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智迪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8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农村合同管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随着城乡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农村合同成为重要的农村经济活动。为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合同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以加强对农村合同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本文将介绍农村合同管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农村合同法律制度

  为了规范农村合同管理,我国政府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范本》等法律规定,其中《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关于农村合同比较详细的立法文本。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农民与合同对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为农村合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加强政府部门管理

  政府是农村合同管理的主导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政府部门应对农村合同进行分类、统计和归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合同的实施和执行。同时,对于合同中的纠纷需要及时处理,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为农村合同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可以为各方提供交流、沟通、协商和监督的渠道,不仅方便农民和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而且还能实现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四、提高农民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

  提高农民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保护农民权益的关键。政府部门应组织开展农户合同教育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合同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农民对合同法律制度的认识。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合同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及时解决农民的困难和问题。

  总之,在农村合同管理规范的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加强农村合同法制建设,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农民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篇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是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基础,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有效管理,本文档旨在介绍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流程

  1.合同签订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合同签订的主要主体。

  2.签订合同的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组织农户,经过协商确定承包权利和义务,并书面签订合同。

  三、合同内容和约定

  1.承包期限: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以年为计算单位,一般为30年。

  2.承包面积和土地权益:合同应明确承包农户的土地面积和相应的土地权益。

  3.承包责权利:合同应明确承包农户的承包责任和权益。

  4.农民退出机制:合同应明确农户退出集体经济组织的程序和条件。

  四、合同管理和履约监督

  1.合同生效和备案: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并加盖公章。

  2.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处理。

  3.合同纠纷处理:对于合同纠纷的处理,应依法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五、承包合同的重要意义

  1.保护农民权益:承包合同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承包合同使农户有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强了他们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维护社会稳定:承包合同使土地权益明确,减少了农村集体经济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农户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部门应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正常执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篇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做出以下通知:

  一、加强合同管理

  1.农村各级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和台账管理,做到合同一户一档、台账一户一册。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等情况。

  2.完善合同备案和登记制度,对于新签订、变更或终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要按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3.对于无效合同、违法合同和合同纠纷,要及时处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4.加强对承包地的监管,严禁违规转包、出租、流转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二、规范合同管理

  1.对于合同的签订,要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承包地的面积、期限、承包方式、承包费用等内容,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对于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政府或农村集体组织审批的,要按程序办理。

  2.对于合同管理中的变更、续租等行为,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程序进行备案和登记。

  3.全面落实承包经营权证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对于已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要做好管理和保管工作,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三、加强合同宣传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对于合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要及时向农民进行宣传解释,引导他们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

  1.加大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承包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五、加强政策支持

  1.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提供帮助。

  2.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相关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村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以上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希望各级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篇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对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资产管理、收入分配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基本原则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公平。依法是指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公开是指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应该公开透明,保障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公正是指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应该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公平是指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应该平等对待各方,并根据贡献程度进行合理的分配。

  二、组织架构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应该包括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和监事会等机构。村委会是村集体经济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负责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收入的分配。监事会是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三、资产管理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土地、农田、农业机械和农产品等。首先,村集体经济管理应加强对土地的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其次,农田的管理应该注重耕地保护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另外,农业机械的管理应该提高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最后,农产品的管理应注重产销一体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收入分配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收入分配应遵循合理性、公平性和激励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收入分配应该根据贡献程度进行,激励和奖励那些做出贡献的农民。公平性原则是指收入分配应该公平合理,不偏袒少数人。激励性原则是指收入分配应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增加收入来源。

  五、监督机制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应该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是指村集体经济管理机构内部对管理工作的监督,包括监事会监督经济合作社和村委会对财务安排的监督。外部监督是指农民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监督,包括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等形式。监督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总而言之,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是村庄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在建立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配置和管理村集体经济的资产,推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监督机制,从而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二)

  是指在农村地区,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建立起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

  具体来说,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组织的性质、任务和职责,确定组织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2.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对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土地、房屋、农具、机械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一分配和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明确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和分配原则,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广大村民的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4.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对于村集体经济的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监督等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效益的最大化。

  5.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村集体经济监督和评估: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村集体经济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村民的利益保障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三)

  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

  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农经站入账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在发生后____日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日。违者按个人占款处理。

  7、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一名,记账员若干名(根据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3—____个村),现金员一至二名(根据各乡大小自行配置)。

  8、现金收支手续完备,不准白条子抵库或入帐。手续不完备、不真实的开支,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对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责任。

  9、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建新账。

  10、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农经站会计代理后,严格执行账、款分管制度。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进行现金序时核算。记账员负责建账、记账、算账、结账、定期核对账目,并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1、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各种合同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付。

  12、村级各类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相互挤占、挪用、平调。发现要追究其责任。

  13、村级各类单据,尤其是付方单必须有经手人签章或签字,由村级财务主管人员签批,村民理财小组盖章后,再由农经站账前审核后方可入帐。

  14、加强村级票据管理,对村级所取得的外来原始单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制原始单据必须使用JNBP—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标准凭证,空白凭证由乡农经站统一管理。村级可根据需要向农经站领取。农经站对各种所领取的空白凭证进行登记。

  15、实行财务公开,乡农经站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经济收入,往来款项各项补贴资金等业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6、镇农经站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年度内各种会计资料、统计资料要统一整理装卷归档,会计档案不经批准,不得随意销毁。

  17、报帐员、记帐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客观公正。

  18、对应收、应付款两类账户不得混用。严禁村发生垫付资金行为,杜绝通过两类账户人为造成呆死现象。出现违规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9、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实行购建前审计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按照购建的金额报农村审计站审计同意后方可购建。

  20、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用集体资金或贷款、借款代农民缴纳税费。

  21、加强电算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篇五: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协议书合同示例:

  浙江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鉴于甲方为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乙方为合同相对方,双方为明确合同管理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合同签订

  1.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1.2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3甲方应与乙方明确合同的内容、条款和双方的权益义务,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条合同履行

  2.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和完成。

  2.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和完成。

  2.3双方应积极沟通和协作,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3.1双方同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3.2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约定履行

  相关义务,确保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2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4.3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违约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合同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书面确认,口头协议无效。

  甲方(盖章):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乙方(盖章):合同相对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鉴于甲方为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乙方为合同相对方,双方为明确合同管理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合同签订

  1.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1.2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3甲方应与乙方明确合同的内容、条款和双方的权益义务,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条合同履行

  2.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和完成。

  2.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和完成。

  2.3双方应积极沟通和协作,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3.1双方同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3.2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2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4.3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违约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合同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书面确认,口头协议无效。

  甲方(盖章):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乙方(盖章):合同相对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租赁合同

  注意条款:土地租赁的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土地使用用途等。

  修正说明:在土地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租赁期限以及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同时,应规定土地使用用途,确保乙方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租赁合同

  注意条款:租赁资产的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资产使用用途等。

  修正说明:在资产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资产的具体名称、数量、租赁期限以及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同时,应规定资产使用用途,确保乙方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资产。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合作协议

  注意条款:合作项目的范围、合作期限、投资额度、收益分配等。

  修正说明:在项目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合作项目的具体名称、合作期限、投资额度以及收益分配方式。同时,应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合作。

  1.合同条款不明确: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修订。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同时,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变更或解除的顺利进行。

  3.违约责任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违约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如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同时,应规定争议解决的具体程序和期限,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

  5.保密条款的适用:如涉及敏感信息或商业秘密,应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明确各方的保密义务。同时,应规定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确保保密义务得到有效履行。

  6.合同附件和补充文件的准备:在签订合同时,应准备完整的附件和补充文件,如租赁物品清单、合作项目计划书等。同时,应确保附件和补充文件的内容与合同一致,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篇六: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

  背景介绍

  随着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不断推进,村级经济也逐渐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村级经济与市场经济虽然在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但仍需要完善的经营管理模式和规范的经济合同制度来保障当地村民的利益。在中国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它是村级经济发展必备的一套“规矩”,能够规范村集体经济活动的进行,保证村民的扶持和参与,促进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

  定义和作用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人员在经济合作和消费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性法律关系,用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活动。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利益和社会稳定。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

  规范村级经济发展的活动,规范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的行为,促进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

  2.

  维护经济合作和消费的正常秩序,保护当地村民的利益和权益,防止个别人员和组织的恶意行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损害;

  3.

  聚集村级经济的各种资源,促进村级经济的发展,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村级经济的收益;

  4.

  增强村民的参与和信心,促进公民的参与和社会责任感,打造社区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解析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一般由村委会进行了起草,并亦可由村级经济组织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签署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签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一年整体工作计划完成后,在签署前要组织好各方确认合同的内容,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时,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要明确各方的责任,确保各方共同履行,并依法受到惩罚。

  2.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是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核心,它包含了科学规划、实施方案和效率提升等几方面。具体内容约定如下:

  (1)合作主体:包括组织和个人,明确各方责任;

  (2)合作时间:确定项目的周期,并规定完成时限;

  (3)合作范围: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

  (4)合作内容: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5)合作的条件:包括资源、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条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等等。

  3.合同的执行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是保证合同效力的关键环节,其主要手段包括评估享受津贴、效果评估、奖励和惩罚等。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协调各方,提高合同效力。

  4.合同的修改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未来可能会发生业务变化、项目垂直、科技投资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因此,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应当对合同进行修订升级,保障新的合同解决旧的问题,也为将来合作打下更好的基础。

  5.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合同关系结束的情况,它往往由双方一致协商或合同期限满后终止。在合同终止时,应当有询及意见,评估整个合同过程,清算统计相关账目,保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结语

  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在当地村庄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能够通过清晰规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确保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平衡关系,民生显著改善。然而,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知识产权侵犯问题、合同法规范不明确等,需要进一步推进弘扬规范管理,公正、公平、透明,落实责任等方面的工作,保证村民的利益。

篇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为了加强村集体经济的有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村财政收入增加,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了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篇1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额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

  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谁借债谁负责。

  五、全面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点和核心,对村级财务要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等进行辅助公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组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民种粮直补情况等。对于村民小组财务要做到每年公开一次,让群众真正明白。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篇2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

  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农经站入账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在发生后5日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日。违者按个人占款处理。

  7、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一名,记账员若干名(根据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3—5个村),现金员一至二名(根据各乡大小自行配置)。

  8、现金收支手续完备,不准白条子抵库或入帐。手续不完备、不真实的开支,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对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责任。

  9、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建新账。

  10、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农经站会计代理后,严格执行账、款分管制度。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进行现金序时核算。记账员负责建账、记账、算账、结账、定期核对账目,并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1、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各种合同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付。

  12、村级各类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相互挤占、挪用、平调。发现要追究其责任。

  13、村级各类单据,尤其是付方单必须有经手人签章或签字,由村级财务主管人员签批,村民理财小组盖章后,再由农经站账前审核后方可入帐。

  14、加强村级票据管理,对村级所取得的外来原始单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制原始单据必须使用JNBP—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标准凭证,空白凭证由乡农经站统一管理。村级可根据需要向农经站领取。农经站对各种所领取的空白凭证进行登记。

  15、实行财务公开,乡农经站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经济收入,往来款项各项补贴资金等业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6、镇农经站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年度内各种会计资料、统计资料要统一整理装卷归档,会计档案不经批准,不得随意销毁。

  17、报帐员、记帐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客观公正。

  18、对应收、应付款两类账户不得混用。严禁村发生垫付资金行为,杜绝通过两类账户人为造成呆死现象。出现违规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9、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实行购建前审计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按照购建的金额报农村审计站审计同意后方可购建。

  20、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用集体资金或贷款、借款代农民缴纳税费。

  21、加强电算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xx村实施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审批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一)增加xx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

  (二)xx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

  (四)其他经帮扶单位“双到”办和村委协商可供开支的项目费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程序

  第三条xx村委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xx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审批各生产小组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按制度要求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正、公开使用。

  (二)xx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三)xx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xx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对于村民慰问金和只涉及1个生产小组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对于涉及2个生产小组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所涉及生产小组的全部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三)对于xx村集体投资项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字,通过审批。

  (二)申请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需村委会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才能通过审批。

  (三)申请费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由全体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使用申请书需在村公告栏向全

  村村民公示7天,无收到书面反对意见,才能通过审批。

  第六条资金的支付办法。

  (一)账户内资金支付的票据需有帮扶单位驻村干部私章、xx村委主任私章、兴宁市黄槐镇xx村民委员会公章三个印鉴齐全才能支付使用。

  (二)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村委会委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前向村委会主任提交《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按规定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村委会主任应当根据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支付复核。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项目是否合理、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负责收集和保管相关票据,并及时登记账册。

  第四章资金公示

  第七条申请费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项目,村委会需向全村村民公示该项目的《xx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公示期为7天。

  第八条每月5日前xx村委会需向全村公示上一个月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情况。

  公示内容为:帐户收支情况表,包括当月和年度收入、当月和年度支出、当月和年度结余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篇4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

  金管理。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4、收入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上缴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

  5、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备用金限额原则上每村(居)一般为500—1000元。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5、严格执行开支审批权限制度。500元以下支出由村书记、主任审批;501—1000元的支出由村两委研究审批;1001—5000元的支

  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两委研究审批。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并把审批意见附在原始凭证之后。所有支出单据须经村书记主任审批、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街道)经管站审计后方可入帐。杜绝白条入帐,对大型项目工程支出,应把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原始凭证之后。

  6、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财务预算;

  (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

  (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

  (5)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

  (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

  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居)账核算。

  4、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镇街每年定期开展债权债务清查,按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张榜公布。

  2、对拖欠的村级债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加以催收,落实经办人的清收责任。对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的款项,要由镇街经管站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核销。但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3、对已形成的村级债务,在清查确认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收欠还债、降息减债、划转债务、盘活集体资产和增加集体收入等方式逐年进行化解。

  4、坚决制止村级新增债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开支要精打

  盘算、开源节流,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居)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

  (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

  (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

  (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类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居)报账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居)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居)的财务公开工作。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篇5一、总则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亦称库存现金,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二)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随时购买产品物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具有流动性强、收付频繁两个特点。

  (三)现金的两个特点,决定了现金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比如计算错误或者丢失,甚至被挪用、贪腐等。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现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包含村、组干部)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款项;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五)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要(一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最多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信用社);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提现补足限额。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现金收支规定。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信用社),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信用社)确定送存时间。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可以从本村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不得从本村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

  “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现金都必须入账,定期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报送坐支金额及使用情况。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4、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时,应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6、不准向开户银行(信用社)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信用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

  10、不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11、禁止非出纳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

  12、不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银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七)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责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现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实行交易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

  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实施内部稽核。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现金的管理控制。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现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现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发现差错,而是要减少发生差错、舞弊、欺诈的机会。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允许由单独一人自始至终地操纵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经管现金的人员兼管现金账册。

  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要求:

  (1)开票与收款应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做到职责分开。

  (2)控制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发票时,必须由领用人对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签字确认。

  发票存根由发票保管人签字回收、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销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上报审批。

  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定期检查,防止短缺遗失。

  (3)建立“发票的销号”制度,监督收入的及时入账。即发票存根与发票入账联核对注销(作废的发票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确保已开出的发票无一遗漏都收到了款项和入了账。

  (4)一切现金收入都应无一例外地开给收款收据。

  (5)邮政汇款,在收到时应由两人会同拆封,并登记来源、金额、收据情况等。

  (6)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当天存入银行(信用社),不能当天存入的,应该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信用社)。

  3、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要求:

  (1)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必须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能职责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必须有两人分别盖章,互相监督。

  (4)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任何一项需要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人员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务人员等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已经付款的发票等凭证,应盖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印章,编好号码,及时登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遭盗、窜改,甚至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

  (6)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和核对。

  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

  (1)正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规定限额控制库存现金。不违规坐支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办理。

  (2)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账款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3)内部审计或稽核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有必要时可以临时抽查。

  (八)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由村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发票、单据,和提现时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并结出余额,与现金实存数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九)现金清查的核算。现金清查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现金账实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的现象,以及账实是否相符

  等。

  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附后),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章)。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xxxx年x月x日

  实存金额

  账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员签字(章):出纳员签字(章):

  如果发生现金溢余,先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

  如果发生现金短缺,先借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贷记“现金”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借记“其他支出”,必须赔偿的,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收到赔偿款后,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

  三、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存款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在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信用社)开设结算账户时,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带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印章等印鉴,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必须注意:

  1、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3、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4、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

  (三)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根据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下面只就支票结算方式作具体规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的领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购买支票。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信用社)注销。平常工作中,作废的支票也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3、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普通支票(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可以支现也可以转账,但划线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支票的签发。

  (1)转账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见票后无条件从其账户中拨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填写转账支票时,各栏项目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填写齐全:

  ①出票日期必须大写;②收款人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③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要填写正确;④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小写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紧靠“人民币”字样之后,不能留有空白;⑤用途如实填写;⑥支票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现金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从其账

  户中支付一定金额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现金支票的填制与转账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收款人必须在支票背面签章。

  5、支票的背书。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转让,背书方法:

  限于个人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背书转让时,应在“转账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填明背书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开出的转账支票后,应认真审核:

  一是审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有更改的支票无效;二是审核支票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收款人是否为本收款人,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三是审核付款人签章是否清晰,有背书的`,背书是否连续。

  支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填制“银行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同交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2)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签发支票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查明银行(信用社)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

  7、支票的挂失。支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办理挂失,可与收款人联系协助防范;如果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可到银行办理挂失。挂失前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

  8、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支票和财务印鉴应由不同人员保管,相

  互监督,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减少提现舞弊的可能性。

  (四)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按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单据、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银行存款存入合计数、支付合计数并结出余额。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账款、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处理。

  (五)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清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属于记账错误,应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记账错误,而是因为未达账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未取得的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附后)。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村集体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村集体未付款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村集体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村集体已收、银行未付款

  调节后村账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后银行账银行存款余额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篇6在当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有效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必须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健全新型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及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作用,切实助推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夯实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白江区11个乡镇(街道)中现有111个行政村(含15个涉农社区),1498个村民小组,农户8.79万户,农业人口25.74万人。20xx年全区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11个,资产总额91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6万元;村级所有者权益总额65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8万元。总地说来,通过近几年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践,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拥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逐年略有提高。

  二、发展模式

  近年来,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有力地推动着青白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部分村社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已形成了企业主导、股份经营、托管经营等多种发展模式,为青白江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借鉴蓝本。

  第一,集体资产股份制经营模式。如红阳街道永红商贸公司,依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厂房、铺面等经营性资产,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利益协调、分配公平”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中获得可观的、稳定的收益。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模式。如城厢万柳种植业合作社,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以股份制、合作制方式,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或者以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等形式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以提高土地单位产出率和产品质量来提高组织成员的收益。

  第三,企业主导经营模式。如龙王贡韭合作联社依托韭黄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与村社、农户联合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等主导产业的具体目标,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如福洪四季鲜水果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基本特征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由农户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围绕农业、农村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第五,托管经营模式。如清泉明妍果蔬专业合作社,发挥种养能手、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托管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粮油、水果、蔬菜、畜禽、水产、林木等生产经营进行托管,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村生产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

  第六,劳资服务模式。如同湾农机专业合作社,整合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加快发展劳务合作社(公司)或农机合作社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劳务输出、物业管理、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

  三、对策建议

  在当前加快发展的过程中,青白江区各乡镇(街道)应切实针对当前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和实际问题,通过不断完善自我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明晰产权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和规范经营管理入手,多轮驱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第一,建立健全经营体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按“社企分离、职责分开”的思路,重新定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的分离,进一步理顺其相互关系,恢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二是加快机制建立。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明晰产权主体。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原村社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组织自愿改制为公司或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确权颁证工作,明晰产权主体,改变由于所有权不

  明晰造成的效率低下、市场竞争能力弱等状况,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灵活运用发展模式。一是城郊村社加快过渡。随着统筹城乡步伐的推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部分行政村建制已逐步纳入城市管理,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商贸业、乡村旅游业等,继续深化股份合作制形式,加快发展过渡到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浅丘村社深化引导。对于毗河以南的祥福、姚渡、城厢等离中心城区较近的浅丘乡镇,要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产改成果的深化运用以及集体资产的不断壮大,通过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办生态农业和旅游园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等,深化引导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发展。三是纯农村社逐步推进。对于清泉、福洪、人和等山区纯农业乡镇,应在外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度,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建设特色果蔬、花卉、生猪等特色商品基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逐步推进农户联合、企业主导、托管等经营模式的运用。

  第三,不断规范运行程序。一是加强“三资”管理。在产权明晰、股权清晰、股份量化的基础上,加大我区“两股一改”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制度,有效激活农村集体“三资”经济,不断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产保值增值水平。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支审批,严格规范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办公经费开支,实行每月或每季度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时了解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三是推进民主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其代表大会通过,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成立监事会,对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作及财务收支情况实施监督,完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着力优化内生环境。一是加强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150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5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奖励基金,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各类服务实体的各项规费予以减免。金融机构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以信用和相互担保进行融资的方式要积极支持,为农村资源资本化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坚持合理引导。积极鼓励、引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集成运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统一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开发资源性资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及其出让收益,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三是支持项目建设。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力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强化项目包装,承担城乡一体化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发展配套服务产业,把配置用地的收益主要用于促进失地农民的集中居住、非农就业和持续增收。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能够胜任的本村社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管理等项目建设,应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以切实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篇八: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促进村民经济收入增加,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村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企业、合作社等各类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合理确定经济发展方向,保障村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障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财务管理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与村民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意见,促进村民参与经济管理,共同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七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职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报酬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定,尊重节约、自愿、互利的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

  第九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自身发展能力建设,提高竞争力和适应能力,不断创新经济模式,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决策程序,确保组织工作有效运转。

  第十一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选聘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干部和职工素质,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三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利益。

  第十四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产业扶贫、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等活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第三章

  经济发展

  第十六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经济发展方向,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经济计划,科学规划生产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和推广销售,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经济效益。

  第二十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发挥集体优势,加强合作社建设,开展互助互利的合作活动,扩大集体经济规模。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三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依法完成税收申报和纳税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第二十四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和监督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二十五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及时应对各类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第五章

  村民参与

  第二十六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听取村民意见,参与决策。

  第二十七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工作,增强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的意识和积极性,促进合作共赢。

  第二十八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民福利制度,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推动农村全面小康。

  第二十九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村民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公开透明度,确保集体经济管理公正、公开、公平。

  第三十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要求纠正错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由村民委员会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十五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以上村级集体经济规章制度经村民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村民委员会主席: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以上为虚构内容,仅供参考。

推荐访问: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 管理制度 合同

热门文章

2024年浅谈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困难及对策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督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

政治机关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4篇)

政治机关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

2024公安民警职务晋升(3篇)

公安民警职务晋升

2024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议记录(5篇)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议记录

2024年度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工作部分思考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思潮、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在网络上交织碰撞,所形成的“网络话语”逐渐成为重要的舆情力量,使当前的社会舆论环境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以“两微一端”为

基督教为亡者祈祷经文6篇【完整版】

基督教为亡者祈祷经文(诗班唱诗歌,等候开会)主持人:基督徒()荣归天家追思礼拜现在开始。主持人:全体肃立、默哀(信徒祷告不超一分钟为好)……默哀毕。主持人:

那些借调人到底怎么留下来?(2024年)

上级单位之所以要“借调”,恰恰说明这个单位缺人,特别是缺能做事、会做事的人,这就意味着有打破“借而不调”僵局的希望,从而名正言顺一直留下来。下面我结合身边朋友的真实故事说说怎么“调”。方案一:保持耐心

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完整)

随着国家对素质教育要求的不断加强,小学思政课在课程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是实现全面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思政课是指以道德素养、宪法法律、人生观价值观、民族精神、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健康等为核心,

共青团xx市委“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主持词(全文完整)

文章详情共青团xx市委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主持词尊敬的领导、全体青年朋友们: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之际,共青团中央决定,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

2023最新烈士陵园闹鬼鬼把孩子追到烈士陵园(五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

意识形态方面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4篇)

意识形态方面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

学校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我校维稳安保工作,及时高效贯彻执行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凝聚共识、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狠抓校园维稳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