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章制度10篇
安全规章制度的第1篇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公司宿舍安全管理,特规定如下:一、入职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二、所有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员工宿舍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规章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1篇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公司宿舍安全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入职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所有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员工宿舍严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管理人员批准之后,方可入住。
三、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100元。若遇失窃,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四、在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外来人员,住宿人员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2篇
1、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和规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汇编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后对国家、企业和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根据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楼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防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有条不紊的抢救、疏散和保卫工作,把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到最低限度。
一、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专职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紧急广播、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1、火灾的扑救工作:
闻警后,义务消防队员和公司员工应利用就近、便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扑救工作由防火负责人即总经理领导和现场组织指挥。总经理不在时,由下列人员依次类推进行指挥:分管经理、各部室部长、主任。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集中统一布暑。
2、火灾的报警工作: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火灾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应用现有的通讯器材迅速报警,如现场目击者为多人时,应分头报警,报告防火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路名、门牌号码、交叉路口、单位名称及发生火灾部位、燃烧对象、电话号码,并在报警结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简要向消防人员讲述现场火灾情况,协助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3、人员疏散工作:
火灾一旦发生,就近事发地的人员及保安队员,应迅速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在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把守主要通道并打开所有出入口。此时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其他人员马上到公司各楼层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二楼以上楼层的人员可以从两边楼梯进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楼就近人员打开,疏散工作由各楼负责人负责实施,保安队和各部门协助配合。
二、发生突然停电时的预备方案:
当发生突然停电事故时,应马上联系制技部有关人员,了解停电原因,如是短时间停电,则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如是长时间停电,则请示经理室,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然停电时,财务人员不易随意离开,现金保管员应坚守柜台,保护好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制造技术部设备动力室人员应立即到低压配电间了解停电发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设备事故,能立即解决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解决;
如不是短时间解决的,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在查明原因后,再报告分管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所需时间,以便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定;
如是供电局方面的原因,应立即和供电局联系,联系电话是:51____X(济宁高新区供电所)。同时,维修电工应立即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工作,万一事态有其他变化时,可有一定的照明灯光和紧急电源。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保安人员应马上到大门出口,原则上各种人员只能出不能进,疏散围观人群,防止有人趁机破坏捣乱,在接到经理室有关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三、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预备方案:
当大楼里发生各种危害性较大的意外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协助值班经理了解事态经过及现场情况,或保护好现场,由值班经理妥善处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独立处理时,立即向经理室汇报,或向110报警台报警,取得公安系统的及时帮助。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保安人员应把守门口,阻止各种人员的进出,疏散围观人群,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或抢救受伤人员。
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岗位,保护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有关命令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3篇
一、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危险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能力”。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4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和适用情况
█概述检查评估报告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20xx-9-20
█于1992年1月15日设立生产筹备处,1993年6月28日正式成立█,是下属的二级主体生产厂(矿)之一。它为电解160KA和320KA大型中间下料预焙槽提供碳阳极产品,产能8万吨/年。主要包括原料煅烧、生阳极制造、阳极焙烧、阳极组装四道主体生产工序,采用的原材料主要有石油焦和改质沥青。20xx年机构改革后共设阳极制备车间、阳极组装车间和综合科、生产控制中心、安环科、设备管理科等4个机关科室。目前共有职工310人左右,其中男职工约占90%,女职工约占10%。全厂建立了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了厂职业安全健康环保委员会,厂长为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生产副厂长为安全环保责任人,厂属各车间相应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及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全厂配备了5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管理。
█设备多采用国际上先进的预焙阳极生产工艺,是中铝广西分公司生产流程较长,工艺较复杂的厂矿之一。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煤气的中毒和爆炸、高空坠落、触电、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灼烫、火灾等。
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高温、生产性粉尘、有毒气体。
针对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有效地防止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检查和评估目的
为了解█一年来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性,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持续改进,实现源头防范的目的。
二、检查评估依据
1、GB/T28001-20xx、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2、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安全管理情况、监视与测量记录等。
三、评价范围
1、报告涉及的主要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标准。
2、报告涉及█以上所列的危险危害因素。
2、报告涉及的场所:体系内各单位产生设施、设备。
3、报告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4、█安全法律制度执行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四、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执行及适用情况调查(1)安全法律、制度规程获取情况
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网络、书店等获取收集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识别出█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出国家法律31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97部,地方法规163部,标准规范163部,国际公约8部。
引用公司各种管理制度36项。
█目前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有18项,安全操作规程85项(其中专项规程69项,通用规程16项)。
(2)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执行情况调查
通过查阅各种资料、记录和现场查看,█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
分厂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设立了安环科,设置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了█安全、环保、消防、员工职业健康等4门23类档案资料,完善、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制定了各种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各种应急物资配备充足到位,定期开展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开展全员安全上岗培训,经常开展特种作业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率100%,并按时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复审。
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施等都进行了定期检验,各种安全保护按标准发放了劳保护品,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分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按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各种职业卫生设施正常运行。
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药品按规定发放,现场清凉饮料供应充足,职安全管理绩效良好,一年来没有发生工伤、火灾、重大设备、交通、生设施完好有效。
工劳保用品穿戴情况良好。
产等事故,生产现场尘毒浓度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没有出现职业病倒,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
五、安全制度规程适用情况调查
1、安全制度规程充分性检查
目前公司的各种安全环保管理文件有91项,基本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各个方面,但按《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部分管理制度如安全目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较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需要补充修订。
根据█的生产特点,目前█共有18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运营转型及█的生产结构调整,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也持续改进。
2、安全制度规程适用性检查
检查组对属于分厂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规程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基本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可继续使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自20xx年以来,由于█机构及人员变动交大,部分安全制度也相应增加或减少,如█已不设置技术副厂长一职、增加区域工程师、主管工程师等职,其安全管理职责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基本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但由于随着工艺的变化,设备、设施也作相应的增加或减少,安全操作规程也作相应的增减。
由于人员、工艺、设备及设施的变化危险有害因素也相应发生变化,故也对危险点源如期进行识别。
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方面,对较大危险源已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公司《关于修订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通知》要求,部分应急措施格式要有关规定有偏差,事故预防预警方面内容不足,对█4个应急救援措施进行修改。
六、检查评估结论:█对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规程遵守情况良好,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适用,但部分安全生产职责、规程需要修改。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5篇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单位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措施费用。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7、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8、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负责单位人事任免。
9、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单位安全员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经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
5、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不按安全规程作业的行为,安全员有权制止和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6、负责企业年度安全总结、评比和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对单位全员全年度安全工作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作为单位评先的依据。
7、应带头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能把相关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业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制,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举行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4、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安全建议。
5、购买危险化学品时,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严格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货提供给客户。
6、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并负责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7、及时、如实的向运输单位介绍所运物品的数量、危险特性和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8、协调发货方、承运方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合法、文明经营。
9、禁止购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超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积极、妥善处理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单位坚持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本单位内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3、本单位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前提,培训学习成绩年终要纳入全面考核,合格者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全体职工,每季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之效果,学习成绩纳入个人考核。
5、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确保安全经营。
6、新招员工首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概况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其次是学习相关安全知识;
再次是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安全检查制度
1、本单位各岗位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本岗位安全检查工作,决不能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将视情况给以相应的处理。若因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将承担法律和刑事责任。
2、本单位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隐患、隐患处理与整改、事故处理等。
4、严格落实奖、罚制度,对拒绝或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将给以罚款处罚,严重者给以开除处分。
5、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改正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6、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7、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本单位各部门。
8、本单位年终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成绩出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的部门和个人,尤其是出现安全事故的,要给予处罚。
9、安全检查不能限于形式和存在短期行为,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达到安全为目的。
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单位经营、销售行为,保证合法、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资质经营、销售。擅自违法经营,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2、货物采购关系到本单位经营成本和信誉,是本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因此,所有采购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把采购质量管。采购人员应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搞好市场调查,对货源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当单位联系到客户后,采购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联系到货源。
3、采购时应做到货比三家,既要注重价格,又要追求质量,尤其是可能影响产品安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避开,要严把采购质量关,不合格或过期产品不得采购,否则本单位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从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厂家购进。应和供货方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向厂家索取所购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从事企业危险品的运输,双方应签订安全运输协议。托运前要检查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合格资质。委托运输时本单位人员应向承运方说明货物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目的地等。
6、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应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在销售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销售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不得销售给无准购证的单位或个人。
7、必须建立严格的经营、销售台帐,严格实行三对照。台账中应明确每批货物来源,采购价格、销售价格、流向等。台帐由专人管理,每天核实对照,并报单位领导核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石脑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甲醇。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3、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4、本公司属危险化学品无仓储批发及零售经营单位,需按时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6、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7、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10、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基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罐体完好,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导致危险货物罐体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罐体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7、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雷雨天气装卸车。
8、不得随意分装、改装和灌装易燃易爆危险品。
9、运输车辆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10、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在处理、扑救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着火事故时,救护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应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单位负责。
2、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4、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备上岗资格的押运人员。运输途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5、在委托运输时,应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6、强雷雨天气,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上路。避免雷击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运输途中,应尽可能避开繁华、人员集中场所,尤其不得停靠、滞留在这些场所。
8、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造成危险货物罐体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0、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
11、搬运、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罐体要完好、密封,不得撒漏,防止损坏。
12、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应彻底清扫,严防混入杂质。对散落的易燃物、可燃物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1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所用的消防器材必须保证可靠、有效。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1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外,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15、驾驶员、押运员应懂得所运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要认真做事故防范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危险品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经营。
2、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及时采取回收、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危险化学品的罐体、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
6、运输、搬运过程中应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7、接触危险化学品,应配备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等冲洗设施。
8、新职工进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接触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9、职业安全卫生应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本单位应对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因给以特别的关心和照顾。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减轻其受害程度。
10、应保证位职工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为防止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环境货造成其它化学品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本单位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员工应了解、掌握本单位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物化特性,以便正确处理废弃物品。
2、含有危险物质的废物应实行和其它危险物质同样的安全防护措施,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危险性非常小。这些废物应在适用于危险货物工作场所安全和运输的法则所要求的相同条件下进行处理。
3、极端危险废物特别是粉状物质,应装箱进行储存和运输。所有强反应性废物应按相同的方式处理。
4、废物的储存需要有与任何其他危险物质的储存同样的考虑。应避免大量的暂时的储存。装箱废物应使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条件。桶不应露天存放。所有的废物容器都必须有适当、明显和不可消除的标签。应张贴紧急系统的适当的告示和备有如防护衣、呼吸器和灭火器的急救装置。
5、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应有正确、切实可行的方法,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废弃物,选择诸如填埋法、焚化法、地下处置法、深井处置等方法。
6、废物处置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人的健康不受威胁;
(2)家畜及其他野生动物不受威胁;(3)土壤、植物、水源不受危害;
(4)对自然保护区等的保护;
(5)法律和公共秩序不受干扰和破坏。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事项如下:
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
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
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
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三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四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7篇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
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
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
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
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
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9篇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安全规章制度的 第10篇
对XXX工程安全事故的检讨
20XX年x月xx日上午,本人接到XX工程部业主代表王某电话,要求我项目部近期组织工人拆除遗留在雨水管道中的封头。在没有汇报公司且项目部没有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X月X日上午安排了两名无施工经验的临时工人张某和李某擅自进行施工作业,同时仅有业主代表X工和施工队长XXX在场指挥、监护。当日中午11时左右在第二次下井作业时,工人李某在没有系安全绳的情况下,不慎掉入井内被水流冲走。另一名工人张某经过施救成功从井内被拉出,生命体征都正常。XXX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随即通知我,我接到电话后立刻从XX项目部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简单询问了事故经过后,我立刻汇报了公司领导,并在现场参加救援。公司领导在第一时间火速赶到出事地点,在119施救无效的情况下,最后联系潜水人员前来打捞施救。当晚8时许将掉入井中并被水流冲进管道中的李某捞出,由120急救无效后死亡。
本次事故给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本人深感愧疚,现检讨如下:
1、自以为是、麻痹大意
我作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一直未向公司汇报遗留堵头一事,包括近期业主要求拆除堵头也没有汇报公司,充分体现了我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以为拆封头是件“小事”,而且又不是第一次,有一定的“经验”,没必要向公司汇报。施工前,我只是口头嘱咐XXX要注意安全,并没有到现场检查其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充分,也未考虑此次施工应该雇佣专业施工人员,安全准备工作只是
空空而谈。井下拆除封头属有限空间作业,而且现场雨水井较深,存安全隐患,像这种大事,我却一直当小事对待,导致工作上的疏忽。常言道人在江边走,哪有不湿足,就是以往心存各种侥幸心理,不把安全工作当一回事,最终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思想指导行为,由于我主观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才使得工作草率行事,未将安全施工真正执行。自己以为当了几年的项目经理,负责过几个工程,就能对现场施工考虑全面。安全措施只有施工前充分计划、检查合格,才能确保有效的实施,不能仅凭经验来指导工作。
2、违规操作、违章指挥
公司领导一直三令五申要求把安全作为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在公司大小会议、工地会议中也一直强调:要把安全施工落实好,施工前要遵循各项准备程序,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每次会议我都听进去了,却没有能够做到位。首先,施工前我没有将此事汇报公司,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致使领导在事故处理中存较大困难。其次,项目部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这体现了我对施工管理的认识不够,一直沿用了错误的施工管理程序,对施工过程的管理混乱,没有能够真正做好一个项目的管理者。这一点不仅是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平日工作失职的体现。再次,我盲目听从了业主的指令,在现场调水没有做好的情况下,野蛮布置施工生产任务,严格上讲这属于施工中强令冒险的行为,违反了职业规章。我没有能够摆正心态,平日觉得业主是项目的发包者,项目部应该严格执行业主的指令。其实不然,这次业主的错误指挥是事故的导火索,在指令有误的情况下我应该及时劝阻,而不该任由事态的发展,最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能力有限、管理缺失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虽然只有简单的八个字,但是却包含深刻含义。预防事故的发生是重点,汇报工作,编制方案,现场检查这些都是预防措施,我却一个都未能做到。这次安全事故,体现了我平日工作作风不踏实,尤其是安全管理未落到实处。事故发生后我深感自己管理水平有限,而且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不谦虚谨慎,有些事情自作主张。在与业主的交涉中,没有魄力,不愿反驳或者不敢反驳业主的指令。在业主发出错误的指令下,我没有及时反对。施工当日,由于思想上未重视,我也没有放下手中的事情到现场巡查,没有将此次施工列入当日工作计划中去。我心态上存依赖心理,感觉现场有业主代表和许新林已经足够,认为事情简单的交代已经够用,这些错误的思想是一个项目管理者的弊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少也是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没有合理分配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仅留施工队长XXX一人,远远达不到指挥、监护的需要。对项目部人员管理的不到位,我负有责任,这也是我管理能力上的短板。
4、好高骛远、知识匮乏
从此次施工中我深感自身安全知识的匮乏。过往我只是注重技术专业知识的学习,大大忽略了安全知识的补充。事故发生前,我没有意识到施工的危险性,事故发生后,能够想到救援的方法单一,对事故报告、处理程序知之甚少,这些种种都是缺乏安全知识的体现。“不懂又不学、不学又不问、不懂装懂、似懂非懂”这些都是我的缺点。
我将会认真总结自己过往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强化项目部各种工作的管理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先从自己做起,把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放到心里,将一切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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