟隧洞处理328米,工程已完工,未验收移交。

  20xx年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投资1.782万元、培训毕节市移民60人,投资0.594万元、培训威宁县移民30人,项目实施完毕。

  13

  三、移民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移民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xx]19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国家新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25号)、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毕地财企[20xx]26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32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33号)等文件,地区财政局、移民局、水利局严格按省的安排和部署,按计划及时拨付库区各县(市)。各县按照省、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细则,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以拨代领”,做到项目随计划走,资金随项目走,坚持专款专用、专项专用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未发生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四、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对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解决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按时发放问题,毕节地区行署经毕署专议(20xx)49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从今年起,地区财政先行垫付移民后扶资金,解决了移民群众提出的按季度兑现现金直补资金的诉求;地县财政部门、移民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抓后期扶持实施管理工作;库区各县政府和涉及乡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层层明确责任,确保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制度,细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要求,我区不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而且还结合实际工作,分别了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25号)、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毕地财企[20xx]26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

  14

  [20xx]32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33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管理及报帐要求,库区各县依据省、地相关办法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细则,强化了管理要求,落实了具体措施。

  (三)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发挥效益。库区五县坚持县级报帐制,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扶持方式、预算申报、拨付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专用、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专项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认真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效益评估的跟踪检查、监督,认真抓好项目工程和补助档案管理工作,各级移民部门加大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科室经常深入各县指导和检查,规范各县项目管理工作。

  (五)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进移民经济健康发展。地、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把移民作为特殊困难群体,高度重视资源整合,倾力抓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安排扶贫、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道路修建、农村电网改造、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生态畜牧业、特色经果林、新技术推广等各类资金和项目时,倾斜投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切实为移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一批移民群众关心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全力推进了移民经济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六)妥善处理连带影响人口问题。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好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人口问题。一是对非农户移民中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优先纳入低保和特困救助对象,确保其生活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对非农业户口移民中的无职业人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后扶,并有序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三是对淹地不淹房人口、原住村民进行科技兴农、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其谋生技能。

  (七)强化稳控措施,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我

  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移民维稳工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

  15

  移民维稳工作责任书,将移民维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对移民维稳工作领导。公安、移民、信访等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抓宣传、抓信访、抓排查、抓稳控,妥善处理不稳定隐患;相关部门共同整合资源,多渠道、多方式着力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移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五年来,移民来信来访大幅减少,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基本稳定。

  五、存在问题

  在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中,我区始终把不出现移民群体性事件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工作要求,把移民维稳工作贯穿于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始终,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一些我区无力或无法解决的问题。

  (一)为确保移民后期扶持实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建议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移民科技兴库、科技兴农培训力度。

  (二)后期扶持资金按季度拨付。但自开展后期扶持工作以来,后扶资金总是不能及时到位,移民意见很大,认为是移民部门克扣他们的后期扶持资金。建议省及时拨付后期扶持资金。

  (三)后期扶持资金按季度拨付,部分项目扶持资金和年度项目计划不便统筹。建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年度后期扶持资金到位后,再组织实施相关的后期扶持项目。

  (四)水库移民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发展后劲不足,扶持

  项目专项资金量少,实施项目较为单一,规模有限,覆盖面不广,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扶持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工作的全程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后期扶

  16

  持常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加强移民信访维稳工作,认真接待和处理移民来信来访,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教育、化解矛盾工作,密切关注和随时把握移民动态,按照政策及时解决移民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认真总结经验,加在整合资源力度,争取各级各部门对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努力探索适合我区移民后期扶持的路子,确保移民群众生产发展、生活稳定、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17

篇十六: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5篇)

  第一篇:202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202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xxxx年我县水库移民工作在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完成了xxxx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资金兑付情况

  1、直补资金兑付情况

  xxxx年度我县被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有x座,分别是青铜峡水库、寺口子水库、xx水库、xx水库、x小塔山水库和x水府庙水库。xxxx年经过认真核定登记并经自治区水库移民办公室审定:核定的后期扶持人口数为xxxx人,按照《x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要求,核减xxxx年度死亡移民人口xx人,核定水库移民人数为xxxx人,发放水库移民直补资金万元。

  x县xx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资金兑付情况

  x县xxxx年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区位于x县x村,项目在维持现状灌域范围,砌护各类渠道千米,配套各类建筑物xxxx座,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工程总投资万元,改善灌溉面积万亩。该工程完成招投标程序后,工程建设实施已经完成xx%,资金支付xxx万元,由于开工较迟,施工延后到xxxx年春季再继续实施。

  资金管理情况:在资金资金管理上,采用“审核报帐制”,严禁截流,挤占和挪用,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的主要做法

  xxxx年为确保人口核定工作的准确性,我们在各相关乡镇的大力配合下,在核定水库移民时,加大对xx岁以上老人的核查,随着移民生活的好转,x县部分乡镇的水库移民,在县城或其他地方买房、租房居住,给水库移民人口的核

  定带来一定难度,我们对此情况采取现场拍照(照片里必须有证明时间、身份的内容),以此证明人员的存在。对长时间无法联系的水库移民,暂时停发直补资金,待取得联系后再发放直补资金,这样确保了直补资金发放的准确性。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在建设实施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过程中,我们严格实行以下工程建设程序及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四制”,认真履行建设管理程序:x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的组建由x县人民政府批准,内设技术组、质量组、安全组、信息组、财务后勤组;完善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内设机构职责、法人内部签订责任书。x工程招投标: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要求必须是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工程最终竞标单位为x视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工程委托有资质的x江河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同时工程开工前及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了合同。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为了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项目法人内部成立质量组,明确了职责,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施工质检组,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

  三、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随着水库移民群众生活的好转,许多移民不在村庄居住,在县城或其它地方买房或租房居住,为水库移民人口的复核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xxxx年度我们将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年度复核登记工作、做好xx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的实施工作及大中型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工作,及时更新复核登记资料,确保下一年度的复核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篇:仙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仙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2X?17号)和《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闽政移文?202X?43号),《莆田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制定本实施管理细则。

  第二条

  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县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负责计划的编报、汇总并上报、市省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第三条

  项目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应坚持尊重移民意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项目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条

  项目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印发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原则上每5年编制一次,分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项目的规划编制以县为单位,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列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上报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对县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1必须征求移民意见,并将变更内容在移民村进行公示后,由县移民管理机构报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查后,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

  第三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项目上报前应按照创建“阳光库区”的有关要求,在广泛听取移民意愿的基础上,召开移民代表大会(预备项目不必召开移民代表大会讨论,但必须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讨论,确定项目规划,提出项目申请,做好会议记录,并在移民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如有移民提出异议,必须对相关事项核实完善后再公示。

  第九条

  已批复的项目,按规定实行通告制度,各地要在收到批复文件后

  10日内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

  项目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经项目所在村绝大多数移民群众同意,并报县、市、省移民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工程平面布置图,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项目公示的相关材料,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等。对于市级审批的农村饮水、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如该项目已列入经批准的所在村(居)《村镇总体规划》,该《村镇总体规划》可相当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程概算,工程设计图等。

  第十二条

  总投资达到或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单独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行初步设计;总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为一个文件。

  对建设地点分散、类型相同、建设开发时期一致的农村饮水、沼气、环境整治等项目,按项目类型合并后总投资达不到10万元的,可按镇(街)或村(居)为单位按项目类型捆绑成一个项目上报。

  2第十三条

  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总投资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参照行业规程规范编制。

  (二)总投资20万元(含20万元)—5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委托县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行业规范编制。

  (三)总投资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委托中级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参照有关行业规范编制。

  第十二条

  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后期扶持基金投资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转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

  (二)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移民管理机构转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审批文件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

  (三)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审批文件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

  (四)以其它资金投资为主、后期扶持基金投资为辅的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主要投资部门的规定执行,有关移民管理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权限参与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查,审查意见报省移民开发局、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五)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的项目,实行定期报批制度,市移民管理机构每季度初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批,县移民管理机构应将完整资料提前10个工作日报市移民管理机构。

  (六)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其主要内容需要变更的,报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七)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50万以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100万以下的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咨询评估意见作为项目上报审批的附件。省移民开发局审批的项目按省移民开发局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项目前期需报县移民管理机构备案的文件或资料

  3包括:项目现场原现场原始相片、项目所在地的移民会议纪录(预备项目为项目所在地村的村两委会议纪录)、公示材料、审批文件、资金承诺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开工报告等。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管理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实施承诺制和工程质量通报制。

  (一)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维护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不便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

  (二)所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应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具体招标操作的方式方法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项目监理费达30万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按行业规范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并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单位。

  (2)项目监理费在3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后期扶持基金投资超过30万元的项目,按行业规范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委托县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行业对项目进行建设监督。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委托乡镇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行业对项目进行建设监督。

  (四)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实施实行承诺制,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项目的依法顺利实施。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的质量负责,对于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将通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需报县移民管理机构备案的文件或资料

  4包括:项目实施现场的现场相片、项目施工进度报告、项目监理进度报告、项目变更设计文件和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材料等。

  第五章

  项目总结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按照“谁审批,谁组织验收”原则,一般在实施完成后半年内组织验收。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省移民开发局组织验收;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由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委托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办法参照第十七条

  (二)、(三)款执行,验收结果报省、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市移民管理机构建立项目抽查复验通报制度,根据需要对县级移民管理机构验收的项目随机进行抽查复验。

  验收内容包括:(1)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成;(2)项目招标情况,是否依法进行招标;(3)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库区财务管理的规定;(4)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5)项目竣工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决算,出具了合法的审核或审计报告;(6)项目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

  项目验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项目业主关于项目验收的请示。(2)项目自检情况报告。自检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说明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工期,施工和监理单位情况,项目资金构成情况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说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实行情况,施工和质量管理情况,项目变更情况,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竣工决算情况,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对照规划设计指标,说明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以及“后期扶持资金扶持项目”标志牌设立情况等。(3)项目监理情况报告。(4)项目变更设计文件和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材料。(5)施工单位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6)其

  5他需要提交的验收资料。(7)各相关单位应提早10个工作日做好验收资料准备,并书面报送验收单位提请验收。

  培训就业项目由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培训就业项目验收应提交培训通知(说明培训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人数)、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授课计划、课时安排、授课教师名单、培训费用一览表,说明培训效果等。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组织验收单位应签署项目验收鉴定书。项目应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九条

  其它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由主要投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库区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后期扶持基金投资额度派员参加验收,验收材料报省、市移民

  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的前期经费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费,项目专家评估审查、咨询论证费,项目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等。取费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行业规定的取费标准,其经费列入项目投资概算。

  第二十一条

  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建立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等),群众自筹资金账目等。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核,并做好项目的决算报告。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县级报帐制的有关规定支付和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项目的合同造价和项目进度提出用款申请,经项目所在村、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移民办,县移民办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单位)或承建单位。

  (一)申请资金应出具以下相关资料:

  1、项目立项批准书,项目实施计划书、承诺书、合同书,项目招投标书;

  2、项目工程(预)决算报告,项目施工、监理进度报告,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3、项目资金拨款审批表;

  4、其他要求出具的相关资料;

  (二)资金拨付比例按4:4:1:1。即:完成工程建设50%时拨付40%;项目完工后拨付40%;竣工决算验收合格后拨付10%;预留质量保证金10%。质量保证金自工程验收一年后,经项目建设所在的村(居)、乡镇和县移民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共同确认无质量问题,再将保证金拨付给施工单位。

  (三)对下列情况,县移民办不予报账或拔付资金。

  1、未经预算批复的;

  2、项目支出超预算或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

  3、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据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第七章

  项目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乡镇(街道)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县移民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县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或举报线索,不定期开展后扶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要形成报告,向被稽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作出通报批评,建议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等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后期扶持项目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移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财政局和县移民办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规定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规定批准项目、未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向有关单位拨付后期扶持基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报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第三十条

  违反规定,在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的,由批准该项目的部门责令改正,同时报送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责令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报送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仙游县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11

  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兑现、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2X?17号),结合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管理

  1、按照“一个尽量”的原则,我省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为主,项目扶持为辅”的扶持方式。对202X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农村水库移民的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移民个人的,从202X年7月1日起,将后期扶持资金全额发放到移民个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2X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原迁人口,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2、对无法核实到移民个人的,将移民人口指标核实到移民村组,扶持资金用于移民村组内的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在扶持期内对自然减员人口予以核减,每年核定一次。自然减员人口的扶持资金从次年1月起停止发放。

  4、在扶持期内,人口自然减员包括:

  (1)移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

  (2)扶持对象死亡;

  (3)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义务兵退役后户口没有及时迁回农村的;

  (4)扶持对象正在服刑的;

  (5)其它不符合扶持政策的。

  5、自然减员人口核定工作由县(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自然减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复核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

  6、自然减员人口作为核实到村组人数,经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后,其扶持资金继续用于原移民所在县(区)项目扶持。

  7、对扶持期内扶持对象的户籍发生跨县、市变迁的,由迁移人提出申请,经迁出地与迁入地县级移民管理部门确认后,市级移民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从次年1月起由迁入地负责发放扶持资金。

  8、对实行项目扶持的移民人口指标,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将主要依据项目实施和人口自然变化等情况,实行一年一核定的动态管理。

  9、对202X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二、后期扶持项目管理

  10、后期扶持项目应选择移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工程,扶持资金投向为人畜饮水、农田水利、村组道路、文教卫生、农村沼气、小流域治理等公益基础设施。扶持项目要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11、各项建设工程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非移民村组(自然村)不得纳入项目扶持范围,村民委员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

  12、项目实施和维护管理按照“自建、自管、自用”的原则,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管理小组(或理事会)。管理小组(或理事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并依照报账制规定的程序使用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13、后期扶持项目实行计划管理,每年一季度,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根据核定的项目人口指标,下达各市、县(区)项目人口计划。县(区)移民管理部门按照项目人口计划,编制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建议,经市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审批。项目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14、后期扶持项目投资应在项目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完成。

  15、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管理,由县(区)移民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16、移民村要逐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和集资参与项目建设,并建立健全工程运行和管护的长效机制。

  三、后期扶持资金管理

  1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项目资金属政府性基金,实行预、决算制度。具

  体按照《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企?202X?457号)执行。

  18、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按照《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2X?458号)实行报账制管理。

  19、扶持项目资金由移民村包干使用,要设立项目资金专户,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和行政费用等其他支出。

  四、监督检查

  20、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扶持方式使用后期扶持资金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第13号令)追究责任。

  21、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对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计划及时在县(区)政府*站公示,并保留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22、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逐年制定并实施检查计划,对移民人口自然减员核定、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对人口自然减员应减不减,违背政策,虚发资金的市、县(区),除督促收回资金外,同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4、对不严格执行计划、挤占挪用移民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停拨或缓拨移民资金。

  25、对在移民人口和项目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2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

  〔202X〕3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目前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以下简称移民)人数核查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2X〕17号)精神和我省广大移民的意愿,省政府决定在我省移民人数核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为切实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及时把扶持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

  二、搞好试点,分批实施。扶持资金发放工作要先搞试点,再分批实施。202X年4月,由省政府移民办、省财政厅和平顶山市政府指导,鲁山县政府负责,在鲁山县开展全省移民扶持资金发放试点工作。各省辖市在移民扶持资金发放前也要先搞试点,再全面实施。5月,全省开始分批发放。第一批发放范围是省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和被外省水库淹没的我省农村移民;第二批发放范围是外省兴建大中型水库时迁入我省的移民,这批移民的身份和人数待迁出省确认后,与迁出省同步发放。

  发放扶持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发〔202X〕17号文件规定的扶持范围和标准。对202X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2X年7月1日起发放20年;对202X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20年。全省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每半年发放1次。今年首次发放的是202X年下半年的扶持资金,人均300元。各省辖市202X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移民扶持人数要一次核定,准确无误。

  三、完善程序,加强管理。要坚持方便移民、手续简便、服务优质的原则,认真做好移民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省、市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省政府核定的后期扶持人数和标准,将扶持资金逐级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扶持资金直接支付到邮政储蓄部门,由邮政储蓄部门转存入移民个人存款账户。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在邮政储蓄部门开设扶持资金专户和移民个人存款账户,

  邮政储蓄部门要会同移民、财政部

  门把移民个人存折发放到移民户。

  发放扶持资金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肃财政纪律,严禁擅自改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对象和方式,严禁截留挪用,确保扶持资金的安全。各级移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持资金发放中的问题;对弄虚作假、虚报移民人数的有关责任人,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四、扎实工作,确保稳定。要高度重视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展开之前,要通过适当形式明确扶持资金发放时间、范围、标准和办法,认真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宣传解释工作,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家喻户晓,防止一些敏感群体相互攀比,切实解决扶持资金发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连带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非农业安置移民困难家庭,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特殊困难的移民家庭,要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要拓宽移民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要积极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扶持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一要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都要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认真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移民核定登记结果,各级政府要层层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字负责。二要落实移民工作机构责任制。各级移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要落实扶持资金发放责任制。各级移民、财政部门要及时提供移民资料和支付扶持资金,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级邮政储蓄部门作为移民扶持资金发放的代理单位,既要和同级财政、移民部门签订责任书,又要积极制定配套方案,抓好本系统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个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第五篇: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

  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

  扶持政策解答

  1、后期扶持的范围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的范围和对象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2X年6月30日前搬迁安置的为现状人口,202X年7月1日以后搬迁安置的为原迁人口。

  2、为什么将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答:一是水库移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村移民;二是农村移民失去了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目前生产生活仍很困难,是当地农村的主要贫困群体,而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最低保障范围。三是中央把“三农”工作放在我国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中难点和重点之一是水库农村移民。因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3、哪些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

  答: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的;安置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在享受后期扶持期间死亡的;服刑期间(缓刑除外)的;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

  设施迁改新建址占地涉及的未纳入移民安置规划的征地拆迁人口。

  4、为什么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答:由于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曾享受过农业户口享受不到的政策、福利待遇,性质上与农业户口的移民有本质的区别,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此次政策调整不再将其纳入扶持范围。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5、后期扶持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标准为600元。

  6、后期扶持的期限是多少?

  答:20年。

  7、后期扶持的开始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202X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2X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2X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8、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有哪些?

  答:中央规定后期扶持方式是“1个尽量,2个可以”。即后期限扶持资金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

  解决移民个人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

篇十七: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财政部

  ?

  【公布日期】2006.07.08?

  【文

  号】财综[2006]29号

  ?

  【施行日期】2006.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优抚安置

  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6]29号)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已于2006年7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六年七月八日

  附件: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基金),是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按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按原迁人口核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连续扶持二十年;对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连续扶持二十年。

  第三条

  后期扶持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第四条

  后期扶持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筹集:

  (一)全国统筹,分省(区、市)计征;

  (二)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合理负担:

  (三)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四)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

  第五条

  后期扶持基金的筹集渠道:

  (一)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

  (二)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包括用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安排的资金和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资金。

  (三)经营性大中型水库应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后期扶持基金从2006年6月30日起开始征收,以6月30日抄见电量计征。

  第七条

  后期扶持基金由各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按月上缴中央国库。中央财政按电网企业代征额的2‰付给其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在该项基金的预算支出中安排,由中央财政分别支付给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支付方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代征电网企业不得在代征收入中直接提留代征手续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期扶持基金的具体征收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对当地电网企业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进行征缴,并实行直接缴库方式。省级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向驻当地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销售电量和应缴纳的后期扶持基金,专员办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并向申报企业开具征缴后期扶持基金《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级电网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按照专员办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缴资金。驻各地专员办应根据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实际销售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应缴后期扶持基金的清算和征缴。

  第九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不得延期缴纳。如发生延期缴纳,专员办应责令其尽快足额缴纳基金,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2‰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

  电网企业代中央财政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减免后期扶持基金。

  第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扶持标准,核定应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第十三条

  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基金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地方政府必须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使用基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扶持方式,保证将基金专项用于改善移民生产和生活。

  第十四条

  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纳入中央财政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4类第8411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作为中央固定收入科目,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支出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第84类第8411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作为中央与地方共用支出科目,反映中央和地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及向电网企业支付的代征手续费。

  第十五条

  中央财政根据后期扶持基金征收入库情况,按季度向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移民管理机构,依照分配给本地区的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年度后期扶持基金收支预算,年终编制决算,并将预决算报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后期扶持基金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设立专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门财务会计人员。地方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移民个人或家庭档案,以及对移民发放资金的账册和账户,确保后期扶持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十九条

  使用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每年一季度截止前,将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书面报送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审计和移民管理机构应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拨付、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需要对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以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后期扶持基金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细则,并报财政部、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原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处理,由财政部另行研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库区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03〕57号)和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电力工业部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及《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6〕1号)所设立的各项库区后期扶持基金,以及各省(区、市)自行批准向发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各种涉及水库移民的基金、资金一律停止征收。

  附:

  各省(区、市)从销售电价加价中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省(区、市)

  基金征收标准

  北京

  8.3

  天津

  8.3

  河北

  8.3

  山西

  3.5

  内蒙古

  3.2

  辽宁

  3.1

  吉林

  8.3

  黑龙江

  5.5

  江苏

  3.9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8.38.38.38.38.38.38.38.38.38.38.38.36.35.08.33.51.92.12.8

推荐访问: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扶持 资金使用 专项

热门文章

2024年浅谈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困难及对策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督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

政治机关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4篇)

政治机关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

2024公安民警职务晋升(3篇)

公安民警职务晋升

2024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议记录(5篇)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议记录

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完整)

随着国家对素质教育要求的不断加强,小学思政课在课程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是实现全面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思政课是指以道德素养、宪法法律、人生观价值观、民族精神、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健康等为核心,

2024年度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工作部分思考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思潮、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在网络上交织碰撞,所形成的“网络话语”逐渐成为重要的舆情力量,使当前的社会舆论环境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以“两微一端”为

基督教为亡者祈祷经文6篇【完整版】

基督教为亡者祈祷经文(诗班唱诗歌,等候开会)主持人:基督徒()荣归天家追思礼拜现在开始。主持人:全体肃立、默哀(信徒祷告不超一分钟为好)……默哀毕。主持人:

那些借调人到底怎么留下来?(2024年)

上级单位之所以要“借调”,恰恰说明这个单位缺人,特别是缺能做事、会做事的人,这就意味着有打破“借而不调”僵局的希望,从而名正言顺一直留下来。下面我结合身边朋友的真实故事说说怎么“调”。方案一:保持耐心

共青团xx市委“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主持词(全文完整)

文章详情共青团xx市委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主持词尊敬的领导、全体青年朋友们: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之际,共青团中央决定,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

2023最新烈士陵园闹鬼鬼把孩子追到烈士陵园(五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

意识形态方面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4篇)

意识形态方面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

学校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我校维稳安保工作,及时高效贯彻执行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凝聚共识、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狠抓校园维稳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