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6篇)
篇一: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制度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
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I类、□类和山类三个类别。其中I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H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山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I、H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山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I、H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I、H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第六条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治超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
超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治超检测站工作和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运行。
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共同检查、督促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
实情况。
第七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设有固定的执法机构,配备固定的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级政府和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二)制订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检测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
(三)依法承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具体业务工作,主要是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车进行称重检测和超限超载认定,查处、纠正和消除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超限超载车辆的卸载、驳载,组织卸载货物的存储、保管及处理;
(五)收集、整理和上报检测执法工作中各类数据,提供检测执法工作动态信息;
(六)管理和维护治超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国家鼓励在治超检测站内集中进行各项涉及公路交通的执法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合理的组织安排,使治
超检测站成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安全、规费稽查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的场所。
第三章治超检测站建设
第九条治超检测站的基础建设遵循规范实用、规模适度、功能齐
全、便于工作的原则。
第十条治超检测站站名统一称为“XX国(省)道(高速公路)XX超限超载检测站”。
治超检测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全国统一标识(参见附图
1);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在检测区雨棚顶部标注治超检测站站名
(参见附图2);应当按交通部技术规范要求统一外观形象和颜色。
第^一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具有称重检测(包括初检和复检)、执法处理、卸载驳运、停车场所等基本功能区,以及必要的治安、工作、生活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
交通量较大、治理工作任务较重的治超检测站,应当在主线上设置不停车预检系统,预先筛选超限超载嫌疑车辆。
高速公路上的预检系统应设置在治超检测站前方800至1000米处,嫌疑车辆进站检测第一次告示应设置在治超检测站前方500米左右。普通干线公路以上距离可在确保安全畅通前提下视情缩减。
第十二条治超检测站应当统一安装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当具备实
时登录及上传数据、打印执法文书、查询证照和违法记录等基本功能。
系统设计应当符合交通部规定的数据交换标准。
第十三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规范设计检测执法工作流程(参见附图3)、场区内外交通安全设施、视频监控设施、通讯与照明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应当合理设计进出站场的连接辅道及场区内交通组织。
治超检测站前方应当规范设置治超检测站专用标志牌(参见附图4)。高速公路可设置2km、1km、500m预告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普通公路可减设2km预告标志。
第十四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规范检
测执法行为。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及
信息统计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的组织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批准文件、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监督电话等。
第十六条治超检测站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站区内不得随意摆设摊点,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和与检测执法无关的宣传牌。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公路的治超检测站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后,应当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第四章人员和装备
第十八条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应当纳入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正规编制。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协商在治超检测站成
立联合执法机构,并协商委派站领导和执法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编制上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执法人员应当包括路政人员、交通警察、治安警察、运政人员、征稽人员等。人员编制从交通系统内部和公安部门调剂。
I类治超检测站每站配备执法人员不少于30名。□类治超
检测站每站配备执法人员不少于15名。山类检测点的移动稽查人员依附于I、H类治超检测站的组织管理,并因此视情增加I、H类治超检测站的人员配备。具体配备标准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根据
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治超检测站可另行招聘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其数量控制在
全站执法人员编制的30%以内。
严禁治超检测站超编配备各类人员。
第二十条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执法资格证书及其他必需的从业资质证书。
具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的录用或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治超检测站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性组织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录用或聘用的具体办法可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治超检测站交通执法人员按现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持证上岗。
治超检测站后勤保障人员着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且应当与执法人员明显区分。
公安等其他部门执法人员按其所属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治超检测站应配备相应的执法专用车辆,用于检测、巡查和执行其他公务。
治超检测站所配备的交通执法专用车辆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统一的标
志和示警灯。专用车辆、示警灯不得转借他人,也不得从事与检测执法
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四条治超检测站除设置检测、监控等执法设备外,还应配备必需的调查取证设备、通讯对讲设备、便携式检测仪等执法办案装备。
第二十五条治超检测站的所有执法设施、装备应当安排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严禁公物私用或挪作他用。治超检测站应当加强对执法设施、装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二十六条治超检测站运行经费列入养路费支出预算,由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公路管理机构单独编报经费年度计划,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批,统一划拨。
治超检测站运行经费应当专款专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或
挪用
第五章执法检查
第二十七条治超检测站应当坚持联合执法的原则,交通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密切合作,超限超载检测执法应当统一标准,统一行动,依法行政。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治超检测站,维持治超检测站交通、治安秩序等工作;交通部门主要负责治超检测站维护和管理、检测称重、卸载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治超检测站执法人员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必须严格按工作流程规范操作。
认定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必须经过科学检测,出具检测单据,当面
篇二: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
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_运管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超限超载是指车辆在超过允许限载或超限载情况下上路,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交通安全,还会对道路设施和桥梁造成损坏,给环境带来污染。为了加强对超限超载的管理,运输管理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以下是我对运管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总结。
一、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的认识,增强其危害性的认识,引导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我们采取了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包括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刊播相关报道、发布公告,组织开展超限超载知识讲座和培训班等活动,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二、建立超限超载整治机制
我们建立了一套健全的超限超载整治机制,制定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运输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的机制,形成了监管闭环。
三、加强执法力度
我们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了执法密度,并加强执法技能培训。通过加强路面执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处罚,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限制和处罚,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检测设备建设
我们在重点路段和交通要道安装了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包括称重设备和高度检测装置。通过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实时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有效减少了超限超载的发生率。
五、加强日常监管
我们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了超限超载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其整改措施。加大对重要节点和交通枢纽的检查力度,通过高频次抽查,有效减少了超限超载的发生。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我们与交警部门、路政部门、海关等相关部门加强了合作,共同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开展。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超限超载行为仍然存在,查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一些企业和驾驶员仍然没有形成强烈的违法触网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三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信息不畅通,联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协调。
运管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多个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协同合作。我们将继续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篇三: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
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
车辆超限超载是公路运输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不仅威胁交通安全,还会对道路结构造成破坏,增加公路维修成本。为有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应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目标
1.减少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安全;
2.降低公路损坏程度,减少维修成本;
3.提高公路货运效率。
三、重点工作
1.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明确的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罚机制。
2.强化执法监管
设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专业执法机构,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查、查处和处罚。
3.强化信息化建设
建立完善的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车辆超限超载信息与公安、交通、税务等相关部门共享,形成联合治理机制。
4.加强教育宣传
通过广告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驾驶员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增强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5.实施科技手段
使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经过收费站的车辆进行自动化检测和筛查,减少人工力量,提高检测效率。
四、工作步骤
1.筹备阶段
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宣传阶段
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治理行动的相关信息,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检查阶段
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收费站进行检查,对怀疑超限超载的车辆进行现场查验,保证治理行动的实施效果。
4.整改阶段
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做出承诺,确保不再超限超载。
5.监督阶段
建立监督机制,对超限超载治理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
通过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预计能够减少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提高公路运输安全水平,减少公路结构损坏,提高货运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六、风险及对策
1.部分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不配合治理行动。对不配合的驾驶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2.部分执法部门工作不力,影响治理行动的实施效果。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治理行动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旨在改善公路运输管理状况,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需要广大驾驶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七、预算安排
为确保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需要进行经费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1.宣传费用:开展宣传工作需要进行海报、宣传单、广告、媒体宣传等方面的费用投入,预计需要10万元。
2.执法监管费用:设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专业执法机构,需要配备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预计需要30万元。
3.信息化建设费用:建立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需要进行软硬件设备的购置和维护,预计需要20万元。
4.教育宣传费用:通过广告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驾驶员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需要进行费用投入,预计需要10万元。
5.科技手段费用: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需要进行费用投入,预计需要30万元。
总预算为100万元。
八、组织架构
为保证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建议组建如下的组织架构:
1.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行动,进行工作部署和决策。
2.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治理行动,分工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3.监督机构:负责对整治行动的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工作推进计划
1.筹备阶段(1个月)
-成立治理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制定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确定预算安排和组织架构。
2.宣传阶段(1个月)
-开展宣传工作,向广大驾驶员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和治理行动的重要性;
-利用各种渠道公布治理行动的相关信息,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检查阶段(3个月)
-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收费站进行检查,对怀疑超限超载的车
辆进行现场查验;
-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查、查处和处罚,保证治理行动的实施效果。
4.整改阶段(3个月)
-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做出承诺,确保不再超限超载。
5.监督阶段(6个月)
-建立监督机制,对超限超载治理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治理行动的顺利进行。
十、总结
收费站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对交通运输安全和公路结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高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加强执法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宣传和科技手段的应用,相信能够有效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然而,要取得实质性的成效,还需要广大驾驶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有效治理,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篇四: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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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天津滨海新区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业务平台建设方案文/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宋超摘要:天津滨海新区以推动“互联网+”交通执法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为指引,在建设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业务平台的过程中,确立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基础、协同应用;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多级联动、过程控制”的原则。关键字:超载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互联网+作为24小时全天候监控的新模式,“非现场执法”相比传统治超模式有着诸多优势,例如:大幅提高货车检测率,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建立跨部门联运机制,解决执法力量不足,促进公正公平、严格执法,增强治超社会透明度等优势。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天津滨海新区以推动“互联网+”交通执法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为指引,秉承“融合、变革、开放、创新”的发展理念,大力促进“互联网+”与交通综合行政的深度融合,以“数据采集、违法发现、全区互联、信息共享、协同办案、过程跟踪、同步公开”为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基础、放开应用,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多级联动、过程控制”的原则,联网已建公路非现场执法设备,全面推进新建非现场执法点建设,逐步构建自动化非现场违法发现网络;统一取证标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文书样式,以应用为驱动,在全区形成统一基础、异地协同的非现场电子化执法信息系统,推进滨海新区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方式的全新转变,实现违法发现智能化、证据采集自动化、业务基础统一化、执法监督标准化、信息服务人文化,全方位提升路面现场执法和后续执法两条战线的执法效能,大幅度提高执法频度和密度,巩固和扩大执法成果,实现全区治超综合执法“一盘棋”。一、设计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非现场执法取证和执法流程需要保持业务的一致性,非现场执法现场设备布设需要保证整体性和针对性。所以,本项目建设应统筹规划,由区牵头负责协调省际间、市间、业务间的关系,非现场执法现场设备布设和执法业务的上下协同。超限处罚由易到难分步实施,先开展交通内部的执法循环,再向公安、源头处罚发展,最后建立区域间的联防机制。统一基础、协同应用。统一滨海新区非现场执法业务基础平台软件的基础数据、基础标准和基本功能,满足区内执法联动的最基本需求,在全区快速形成协同高效、多级联动的一体化治超非现场执法业务管理框架。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整合全区已建的高清卡口等非现场终端设备,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升级、改造、联网的方式加快全区非现场执法检测和监管网络的建设;充分整合行业内外已有的交通信息资源,实现执法业务的综合运用;充分利用各地市已建的软硬件资源,快速形成开放兼容的滨海新区治超数据中心。多级联动、过程控制。从纵向来看,全区交通执法部门都在统一的平台上工作,通过用户识8别安全登录,实现多级之间的联动;从业务管理上则通过业务过程控制的方法,电子留痕,做到每笔案件有据可查,每个办案人员有迹可查,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提高对公众的服务能力,形成协同执法、有效监管的可持续性发展局面。二、业务目标强化路面联防的关键作用:集成新区范围内固定治超站、非现场站、计重收费站、源头检测站等各类治超设施,整合大件许可及通行信息、卫星定位、高清抓拍信息,与路网指挥调度平台结合,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治超执法联合联动平台,充分发挥各类治超手段的工作效能(解决10%的严重超限车辆),重点打击严重超限违法车辆,保证不塌桥,严防特重大事故发生,形成威慑,树立良好的治理环境。强化后续追责的核心作用:理顺治超工作机制,与运政人车户、卫星定位数据关联,建立长效的后续处罚与责任追究管理体系,全过程电子化办理,进行闭环管理,使违法超限车辆全部得到应有的处罚(解决剩余90%超限车辆);保证执法公平,做到违法必究。全面与国家治超工作要点对接:坚持贯彻国家治超新政路面打击和源头追责并重的工作思路,通过科技手段的应用,尽可能的提高路面监管覆盖范围,使超限车辆无处可藏,同时应加强违法行为向源头主管部门的移送,重点落实“一超四罚”、开展非法改装源头单位处罚、与京津冀案件移送平台对接,生成治超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向天津市和国家信用体系推送。三、建设目标开发电子办案和痕迹监管功能:推行治超执法文书电子化,对超限违法案件整个办理过程(立案、审核、处罚、复议、结案等)、电子文书生成过程进行跟踪,实现执法全流程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执法的过程约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电子缴费、罚缴分离,对易滋生腐败的权利环节、风险点进行监控,根据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判断每个执法人员是否合理的使用了赋予的合理裁量权,实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预防执法失范行为的发交通建设与管理03.JUNE.201影响有影响的人
生。取证证据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实现实时上传,防止和杜绝人为因素干扰。通过文字、音像、指纹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执法业务运行的效率、结果进行过程监督,要求各级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严禁无故拖延办理时间。开发移动调度和移动执法功能:一线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可以全面掌握周围超限车辆分布情况,实时获取指挥中心的调度指令,并可在现场查询与车辆相关的企业、驾驶员等信息,获取违法车辆行驶轨迹。利用移动终端技术、移动通讯技术、GIS技术、GPS技术、电子签名技术,执法人员可以进行拍照、摄像、录音、GPS定位、查询被执法企业信息、现场打印罚单、打印执法文书等操作。实现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执法案件推送处罚:建立跨区域和部门间联合联动的执法处罚平台,实现路政、运政、交管、工商、质检等各部门的治超综合协同执法功能。加强后续处罚手段的运用,实现行政许可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图1非现场执法总体业务架构图的联网,加大源头企业治超责任倒查与追究,通过“黑名单”运输资格证件吊销、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判断、营业执照吊销等,重点打击跨省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屡教不改”超限违法行为。本平台重点实现“一超四罚”、非法改装管理、失信行为名单生成等功能。开展超限超载成效考评及风险综合分析:在治超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以联网率、检测率、超限率、卸载率、处罚率为考核指标的长效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治超考核和执法行为监管。通过建立分析模型,发现治超数据中隐含的规律,挖掘重点89TRAMSPORT
CONSTRUCTION
&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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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区域、重点通道超限超载风险分布及规律,并开展行驶轨迹推算、超限车辆分布和特征分析,区域超限超载率分析,超限行为预测,区域治超成效评价,超限车辆行为和成因分析,超限超载政策实施效果分析等综合性分析。图2系统技术架构图四、业务模式通过对滨海新区治超业务的详细分析,非现场执法处罚模式主要适用于可以利用外场终端监测数据、卫星定位数据、运政数据等数据资源,结合违法行为智能研判规则,通过科技化、智能化手段,判定违法,获取违法证据,且证据充分的情况。非现场执法处罚模式可以直接利用获取的违法证据信息,通告邮件、短信、网络等方式远程向违法当事人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通知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罚。对于多次违法未处罚等重点车辆,可通知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拦截,并现场处罚。五、总体架构(一)业务架构滨海新区治超业务架构如图所示:90从横向上看具有运行监测、调查取证、执法处罚、执法监督和统计分析5个业务内容,各业务之间存在横向的相互支撑关系。各业务工作在具体开展时,均按照纵向区、塘汉大两级具体执行,人员上又分为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执法大厅人员和流动执法人员,不同类型的人员业务工作内容也不尽相同。管理人员主要关注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总体运行动态,对非现场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非现场执法案件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监控人员主要负责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日常运行动态,并接收违法行为预警,进行筛查审核和案件分发。从集约化的角度出发,区级设置监控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线索信息进行统一的筛查审核和案件分发。执法人员分为执法大厅人员和流动执法人员两类。执法大厅人员主要负责非现场取证案件的立案处罚,流动执法人员主要负责对系统预警的重点车辆,进行现场拦截和处罚。(二)技术架构本项目总体架构如上图所示,自下而上由感知层、传输层、软硬件平台层、数据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用户层等7层结构,以及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保障体系3个保障体系共同构成。(1)感知层感知层主要是利用技术监控设备对各类违法事件进行监测。对于不同的事件类型,检测深度不同,所需的设备也相应不同。根据目前可以实现自动检测成熟技术,本工程考虑试点四大类的监测,分别为超限超载监测,高清卡口监测。随着将来的技术发展,将不断对应用于不同违法行为的技术监测设备进行扩充。(2)传输层传输层包括滨海新区光纤网和互联网,实现各类数据的网络传输。(3)软硬件平台层软硬件平台主要包括为应用和数据提供支撑的主机和存储系统、安全系统。本工程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部署相关的软硬件设备。
图3系统逻辑架构图(4)数据层数据层是整个系统的核心,数据层实现对系统产生的各类信息和数据以及其他各类电子文档等资料的部署和存储。根据本项目建设的需要,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数据、监测数据、违法预警数据、执法处罚数据、行政许可数据、综合分析数据、业务监察数据、业务关联数据(地理信息、交通量、人车户)库等。(5)应用支撑层应用支撑层处于信息资源层与用户的应用软件之间,为应用软件提供运行和开发环境,帮助用户灵活、高效地开发和集成复杂的应用软件。为各个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互享、互动提供支持,提供异构数据及异构软硬件平台之间的协同机制,它不仅是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而且是实现业务系统之间信息共享和互连互通的通道。应用支撑平台包括:工作流平台、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地理信息平台、应用服务器中间件等。(6)应用层应用层包括超限超载运行监管与服务系统(基础管理平台)、指挥调度管理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及监察管理系统、综合分析评价系统。交通建设与管理03.JUNE.201影响有影响的人
(7)用户层用户层是应用系统与用户之间信息交互的渠道,本工程的用户包括执法大厅执法员、监控员、执法队、区领导和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等。(8)信息标准规范体系信息标准规范体系包括工程建设中各个层面应遵守的国家、交通运输部、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地方相关技术标准,为系统今后的扩展和全国范围内的系统对接奠定基础。(9)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本工程提供安全支撑,主要依据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技术规范,实现对系统各个层面的安全保护。(10)建设与运维管理保障体系本工程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需要稳定可靠的建设保障体系,而运维管理保障体系则是本工程建设成果得以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二者结合可以确保系统从建设到运维全过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平台长期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三)逻辑架构从横向上看,滨海新区交通非现场执法在部门间联动方面,需要实现与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间联动。在业务间联动方面,需要实现与部治超跨省案件移送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实现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案件的跨省处罚。从纵向上看,主要包括前端采集、数据中心、执法处罚和监督分析四大模块。前端采集部分主要包括超限超载运输检测、高清卡口监测、固定治超站检测、计重收费站检测等,后期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数据中心包括本工程采集的各类检测信息以及现有的运政、卫星定位、交调、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超限运输许可等现有数据资源。执法处罚则利用相关数据资源,对违法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和预警,由人工对预警信息进行筛查审核,对于重点车辆则推送至移动终端,由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拦截后现场处罚,对于其他车辆则交由执法人员开展非现场处罚。监督分析模块主要实现对非现场执法处罚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非现场执法案件的统计分析,为各级管理人员决策分析提供支撑。91TRAMSPORT
CONSTRUCTION
&
MANAGEMENT
篇五: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
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精神和《广东省道路运输货物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组
员:XXX、XXX、XXX、XXX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周培雄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公司的治理超限超载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执行等实事务。
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仓储部业务部商务中心安环部保安门卫作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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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货运源头超载超限治理责任制,确保道路运输货物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进行。
2、设置专职或兼职治超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治超管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定期召开治超工作会议,对治超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部署新的任务和传达交通部门关于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的最新工作信息。
4、组织、建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组织制定超载超限治理计划和方案,并保证计划和方案有效实施。
5、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和班组的治超管理工作。
6、不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或超标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7、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对公司的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物源头超限超载的方针、政策、法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
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规定,定期参加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例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组织制定公司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负责建立、健全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管理机构,对公司的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监管。
5、及时报告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问题。
6、组织对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三、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为治超工作分管负责人,协助公司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管理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2、组织制定落实以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责任制为核心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3、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组织公司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安全大检查活动。
5、组织召开公司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公司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治理超限超载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及时传达上级交通部门会议、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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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办公室职责
1、协助公司治超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开展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好有关治超要求,切实做好治超工作。
2、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3、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4、组织货物装载开票、计重、装载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货物装载场地的地磅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并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确保地磅设备计量性能准确。
6、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五、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开票员职责
1、严格按照《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开票工作。
2、对装载车辆、司机及押运员有效证件进行核查和登记,做好车辆证件管理台帐,对不符合计重开票放行制度规定的车辆,不予开单。
3、对符合规定的车辆,予以开票放行、签字。
4、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
六、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过磅员职责
1、严格按照《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制度》文件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
的有关规定进行过磅工作。
2、过磅员根据作业单进行过磅,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和不进行登记的车辆进行过磅计重。
3、过磅计重时超过计重标准或核载质量的车辆劝其卸货。
七、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装载员职责
1、严格按照《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装载工作。
2、严格按照作业单上提货数据进行装货。
3、不得为没有登记的车辆以及私闯的车辆进行装货。
4、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和非法改装的车辆进行装货。
八、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门卫保安职责
1、严格按照《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安检工作。
2、对入库待装车辆的外观、防火措施等进行安检,对待装车辆各项证件进行登记;核对入库车辆手续及作业但,确认无误后放行,对违反治理超限超载规定的车辆严禁放行进入库区。
3、出库时核对复查装载车辆的作业单及手续单,对超限超载的车辆严禁放行出库。
相关工作制度详见《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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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超限超载治理服务中心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责任及权力: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层能够准确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做出决策和调整。
2.设定工作标准:建立工作标准和流程,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避免超限超载的情况发生。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岗位,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超限超载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4.建立奖惩制度:制定奖惩制度,对严重违反超限超载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对严格遵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激励,增强规范管理的动力。
5.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数据和问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通过信息共享和交流,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和共同进步。
6.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超限超载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增强他们对超限超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7.加强技术支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平台,提高管理的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为超限超载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通过上述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保障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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