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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10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整改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金融风险的不断积聚,其中三资问题一直是金融领域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为了有效规范金融机构的三资管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三资整改方案势在必行。

  二、整改目标。

  1.明确三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规范外部投资行为,加强对外资的监管和管理;

  3.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4.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5.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2.加强对外资的准入管理,规范外资投资行为,防范外部风险;

  3.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4.加强对金融产品和业务的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的自身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5.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维护,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实施步骤。

  1.制定三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2.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3.加强对外资的准入管理,规范外资投资行为,防范外部风险;

  4.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5.加强对金融产品和业务的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的自身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6.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维护,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预期效果。

  1.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降低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水平;

  2.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3.增强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提升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增强金融市场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六、总结。

  三资整改是当前金融领域面临的重要任务,对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三资整改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外资投资行为,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篇二: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清查实施方案

  第一篇:三资清查实施方案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三、“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三资”清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五、“三资”清理工作的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六、“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

  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七、切实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

  “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5月30日

  第二篇:三资清查汇报

  ××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

  作

  汇

  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

  从去年11月以来,首先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的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并抽组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为骨干,分片包乡镇。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乡(镇)、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县直包乡(镇)工作组、指导组,既要按照程序操作,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整个清理登记过程中,无一例上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其次是宣传动员阶段,县“三资”清理领1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二、自查自纠阶段

  从2012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三、重点实施阶段

  从今年3月到现在,县乡抽组的“三资”清查包乡镇工作人员,蹲点下乡村,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

  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五、下步打算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县“三资”清理登记办公室利用6至7月份对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包括6个涉农社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

  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第三篇:梅林村“三资”清查工作方案

  梅林村

  “三资”清查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

  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

  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梅林村委会2009年10月

  第四篇: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

  工

  作

  情

  况

  我市

  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层层组建专班。为了切实加强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镇处按照市里的领导格局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全省党风工作会议后,市纪委根据会议安排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制定了

  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具体方案。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20日,由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文风同志带队,组织市经管局、林业局、1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二、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我市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理。由镇(处、区)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集体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核查登记。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特别是对有疑问的资源,各清理小组到实地勘察后予以登记,以确保登记事项的不重、不漏、不虚。在清理过程中全市共处理出纳库存的历史遗留条据535.0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8起,挽回集体经济损失93万元。三是张榜公示。2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5594.78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5184.78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52334.22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169.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33826.22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搭建管理平台,确保工作规范运作。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搭建管理平3台,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办好试点抓示范。全省在黄梅召开会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黄梅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作为?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的示范点,派业务专班进驻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两个镇处高标准建起了?三资?管理平台。二是加强督办促平衡。8月11日,市委在高石碑镇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现场督办会,与会人员参观和学习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三资?清查资料汇编、资产资源台账的设置、?三资?监管代理的管理制度、章程、操作程序以及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的操作程序。市委副书记张宗光同志在会上就?三资?清查后如何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三资?造血功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就下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三是统一标准上硬件。现场会议后,全市15个镇(处、区)按照现场会要求,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图高规格的打印上墙,同时各地政府出资为?两个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和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两个中心)落实了40㎡以上的服务厅和招投标室、添置了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及相应的办公设施。

  四是规范程序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处、区)监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

  4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发挥作用。全市?三资?清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转入立账建制阶段,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依照《潜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潜办发【2009】11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潜江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和《潜江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三家联合下文(潜纪发[2011]10、11、12号)文件。为了确保监管代理工作发挥作用,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二是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超过1000元以上、工程建设超过20000元以上、生产生活设施采购超过3000元以上、资

  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

  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756.1万元,中标总额1014.1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175.4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6767.23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398.4万元,增收154.4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7.6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逐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要求,全市电脑软件于2011年10底更新为同步远方的新软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的电算化、网络化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招标投标制,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对集

  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集体采购的招标规范化管理,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动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段工作。

  1、村级资金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座收座支,大额现金使用与请款难按制度执行;村级资源不能收回管理;对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等专业知识缺乏;对村不出资和自行购建的工程项目难管到位;资产资源登记不够精确;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严谨。

  2、办公场所缺乏独立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经费不足,岗位不足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三资?监管平台和网络建设以及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还没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新成立的泰丰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移民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三资?清查还不够彻底;三是资产、资源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

  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要努力解决的事情。

  潜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第五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乌兰白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乡村“三资”管理工作,根据《凌源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和发送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澄清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资金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及应收、应付款;资产、资源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等),自然资源(包括耕地、荒地、林地、沙岗、果园、水面、滩涂等)情况及发包、承包等情况,固定资产的变卖、租赁等资产、资源运营情况,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其它资源。清理和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要对乡、村、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村

  务公开程序在村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

  (二)规范各村财务管理程序。各行政村必须账目清楚,设置合理齐全,审批权限明确,收入入账及时,支出发生有据。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村(组)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监督委员会(组委会)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组长)审批联签后,由报账人员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账款相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核对账目,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以《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层财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

  三、工作原则

  (一)“四权”不变原则。即坚持“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资源。

  (二)民主管理原则。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服务群众原则。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效能建设,树立“窗口”形象,把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贯穿于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首先,开好镇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的内容、要求等。其次,搞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要组织力量,对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召开一次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报帐员及乡镇机关干部参加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作出全面部署。再次,建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对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造册登记。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取消代理中心总帐户,分村设置基本核算帐户。探索建立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职责。

  3、解决问题,查处案件。各村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借支集体公款、私设小金库、依法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渎职失职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确保成效。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同乡镇对各村组织检查验收,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行政村根据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一进行查漏补缺,搞好完善补课,提高工作质量;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与好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端正态度,扎实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附:乌兰白镇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篇三: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三资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同时,三资企业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经营风险,因此对于三资企业的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工作,我国相关部门决定开展三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二、整治目标

  本次三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的主要目标是:

  1.探索建立三资企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确保三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稳定;

  2.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

  3.健全三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三、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

  对三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工业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发现并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2.经营合规性

  对三资企业的经营行为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方面,发现并整治存在的不合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内部治理结构

  对三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进行审查,包括企业股权结构、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四、整治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

  对三资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规划,确定整治目标和重点,制定整治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2.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对三资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执法检查,打击违规行为,提高企业合规意识。

  3.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关于三资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4.配套政策支持

  为整治工作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和内部治理的投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督导检查机制

  1.建立专项工作组

  成立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2.开展现场督导

  对三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实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

  3.定期汇总督导成果

  及时对督导检查的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和短板,及时调整整治措施。

  4.建立整改追踪制度

  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追踪制度,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六、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到位和有效实施。

  七、整治成效评估

  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八、工作保障

  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为本次整治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上述就是当前三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实施,有望推动三资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与秩序。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与人们共同努力,让三资企业健康发展,安全生产,共同进步。

篇四: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分析

  1.1三资领域问题存在

  在三资领域,存在大量的腐败问题和管理混乱现象。一些人员利用职权侵吞公款,或者以各种名义挪用公款;一些人员滥用职权,随意调动和安排人员,滥发低效、无效、虚假的津贴和补贴;一些人员私自占有或者浪费公共物资。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阻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治理的正常运行。

  1.2三资领域整治形势严峻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对各种乱象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对于三资领域的管理和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依法治理、精细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因此,整治三资领域的形势非常严峻,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方案进行整治。

  二、整治目标和任务

  2.1整治目标

  在三资领域,加强资金、人员、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格依法治理;净化三资领域的政治生态,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2.2整治任务

  (1)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加强资金审计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滥用和浪费。

  (2)加强人员管理,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制度,加强对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人员的权力运行。

  (3)加强物资管理,优化物资配置和使用,加强对物资的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物资浪费和滥用。

  (4)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三资领域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严密的防线。

  三、整治措施和举措

  3.1加强法制建设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三资领域管理条例》,明确资金、人员、物资的管理范围和标准。

  (2)加强执法力量和能力,提高执法效率,严格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公众对三资领域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3.2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资领域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管理合力。

  (2)建立健全三资领域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3)加强监督职能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构,提高监督效能。

  3.3提高管理水平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2)采取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对资金、人员、物资的全程管控。

  (3)加强对资金、人员、物资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4强化责任追究

  (1)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严格执行责任制。

  (2)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四、整治保障措施

  4.1加强组织领导

  (1)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三资领域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合力。

  (2)建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4.2完善资源保障

  (1)加强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人力物力保障,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力推进。

  4.3健全宣传教育

  (1)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4健全评估监督

  (1)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措施。

  (2)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五、整治方案实施

  5.1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根据上述整治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并制定整改措施。

  5.2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合力,可以建立临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各方面的合作。

  5.3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收集整治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并建立相应档案。

  5.4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督促和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力推进。

  六、预期成效

  6.1规范管理

  通过整治,使资金、人员、物资的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形成健康的管理机制。

  6.2提高效率

  整治后,能够提高三资领域的管理效率,实现资金、人员、物资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6.3公平正义

  整治后,能够维护公平正义,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七、总结

  三资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三资领域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通过推行整治方案,可以有效净化三资领域的政治生态,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因此我们必须要坚决贯彻执行这些整治方案,确保其取得实效。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篇五: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乌兰白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乡村“三资”管理工作,根据《凌源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和发送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澄清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资金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及应收、应付款;资产、资源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等),自然资源(包括耕地、荒地、林地、沙岗、果园、水面、滩涂等)情况及发包、承包等情况,固定资产的变卖、租赁等资产、资源运营情况,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其它资源。清理和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要对乡、村、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村

  务公开程序在村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

  (二)规范各村财务管理程序。各行政村必须账目清楚,设置合理齐全,审批权限明确,收入入账及时,支出发生有据。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村(组)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监督委员会(组委会)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组长)审批联签后,由报账人员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账款相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核对账目,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以《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层财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

  三、工作原则

  (一)“四权”不变原则。即坚持“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资源。

  (二)民主管理原则。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服务群众原则。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效能建设,树立“窗口”形象,把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贯穿于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首先,开好镇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的内容、要求等。其次,搞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要组织力量,对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召开一次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报帐员及乡镇机关干部参加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作出全面部署。再次,建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对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造册登记。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取消代理中心总帐户,分村设置基本核算帐户。探索建立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职责。

  3、解决问题,查处案件。各村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借支集体公款、私设小金库、依法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渎职失职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确保成效。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同乡镇对各村组织检查验收,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行政村根据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一进行查漏补缺,搞好完善补课,提高工作质量;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与好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端正态度,扎实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附:乌兰白镇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第二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独贵塔拉镇“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根据旗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提升“三资”监管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通过强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民主、动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三资”保值增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基本原则

  (一)范围

  全镇15个村、1个社区村级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

  (二)内容

  1、村级集体资金。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的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其他收入等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2、村级集体资产。指村级集体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接受的捐赠物资及无形资产等。

  3、村级集体资源。指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村级集

  体所有的山林、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

  (三)方法

  村级“三资”实行委托管理的形式,通过签订委托书,将资产、资源、资金委托龙山镇

  “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委托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制定“三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监督村级“三资”的使用、投资、承包、租凭、处置、核销等运行过程,规范村支两委经济行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在财务管理上,继续实行“村财乡管”的财务和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相关程序和制度,严格收支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基本原则

  1、委托管理原则。村级集体“三资”由村级委托相应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受委托管理机构应遵循村级“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村级集体“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不得侵害村级集体利益。

  2、权属不变原则。实行委托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不变。涉及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支两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3、公开公平原则。村级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金出借和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投资、转让等处置过程必须依法合规,并向全体村民公示。

  三、工作步骤及程序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6月15日—6月20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村级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农业的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财政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工作人员8名;并根据县级方案制定具体的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二)召开动员大会。6月20日下午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

  理中心全体成员、包村干部、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清理(6月21日—7月30日)

  镇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配合村支两委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表、卡、册、据统一,达到帐证、帐帐、帐实三相符,并将清理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受理委托(8月1日—8月10日)

  由村级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再由村委会正式向镇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委托管理中心管理“三资”。

  第四阶段:业务培训(8月11日—8月20日)

  对管理中心负责人、会计、出纳,村支两委负责人,村报帐员、理财小组组长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初步熟悉、掌握岗位业务和工作流程,为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整改落实被查找到问题(9月1日—9月20日)

  (一)镇管理中心负责对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材料上报旗纪委、村级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中,对存在的问题,管理中心要按照要求整改落实被查找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龙山镇作为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的主体,配合县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加强村级“三资”委

  托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龙山镇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三资”登记、清查招标投标、动态报告、审计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监管,提高“三资”委托管理质量。

  (二)严格要求,保质保量。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要在2011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要把抓好此项工作与推行“村务监事会”、“一箱三卡”、“六议两公开”、“两述一评”等结合起来,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镇管理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奖惩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规范操作,并将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与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挂钩,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

  第三篇: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责任

  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

  二、摸清家底

  乡镇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清理小组,对农村“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在资金管理方面,将上级所有转移支付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集体发包、租赁和经营各项收入以及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全部纳入账务核算,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账外结算等,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确保资金管理、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将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沙石、水域等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分为收益性和非收益性资源,建立资源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源名称、资源面积、经营方式、经营单位(人)、经营收益、合同编号、合同到期日等情况,确保资源发包、流转、收益等规范、公正、透明。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栏,按照形式专栏化、内容通俗化的标准,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根据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建立农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

  在的问题。建立农村三资现代化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选拔机关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及各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农村“三资”管理队伍。

  同时,积极研究开发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档案文书管理、数据集中储存、电子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村务公开电子化,并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优势,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四篇: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的是对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从广义的角度来看都是资产,资金和资源只是资产的不同表现形式。

  “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三资”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遏制村级财务混乱、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等现象,可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2009年6月29日,农业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中,提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提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是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指导工作。

  制定并完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实施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核算村级财务,实行账户统设,按村设账。村级财务由乡镇农经员代记账的办法,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两委、理

  财小组、乡镇农经站三层审核,同时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做到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第五篇:三资管理

  德化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暂行)

  一、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

  1.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矿产、水面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或接受捐赠形成的企业、房产、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林木、产役畜、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文教卫生体育公益设施等资产;

  3.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林场或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4.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存货、债权等资产;

  6.国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资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村级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下同);

  9、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资源。

  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农办、农业、财政、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教育、民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部门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三、各乡镇在原有建立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立“村招投标委托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1.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村会计代理中心),具体负责村组会计账务处理及资金管理。其职责范围、工作要求和运行制度仍按照《德化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德委〔2004〕41号)、《德化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德政〔2006〕2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具体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和产权界定、登记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

  ③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进行审核、监督,确认资产资源评估结果;

  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保管、经营、处置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⑤对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进行审核、监督;

  ⑥跟踪、指导、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措施和责任考核的落实;

  ⑦指导、建立乡、村两级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和文书档案;

  ⑧提供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相关报表、数据和指导村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⑨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招投标委托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村招投标委托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负责对村级招投标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和服务,并实行“零收费”。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接受村集体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本辖区范围内村级工程建设、财产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的招投标活动;

  ③为招标投标交易双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

  ④做好招投标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和档案工作;

  ⑤指导、监督招投标交易双方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调处招投标

  活动中的交易纠纷;

  ⑥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登记与保管制度。

  1.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三资”清查、界定产权、核实价值、公开公示、建立台账等步骤对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种类和分布。

  2.在界定产权时,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划清乡村、村村、村组等层级之间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对存在纠纷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等协商、有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资产资源构成较为复杂,其产权一时难以界定清楚的,列为待界定资产资源,作专项登记,暂不界定,继续按原方式管理,确保资产资源安全,不受侵占、流失。

  3.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日常保管登记、定期盘查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资产资源建立台账和文书档案进行管理。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存量、种类、分布及经营使用情况等,文书档案包括资产资源处置、财产物资购置和村级工程建设会议记录、报批备案、预决算、评估、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文书;乡镇监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村级台账和文书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乡镇监管中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各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化管理。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

  1.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下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由村两委会组织成立评估工作组进行评估,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2.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上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3.上述评估结果都要张榜公示七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4.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加,特别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业人员参与指导。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制度。

  1.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指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出借、报废、报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变动。

  2.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事先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3.村集体资产资源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备案。

  ②村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出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或发包、租赁预计收益总额,下同)在限额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限额以上的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③村集体资源处置,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④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等处置应当实行招投标,价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下同)。

  ⑤由于采用招标费用较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潜在投标人较少;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等原因不适宜招标的,村集体资

  产资源处置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必须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4.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村集体组织要严格按照合同计取收益;乡镇代理会计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特别对欠缴的承包金要进行应收账务处理,不得遗漏。

  5.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结果及收益要报乡镇村会计代理中心调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事先由村两委会研究编制初步预算方案,限额以下的由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限额以上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同意。

  2.村集体组织将经上述决策程序审核同意后的方案报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审批。

  3.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应当实行招投标;对初步预算金额较小的拟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自行筹建(购置)等方式的,须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并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组织实施。采取自行筹建(购置)方式的,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登记、管理所购物资或工程记工。

  4.初步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批量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财产物资采购,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5.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相关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支付时应取得对方合法票据,不得以自制凭证列支。会计账务要根据付款进度及时进行处理。

  6.工程完工和物资采购完成要及时组织验收决算、入库,登记台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

  7.工程项目非人为因素发生工程量或造价增加,合同有约定处理

  方法的,按合同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建人提出增加工程款要求的,必须经有关资质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

  八、招投标流程。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购置招投标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其流程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委会研究制定项目计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

  2.项目计划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3.编制项目设计书或预算书和招投标具体方案。项目概算金额较大的,其设计书或预算书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4.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

  5.投标人报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同时审查资格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6.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保证金。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小规模简化招标的,最短不得少于十日。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截标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活动失败,重新组织招标;连续两次招投标失败的,经乡镇监管中心批准,可以调整发包、出让方式。

  8.公布投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送备案。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招投标情况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9.签订合同并报送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结果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自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10.项目组织实施。

  11.项目验收结算,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

  部门备案。

  以上流程,要有一定名额的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与全程监督,县规划建设、交通、财政、林业、水利、教育、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和规范文书格式的,应当参照执行。

  九、民主管理和公开制度。

  1.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转让或租赁,集体企业改制,大额举债,村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益事业或经济项目的经费筹集及建设承包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2.村集体经济活动必须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有权参与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有权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村务监督小组要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充分履行好职责。3.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03〕18号)和《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委办〔2008〕32号)等规定执行。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于每季度首月(按季度记账的村)或每月(按月记账的村)15日前进行定期公开;对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等方面较大的经济项目要编制具体、详细的公开材料专项进行即时公开。

  十、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制度。

  1.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分类梳理和定性、定量评价,合理确定良性、中性、不良资产和可开发利用、不可开发利用资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完成保值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增值。

  2.建立内部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具体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做好保值增值跟踪考核。

  十一、乡镇政府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细则,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严格执行。管理细则主要应包括财务预决算、支出限额审批、货币资金管理、收支票据管理、支出限额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购置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内容,特别是要对以下几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1.支出限额审批具体权限。

  2.支出限额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固定)工资和误工、交通、通讯补贴等村干部报酬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困难补助、军属优抚、老人福利、文教卫生等福利性支出标准,村级生产公益性接待限额控制标准,以及办公报刊费、交通差旅费、捐赠支出等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标准。

  3.本暂行规定第五、六、七条所指“限额”。

  各村制定的管理细则要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主管机构备案;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村级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管理细则严格审核把关。

  十二、监督问责制度。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认真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业务问题,由乡镇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坏(失)或严重流失的,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归还原物(款)或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恢复的应作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乡镇监管人员、代理会计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给予约谈、批评教育;情节比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企业、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相关业务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上述单位及相关业务纳入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

  和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提供服务。

  十四、以前出台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相关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本暂行规定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所参照执行文书可直接从德化农业信息网下载。

  十六、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8月11日起实行。

篇六: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集体三资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集体三资是指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金和资质,是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财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加强集体三资的监督,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集体三资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对于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

  1.目标: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效能,保障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2.原则:依法监督,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依靠农民,注重实效。

  三、主要内容

  1.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监督委员会,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对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

  2.加强信息公开:对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农民监督,确保信息透明。

  3.加强内部监督:建立集体三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内部管理的监督。

  4.加强外部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加强对集体三资的外部监督。

  5.健全问责机制:对于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

  四、保障措施

  1.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集体三资监督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2.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集体三资监督的认识和参与度。

  3.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监督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效能。

  4.人员培训:加强对集体三资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和能力。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明确集体三资监督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

  2.宣传推广:向全体农民宣传集体三资监督方案,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监督。

  3.建立机制:建立集体三资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实施落实。

  4.监督检查:定期对集体三资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六、预期效果

  1.提高监督效能:通过专项监督,提高对集体三资的监督力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2.保障农民利益:有效保障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七、总结

  集体三资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集体三资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效能,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篇七: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国有“三资”是指国有资产、国有负债以及国有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国有“三资”存在一些隐患和不规范的现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必须进行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控制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加强对国有负债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二、具体措施:

  1.国有“三资”清查:

  通过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包括对国有资产的数量、性质、用途和价值等进行清查,并建立国有资产清查档案。

  2.国有“三资”处置:

  根据清查结果,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分为非核心业务的国有资产转让和通过资产重组、合并、注销等方

  式处理核心业务的国有资产。

  3.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管理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准确计量。制定国有资产负债表,监控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4.国有“三资”划归:

  对国有资产的划归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实现划归,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对划归后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获得最大利益。

  5.国有“三资”改革宣传:

  加强对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的宣传,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和执行力。借助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国有“三资”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支持度。

  三、实施步骤:

  1.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清查计划和目标。

  2.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清查档案。

  3.根据清查结果,制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

  4.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确保处置公平公正。

  5.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6.划归国有资产,实现市场化管理。

  7.宣传国有“三资”改革,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和支持度。

  四、风险及对策:

  1.风险:国有资产划归不公平,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策:建立公平、规范的国有资产划归机制,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划归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2.风险:国有资产使用不规范,管理混乱。

  对策: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国有资产评估和负债监控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风险:国有资产处置不彻底,存在延误和拖延。

  对策:制定清晰、明确的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国有资产的及时处置。

  五、预期效果:

  通过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提高了资产价值的保护和增值能力。

  2.国有资产的处置更加高效,加快了国有资产的更新换代,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3.国有资产的划归更加公平公正,减少了利益输送和非法占有的可能性。

  4.改革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综上所述,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供了指导和落实的基础。六、主要工作内容:

  1.国有资产清查:

  国有资产清查是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的基础。通过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工作小组将根据清查结果,建立国有资产清查档案,包括国有资产的数量、性质、用途和价值等信息。同时,对国有负债进行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负债状况清晰明确。

  2.国有资产处置:

  根据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非核心业务的国有资产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处置,找到合适的买家,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和增值。核心业务的国有资产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合并、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提高国有资产的集约化程度。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和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准确计量和估值。同时,要制定国有资产负债表,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国有资产的滥用和浪费。

  4.国有资产划归:

  国有资产划归是国有资产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划归国有资产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实现划归。划归后的国有资产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划归后的国有资产获得最大利益。在划归过程中,要注重公正、公平,避免利益输送和非法占有的问题。

  七、实施步骤:

  1.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清查计划和目标。明确清查的范围、方法和要求。

  2.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逐一登记所有国有资产,包括数量、性质、用途和价值等信息,建立国有资产清查档案。

  3.根据清查结果,制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根据国有资产的性质和情况,确定适合的处置方式,包括资产转让、重组、合并、注销等。

  4.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确保处置公平公正。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找到合适的买家或合作伙伴,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和增值。

  5.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6.划归国有资产,实现市场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将国有资产划归给合适的经营主体,加强对划归后的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7.宣传国有“三资”改革,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和支持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和执行力。

  八、风险及对策:

  1.风险:国有资产划归不公平,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策:建立公平、规范的国有资产划归机制,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划归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2.风险:国有资产使用不规范,管理混乱。

  对策: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国有资产评估和负债监控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风险:国有资产处置不彻底,存在延误和拖延。

  对策:制定清晰、明确的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国有资产的及时处置。

  九、预期效果:

  通过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提高了资产价值的保护和增值能力。

  2.国有资产的处置更加高效,加快了国有资产的更新换代,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3.国有资产的划归更加公平公正,减少了利益输送和非法占有的可能性。

  4.改革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广泛动员和积极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统筹规划、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市场化。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篇八: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三资清理实施方案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

  ##1.引言

  三资(非法资金、非法组织和非法公共关系)是指国家法律禁止的资金、组织和关系。对企业而言,三资清理是指清除企业内部存在的非法资金、非法组织和非法公共关系的行动。三资清理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本文档将介绍三资清理实施方案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和监督与反馈机制。

  ##2.目标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的目标如下:

  -清理企业内部存在的非法资金,防止洗钱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清理企业内部存在的非法组织,防止恐怖活动和犯罪行为的渗透。

  -清理企业内部存在的非法公共关系,维护企业的声誉与形象。

  ##3.范围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资金管理:对企业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检查,排查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流向。

  -组织管理: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进行审查,防止非法组织的存在。

  -关系管理:对企业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调查,清理存在的非法公共关系。

  ##4.实施步骤

  ###4.1制定清理方案

  -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分析企业现状,确定三资清理的重点和重要程度。

  -制定清理方案,明确目标、指标和时间节点。

  ###4.2开展调查和排查工作

  -组织调查员对企业内部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资金来源和流向,排查非法资金。

  -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进行审查,发现并清理非法组织。

  -对企业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调查,排查非法公共关系。

  ###4.3整改和清理工作

  -根据调查和排查的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清理。

  -清理非法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理非法组织,终止与之相关的合作或关系。

  -清理非法公共关系,与其断绝关系,并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4.4监督与反馈机制

  -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效果。

  -定期进行清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外部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5.监督与反馈机制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果的达到,需要建立监督与反馈机制。

  -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外部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保密和保护。

  ##6.结论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至关重要。通过清理非法资金、非法组织和非法公共关系,企业可以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声誉和形象。通过建立监督与反馈机制,可以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果的达到。企业应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积极配合和执行方案,确保企业经营行为合规合法。

篇九: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

  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清理整顿三资企业至关重要。本文提出一个三资清理实施方案,旨在合理、有序地进行三资清理工作,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一、立法做好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三资清理的目标、范围和具体实施要求,为清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清理机构和专业团队。成立专门的三资清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清理工作,设立清理专账,统一管理涉及到的资金。同时,组建一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负责具体的清理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三、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所有涉及到的三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全面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背景,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企业予以清理退出。调查核实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依法依规进行。

  四、做好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对清理整顿后的企业给予政策性支持和激励措施,鼓励其在合法、规范的范围内经营发展。同时,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引导三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其健康发展。

  五、加强监管力度和风险防范。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风险防范和评估工作,减少清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利影响。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三资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七、优化服务和提高效率。为清理工作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提高清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八、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在三资清理工作中吸取有益经验,做到科学有序,避免重复劳动和走弯路。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将能够充分利用法律、政策和专业力量,确保清理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将能够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三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净化市场环境,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良好保障。

篇十:三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企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减少闲置资产浪费,特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

  随着企业发展,资产数量不断增加,资产管理难度逐渐加大。同时,部分资产因长期闲置或过时而导致资源浪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

  二、实施目标

  1.清理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2.减少企业资源浪费,降低管理成本;

  3.规范资产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4.优化资产结构,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清理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清理计划,包括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清理时限等内容。

  2.资产调查登记:对企业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建立资产清理档案。

  3.资产评估分类:对登记资产进行评估分类,包括正常使用资产、待清理资产、报废资产等。

  4.制定清理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责任人和清理流程。

  5.资产清理实施:按照清理方案,组织资产清理工作,及时清理闲置和报废资产。

  6.资产处置处理:对清理出的资产进行处置处理,包括二次利用、转让、报废等方式。

  7.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清理工作总结经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体系。

  四、实施要点

  1.全员参与:资产清理是全员参与的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清理工作。

  2.严格执行: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拖延。

  3.审核监督:建立清理工作的审核监督机制,确保清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4.宣传教育:加强对清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节约意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实施效果

  1.资产利用率提高:通过清理闲置资产,提高了资产利用率,降低

  了资源浪费。

  2.管理成本降低:清理工作规范了资产管理流程,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

  3.企业竞争力提升:优化了资产结构,提升了企业整体竞争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总结

  三资清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为企业资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保障,对于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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